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17日,山东省政府发布“训令”,要求“各区专员公署、济南市政府、临冠邱特区”执行“财政经济部”第五七四七号函。 ![]() 1946年12月17日,山东省政府“训令”中提及临冠邱特区 且不提这个“函”的内容,单单来看这几个收文单位,各区专员公署,是指当时管理设置于省以下县以上“行政督察区”的部门,全名为某某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其行政长官为行政督察专员;济南市政府,当时省政府驻地设市,隶属于省政府管理,因此济南市政府是和各区专员公署是平级单位。 那么,最后这个和各专员公署、济南市政府一起成为收文单位的“临冠邱特区”又是一个什么存在呢?临冠邱特区最令人称奇之处,是其地理位置。按说山东省的“特区”应该位于山东省内才对,但是这个“临冠邱特区”却不一样,它位于河北省南部清河、威县、南宫三县交界处,距离山东省平均在100里左右。 ![]() 山东省西北部几县与“临冠邱”地区的位置关系 “临冠邱特区”,是由山东省临清县、冠县、邱县3县的部分村庄组成的,习惯上称为“三个十八村”,即邱县十八村、冠县十八村、临清十八村。说起来也挺有意思,虽然在民国时期,山东省内临清县、邱县两县是相邻的,但是由于有馆陶县、堂邑县的阻隔,冠县却与临清、邱县并不相邻,不过在距离山东省境100里左右的地方,临清、冠县、邱县3县之地却能够相互联系在一起,共同组成一块面积不小的区域,这块区域被称为山东省的“飞地”。 关于飞地的形成,《大运河时空》已经有多篇文章介绍过了,无非是军屯地、垦荒地、寄庄地等原因,不再细表,有兴趣的读者可往前翻看一下。 ![]() 民国时期临清县全图 ![]() 临清县全图中所示的临清十八村 组成“临冠邱特区”这3县村庄,在民国时期的《临清县志》《冠县志》《邱县志》的“疆域”部分均有介绍。 ![]() 冠县全图及所示的冠县十八村 ![]() 冠县十八村详图 《冠县志》:
《邱县志》:
![]() 邱县全图及飞地 ![]() 邱县十八村详图 《临清县志》疆域:
不但介绍了位置,在民国《冠县志》中还介绍了这些“插花地”对于行政管理的危害:
清代旧制狃于犬牙相错之交,未克截长补短,化而整之,斯亦画疆分野之一误,民国初建,厘定疆土,有以此区划归威县,交换元城县属数村庄之议,旋以时局纠纷,事不果行。 “插花地”距离本管县较远,风俗也不相接近,并且由于管理不便,盗匪往往藏匿其中,对它的控制鞭长莫及。在民国初期也曾想对这些飞地进行清理,比如计划用河北元城县的数个村庄,来交换冠县这“十八村”给威县,但是由于时局变化,最终没有成功。 ![]() 1933年《河北分县详图》中的各“飞地”位置 不过这种脱离开临清、冠县、邱县管辖的“飞地”却为我党我军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1937年7月7日之后,在这片“三个十八村”里,我党迅速组织起了抗日武装。这年秋天,在临清十八村和南宫县三区成立“三边区委会”,“三”即南宫三区,“边”则是临清十区。1938年初,随着八路军东进纵队由山西挺进到南宫县一带,广大人民群众斗争情绪非常高涨,革命形势发展很快。三边区委分开,三个“十八村”单独建立区委,此时三个区党的关系既属本县县委的领导,又受附近县委的领导。比如特三区即临清十区,和特一区即邱县五区,既分别属于临清和邱县的领导,又归威南工委领导。特二区即冠县的九区归威县领导。 1938年的夏秋之交,山东省国民党主席沈鸿烈到临清,他为了加强对临冠邱三个十八村的统治,决定成立“临冠邱特别区警察局”,驻扎在邱县的辛店,这也就是所谓的“临冠邱特区”一名的来历,虽然名为警察局,但实为行政区划。 “临冠邱特别区”的三个“十八村”分别被划为三个区,即:邱县十八村为一区、冠县十八村为二区、临清十八村为三区。不过这个“特区”虽成立了二、三个月时间,不但没起到什么作用,最终连“特别行政区主任公署”也被驱逐,只能委屈地“暂驻”高唐。 此后,为了加强对“临冠邱”区域的领导,我党先后成立了特区工委和警察局。据《中共临清党史大事记》记载: (1938年)12月,中共临冠邱特区工作委员会成立。为了加强对临清、冠县、邱县三县结合部地区的领导,适应与国民党顽固势力进行政治斗争的需要,冀南区党委决定,成立中共临冠邱特区工作委员会,刘宏范任工委书记。同时仍沿用旧称,成立由共产党领导的临冠邱特区警察局,由姬增任局长。特区工委和警察局分别隶属于冀南四地委、四专署。 1939年初,国民党石友三部队来冀南,进驻威县、垂杨县一带,直穿特区,形成东西一条线,把特区分成两半,他们专门和八路军搞摩擦,在威县、南宫等县一带设立了第二县政府,与我们抗日政府对抗。我军于1939年冬发起了讨伐叛军石友三的战役,将石赶到黄河沿岸。 讨石战役后,政治形势起了很大变化,原来沿用旧名称的特区警察局,作为政权机构来看显然名不符实,并且特区辖区也比较小,与县级规模相差较大。再加上此时日寇修复了王(王官庄)高(高村)路,把清河县分成两半,王高路以西的区域,由清河县来领导也不方便。鉴于这种情况,在1940年7月7日,把特区管辖的三个区,再加上清河县王官庄以西区域,成立清江县。原特区的三个区为清江县一、二、三区,清河县划过来的区域为清江县的四、五、六区。 原来的特区属山东管辖,而清江县则改属冀南四专署领导。原山东临冠邱特区政府叫警察局,局中设有秘书股、文教股、财政股和征收股。原警察局改建为清江县抗日政府后,人员基本不变,只是将股改为科。清江县得名于县内经过的清凉江。 ![]() 1947年《晋冀鲁豫边区分区详解地图》中的冀南四专署,此时清江县已经撤销 抗战胜利后,清江县建制撤销,原山东临冠邱特区属地划归威县,清河县属地仍归清河建制。就这样,原来属于山东省临清县、冠县、邱县已经不知道多少年的几块“插花地”,最终划给了河北省的威县,。 “临冠邱特区”其实在1939年底讨伐叛军石友三战役之后,已经在事实上为我党所掌握,而开篇时所说的“山东省政府训令”发布时间却是在1946年底,可见虽然已经过去了7年时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仍然还不肯承认这个事实,还在“隔空”向“临冠邱特区”发号施令,幻想着仍然拥有这块“飞地”,而不去考虑效果究竟如何,这种自欺欺人的作法真的很搞笑。 您了解的情况是这样吗?欢迎在文章底部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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