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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改革,全面落实“3不批4严禁2收回”,户户涉及

 孟玥 2023-05-09 发布于广东

近年来,农村宅基地改革不断深化,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的新规,影响到每一户农村家庭。宅基地改革,最主要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让宝贵的宅基地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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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基地改革中,有一些新规格外值得农民朋友注意,比如说按照最新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将全面实施“3不批4严禁2收回”,具体是咋回事呢?

3种情况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

农村家庭没有自己的宅基地,只要是单独的一户,就可以申请宅基地。但是,如果出现以下这几种情况,申请宅基地是不会被批准的,农民朋友要注意。

第一种是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如果家里已经有多处宅基地,还要把儿子分户,那么新分出来的一户,也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原因是家里本来就是“一户多宅”,应该把多出来的宅基地,给新分户的孩子住。只有家里有两个以上儿子,同时只有一处宅基地的家庭,分户后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

第二种是原本有宅基地,但已经被征迁、有偿退出或者参加易地扶贫搬迁、卖给同村其他人了。这些情况下,即使没有宅基地,也不能再申请新的。

第三种情况是非本村户口不能申请宅基地。现在虽然允许非本村户口继承父母的房子,但在申请宅基地上,非本村户口没有资格申请。

4种危害农民宅基地权益的行为要严禁

宅基地改革,一大目的就是保护农民的宅基地权益,最新的相关规定明确,各地都要严禁以下4种危害农民宅基地权益的行为。

首先是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宅基地现在也可以像承包地一样流转了,目的是激活农村大量闲置的宅基地,让这些“沉睡的资产”真正发挥价值。但宅基地的流转跟承包地一样,必须农民愿意。

其次是严禁违法回收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农民的宅基地权益是受保护的,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包括继承而来的或者是同村买卖的,都会受到保护,即使这样形成了一户多宅,也只能引导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如果村民不愿意,这样的多宅也会受到保护。

再次是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村城市化是当前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每年都有无数农民进城落户。农民进城落户,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依然受到保护,不能说进城落户了,就必须要退出宅基地。

最后是严禁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前提都要是自愿,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

出现2种情况,村集体可收回农民宅基地

上文提到,严禁违法回收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这是为了保护农民朋友的宅基地权益。但是,《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农民宅基地的,都有哪些呢?

①宅基地闲置、倒塌后空置2年以上未重建的

为了避免浪费宝贵的宅基地资源,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闲置、房屋倒塌超过两年以上未恢复重建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②擅自在宅基地上修建厂房等非居住性房屋的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的不断推进,农民宅基地的各项权益保障更加完善,当然管理上也会日趋严格,农民朋友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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