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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男子酒后失德,强奸同村妇女,事后跑到母亲坟头求平安

 刘海蓝 2023-05-03 发布于山东
很多性犯罪都是因为酒后的临时起意,事后,人清醒了,也意识到自己犯法了。
然而,不同的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态度,有人投案自首,有人积极赔偿,有人四处潜藏,可你见过案发后到母亲坟前祈求平安的吗?
一、案例回顾
53岁的老田是个农村懒汉,妻子和子女常年在外地打工,他则是待在老家,平常干些零碎的散活 ,再加上妻子儿女的“救济”,一个人过得也挺舒坦。
43岁女子谢某和老田的情况差不多,她的丈夫和女儿也是在外打工,不同的是,谢某是为了照顾家里的老人所以才留了下来。
谢某是老田邻村的,两个人并不认识,却因为一起强奸案产生了交集。
老田在谢某的村子里有个认识多年的老友,这天,老友要重新铺一下门前的路,打电话给老田,要他来帮忙。老田本就闲来无事,于是便去了,到了中午,朋友留下他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
回家时,老田路过谢某家,恰巧看到谢某在门前的菜园里锄草。这是多么正常的一幕,可他某居然会色心大起。
老田走到谢某身边,直接冲进菜园捂住她的嘴,然后生拉硬拽,将她拖进院里,对她实施了强奸。
事后,老田迅速逃离谢某家,在逃跑的过程中,他的醉意渐渐散去,他明白自己犯罪了,只要被抓肯定坐牢,于是,他决定跑路。
同一时间里,谢某在老田离开后便报了警,大白天就敢实施强奸,这实在太恶劣,派出所立刻安排民警对陌生男子展开调查。经过走访、现场勘察、调取监控,发现邻村的老田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民警来到老田家时,发现老田家院门大锁,邻居说,老田已经好几天没在家了。更有村民提供线索,说看到老田上山了。
村民所说的山并不高,山上是松树林,村里的坟也都在那,民警随即对后山进行拉网式搜寻,终于在搜寻的第二天找到了老田。
此时老田正在母亲的坟前祈求平安,希望母亲能够保佑自己,让自己逃过这一劫。
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终将为自己的行为处付出代价。
二、老田的判决
老田违背谢某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谢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老田被警方抓获,属于被动到案,虽然他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首,却是坦白情节,对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老田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强奸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三、写在最后
这种强奸之后懊悔不已的案件太多太多,只因被欲望操控,图一时之快,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老田也是自作自受。
老田的下场也算是给男性同胞一个警告,管好自己的下半身,否则换来了的就是有期徒刑,甚至是更加严重的惩罚!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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