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难免会与用工单位 产生纠纷 除了自主与单位协商 请求工会调解 和申请劳动仲裁之外 更多的人 还会进一步采取诉讼的方式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的第一步是先向法院立案 什么情况下可以去法院立案 怎么才能又好又快地 在法院立案呢 @广大劳动者 五天假期关注京法网事 京小槌带你每天学习 一点立案知识 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七 提交的起诉状上需要写明案由,请问案由是什么,又应该怎么去确定呢? 案由是对于案件法律关系性质的总结,是案件的“标签”。案由是否准确,关系到当事人申请登记立案的法院是否依法享有管辖权,以及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起诉时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准确的案由。如不知道如何确定案由,在立案阶段法院也会根据案件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依法指导。 实践中,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共包括十六个案由。当事人应根据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最接近的情况选择准确的案由。例如,只起诉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可以定“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如果还包括对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可以定它们的共同上一级“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问题八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的仲裁申请与立案起诉至法院的诉讼请求必须一致吗? 是的,必须一致。这就是仲裁程序前置的体现,即请求法院审理的每一项诉讼请求都必须经过仲裁庭的裁决,否则法院无权审理该项诉讼请求。当然,如果在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果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作为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定途径,在请求仲裁时就一定要慎重,在填写仲裁申请书时对于仲裁申请要认真考虑,否则便会直接影响后续向法院起诉时的诉讼请求,增加自己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京小槌提示 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的劳动纠纷起诉状中,所确定的案由应当与具体案件相匹配,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均应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另外,还需要注意被告单位名称需要书写正确,不要使用曾用名,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要叙述清晰明了。总之,仲裁是劳动者维护好自身权益的第一步,千万不能大意。 + + + + + + + + + + +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前 准备的一些解答 明天我们继续解答新问题 建议大家收藏备用~ 当然也希望大家用不到这些知识 能够顺畅和谐地工作~ 衷心祝愿广大劳动者 五一节日快乐! + + + + + 供稿:丰台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