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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捷:什么是演化经济学?

 花间挹香 2023-05-10 发布于河南

作者简介:孟捷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出处:演化与创新经济学译丛--演化与创新经济学译丛总序

所谓演化经济学(又可译为“进化经济学”),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在西方经济学界逐步形成的一股思潮,它不满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范式和过度的数学形式主义,试图为整个理论经济学的发展重新定向。到目前为止,演化经济学并没有出现一致公认的代表性理论,但它已经有了自己的研究纲要,这对于经济学在21世纪的发展有着不可轻视的意义。

随着“演化经济学”这股思潮的兴起,学者们也开始从思想史上为演化经济学寻找源头,不仅熊彼特、凡勃伦和哈耶克,连马歇尔这样的人物,也曾被学者划归演化经济学的鼻祖之列。而且,演化经济学的含义也趋于多样化,个别学者甚至主张新古典经济学也应该包括在演化经济学的范畴内。因此,首先需弄清的是,我们要讨论的演化经济学,到底具有什么含义?

01

什么是演化经济学?

英国学者霍奇逊,根据本体论、方法论和隐喻这三个标准,界定了他所认同和主张的“演化经济学”。①他的观点是有代表性的,基本反映了演化经济学的宗旨,兹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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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回到进化:马克思主义和制度主义关于社会变迁的对话

(1)本体论的标准:是否对以下假定给予充分的强调,即经济的演化过程包含着持续的或周期性出现的新事象(英文为novelty,又译“新奇性”,“新事象”是借鉴了日本学者的译法)和创造性,并由此产生和维持制度、规则、商品和技术的多样性。

(2)方法论的标准——是否反对还原论(reductionism):在社会科学领域,还原论常常表现为方法论个人主义,后者主张:“一切社会现象(它们的结构和变迁),原则上只能在个人的层面上——依据个人的个性、目标和信念——得到解释”。这样,对社会经济现象的解释就必须被还原到作为元素的个体及其相互关系中。另一方面,反还原论的观点则认为,复杂系统在其不同的层次上呈现出突现的特性,每一个层次都不能被完全地归约到另一个层次,或在另一个层次上得到完整的解释。对更高层次的突现特性的分析,不能完全还原(归约)到基本的元素的层面上。霍奇逊指出,演化经济学应该是反还原论的。

(3)隐喻标准:即是否在理论上广泛使用生物学隐喻。霍奇逊指出,使用生物学隐喻的动机在于取代支配着主流经济学的机械论范式。许多演化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在其性质上更接近于生物系统而非机械系统,对经济作生物学的隐喻更为恰当。不过,他也提到,也有一些演化经济学家不同程度地与采纳生物学隐喻保持距离。

霍奇逊根据这三个标准定义了他心目中的真正的演化经济学,他称之为NEAR演化经济学,这里的NEAR是“NoveltyEmbracing,Anti Reductionism”(接纳新事象、反对还原论)这几个英文单词的缩写。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三个标准中,生物学隐喻的标准是个“软”标准,因为霍奇语最终在为不同经济学家分类时,只采纳了前两个标准,也就是说,只要某位学者符合这两个标准,而不管他是否赞成采纳生物学隐喻,他就可以被看做“NEAR演化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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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杰弗里·霍奇逊(Geoffrey M. Hodgson)

① Hodgson, G.M., Evolution and Institutions: On Evolutionary Economics and the Evolution of Ecomomics. Cheltenham, UK: Edward Elgar,1999,p. 131f

02

演化经济学和生物学的关系:若干简短的评论

在这一部分里,我们想简单地谈谈演化经济学和生物学之间的关系。以纳尔逊、温特、霍奇逊等人为代表的一派演化经济学家,“从生物学那里借用了基本的思想”①,力图把来自进化论的隐喻变成经济学的范畴。譬如,纳尔逊和温特把企业的各种决策规则称为惯例(routine),并将其比作生物学里的基因,用他们的话说:“在我们的演化理论里,这些惯例起着基因在生物进化理论中所起的作用。惯例是有机体的持久不变的特点,并决定它可能有的行为。”②

霍奇逊从方法论的角度专门讨论了经济学和生物学的关系,他说:“演化是一个多层次的过程,自然和社会经济层次的主要特征是不同的。因此,不是所有和生物学相关的机制都可运用于社会经济层面。但是普适的达尔文主义的原理认为,达尔文的解释中的一些一般性特征,对所有层面都是适用的,只要多样性、选择和遗传的特征存在着。”③

这段话里句含着两个观点,第一,即他提出的所谓“普适的达尔文主义”(Universal Darwinism)的思想:“……达尔文主义不仅包含着解释特定生物学机制的特殊理论,而且,撤开特定的遗传或复制机制不谈,还包含着适用于所有演化的开放复杂系统的一般性理论。”④第二,他也意识到,生物学在社会科学里的应用存在着界限:“达尔文主义并不能提供对社会经济现象的足够的解释……社会现象并不能被还原为生物学现象。”①但事实上,他在进行具体讨论的时候,却淡化了第二个观点并且提出,人在社会中的选择和生物界的自然选择在本体论上没有质的区别。著名的老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对于在经济学中采用生物学隐喻持有不同看法,理由是经济现象是人为选择(artificialselection)而不是自然远择的结果。为了反驳康芒斯的这个见解,霍奇逊写道:“正在选择的人也是自然进化的产物。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赋予人以特权凌驾于其他的动物之上。

而目。别的动物也在选择。蚂蚁收集并保存活的蚜虫。一头老虎选择被捕食者。一头牛先吃最鲜嫩的草。”②

把人在实践活动中的选择和动物的选择等量齐观,可以说暴露了霍奇逊内心中的真实思想。20世纪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卢卡奇曾经深入地讨论了以上两种选择在本体论上的区别,他指出:“就其直接现实存在而言,羚羊有——当然不是从目的论的意义上,而是从因果性,同时也是从必然性和偶然性上说——成为狮子的食物的可能性。而另一方面,通过劳动把一根木棍儿变成烤肉扦,则与狮子选择羚羊的过程截然不同:“一根木棍儿虽然适于用做烤肉扦,但是木棍儿的自在之在却永远不会自己表露出这种适用性”,只有劳动的人才会发现自然对象(这里是木棍儿)的那些无法直接感知的属性和关系,“并将其变成实现自己目的的合适手段”。③

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看,在劳动过程(以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包含的选择,出现于两个环节:第一是选择目的,人的劳动是设定目的并实现这一目的的活动;第二是选择可供实现这一目的的相应的手段。人的这种目的论活动是社会存在所专有的内容。在对劳动过程的本体论特征进行了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卢卡奇进一步提出了社会存在的根本特征,即社会存在的最终要素是人的目的论设定;社会存在是以观念的形式引起的人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质经济规律这两者的辩证的总体。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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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格奥尔格·卢卡奇(Georg Lukács)

在其进一步的抗辩中,霍奇逊提出,人的目的论活动实际上并不是无因之因(uncausedcause),目的性(intentionality)本身必须通过因果过程来解释。⑤在我们看来,这里包含着一对一错两个观点,一方面,在霍奇逊笔下流露出把目的性还原为因果性的意向,果真如此,卢卡奇所强调的社会存在的根本特征就将荡然无存,社会现象将还原为非社会现象。而这是连霏奇逊自己也不愿看到的。另一方面。主观意识.为实践活动而设定的目的本身,的确有必要也可能被解释。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思想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经过卢卡奇那样的恰当解释后,可以为霍奇逊所力主的因果解释提供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

现在,让我们再看看马克思是如何看待生物学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的。在达尔文发表其进化论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并将其运用于经济学研究。马克思并不排斥采用来自生物学的照想和隐喻,在了解了达尔文的思想后,他表示进化论可以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史基础。他还喜欢把社会比作有机体,并借用了生物学里的再生产概念。在《资本论》第二版跋当中,他以赞同的口吻引用了一位傻国作者的评论:经济生活呈现出的现象和生物学的其他领域的发展史颜相类似……旧经济学家不懂得经济规律的性质,他们把经济规律同物理学规律和化学规律相比拟……

马克思的这些观点和霍奇逊等人的观点显然有着某些近似之处。社会存在领域和生物界的生命领域的确存在着相似性,但问题是,不应该把这种相似性片面地夸大,并用生物学的原理来解释社会发展的规律。在马克思主义史上,考茨基就曾这样做过,在他诠释历史唯物主义的晚期著作里,社会存在被归结为基本上是生物学的范畴,人类历史仅成为生物学历史的一个具有独特规律的特例。考茨基没有看到,两种存在类型在本体论上有着重大区别,而马克思强调了这些区别。卢卡奇在他的《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里,深刻地闸述和发展了马克思的有关思想。他说:“在这两个存在领域中,再生产对于存在本身来说都是起决定作用的范畴。严格来说,存在就意味着它如何进行自我再生产。”这一点和物理学里的存在是截然不同的。“如果要在本体论上正确地把握社会存在的再生产,那么一方面必须从这样的事实出发,就是具有生物学性质并处在生物学上的再生产当中的人,构成了社会存在再生产的不可扬弃的基础;另一方面还必须始终记住这样一点,就是再生产乃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中进行的,它的基础虽然就是大自然,但是这个基础越来越由于人的劳动、活动而发生变化,以致人的再生产在其中现实地进行的社会,也越来越不再在大自然中'现成”地得到它的再生产条件,而是通过人们自己的社会实践来创造这些条件”⑥与此相反,生物界生命的再生产基本上是对给定环境的适应。

在我们看来,卢卡奇的这些论述,已经预先批判了霍奇逊等人由于过分强调生物学隐喻的重要性、把生物学规律以片面类比的方式移植到经济学中来而产生的方法论上的迷误。由于盲目地看轻马克思的贡献,像霍奇逊这样的学者也不适当地夸大了演化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原创性。事实上,是马克思最先开辟了一条能够解释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法论路径,诸如新事象、选择、多样性,等等,都应该作为社会存在的特有范畴来加以解释,而无须特别求助于生物学。

还是卢卡奇说得好:“生物学的存在领域和社会存在领域固然有这么多关联和类似,但我们依然否认这两个领域任何重大的、本质的相似性,它们两者的质的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我们已经在前面详细地阐述过了;劳动、产生劳动的目的论设定、在目的论设定之前必须进行的可选抉择,这些乃是对社会存在的范畴结构起推动和规定作用的现实力量,它们与自然现实的动力毫无相似之处。在社会存在再生产过程中,我们到处都可以揭示出这些特定的社会动力在本体论上的优先地位。”⑦

还应提到的是,在是否可能把生物学概念直接移植于经济学中的问题上,许多演化经济学家并不同意霍奇逊、纳尔逊和温特的看法。在前引论文⑧中,霍奇逊自己就为我们开列了一份持不同意见者的名单,其中包括彭萝丝、罗森伯格、威特等经济学家。以威特为例,他尖锐地指出:“把生物学的思想移植到经济学中来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关于经济现象如何演化的重要思想是独立地产生于达尔文主义启示之外的。”⑨

顺便指出,如果考虑到演化经济学内部的这些不同意见,国内对“Evolutionary Economics”的现行译法,即把它译为“演化经济学”而不是“进化经济学”,便更为恰当⑨,因为“演化经济学”的提法淡化了与生物学之间过于机械的类比联系。

注释:

① 纳尔逊和温特:《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胡世凯译,1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② 同上书,17页。

③ Hodgson,G.M.,'Darwinism in Economics: from Analogy to Ontology', Journal of Evolutionary Economics, 2002vol.12,p.277.

④ Hodgson,G.M,“Darwinism in Economics: from Analogy to Ontology”, Journal of Evolutionary Economics, 

2002 vol.12,pp.273~274.另有:“社会和自然有许多共同之处。特别地,它们都是开放的复杂系统,这些系统通过多样性、遗传和选择而演化,即便所涉及的各种机制的具体细节极为不同。为此,达尔文理论的某些一般方面既适用于自然也适用于社会。”(p.274)

⑤ Hodgson,G.M.,op cit..pp.268~269.

⑥ Hodgson,G.M.,“Darwinisn in Economics: from Analogy to Ontology”, Journal of Evolutionary Economics,2002 vol.12,p.278.

⑦ 同上,p.267.

⑧ 参见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417~418页,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

⑨参见同上书、411页,372页。

⑩日本学界目前采用了后一个译法,可参见八木纪一郎:《进化经济学的现在》,载《政治经济学评论》、孟捷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

03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可以向演化经济学学到些什么?

那么,马克思是演化经济学家吗?在演化经济学家内部,对这个问题是有不同看法的。C.弗里曼和F.卢桑把马克思认作演化经济学的先驱,纳尔逊和温特也对马克思持有十分同情的态度①,而霍奇逊则把马克思逐于演化经济学的大门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是兼容的还是互斥的?这是个有待学者们继续探讨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只能概括地亮出我们自己的看法,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其范式的硬核而言并不排斥演化经济学所倡导的研究主题,但另一方面,若用演化经济学的标准来衡量,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确存在着若干未解决甚至未曾由自身提出的问题。经济演化进程中的“协调”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让我们从先前的文章②里摘引一段予以说明:

纳尔逊和温特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方兴未艾的“演化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他们曾正确地指出: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所关注的首要问题是,由各种分散决策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如何形成了整个经济中的秩序。对于演化经济学来说,秩序并不等于均衡,秩序毋宁说存在于均衡和非均衡的互补性之中。以研究技术创新和长波理论而知名的弗里曼和卢桑,也在方法论上论述了与此相关的问题,他们使用了“协调”(coordination)这一概念,指出:'协调概念解释了,为什么存在着非均衡过程,以及非均衡过程为什么会受到约束;……为什么结构性的不稳定性持续地存在着,但又不会驱使整个系统朝向爆炸性毁灭。”另一方面:“存在着协调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就存在着和谐或均衡,不管均衡在意识形态的意义上指的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一般特征,还是在其精确意义上指的是市场体系所具有的持久的动态稳定性特征。”两位作者还写道:“马克思已经预见到“资本主义作为整体”的协调过程的重要性,并把协调解释为各种基本趋势和反趋势——也就是冲突——的结果。”

弗里曼和卢桑对马克思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必须强调的是,马克思的关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着“协调”机制的思想,和恩格斯以及后来形成的正统马克思主义对市场经济的评价之间是有差异的。③在《反杜林论》里,恩格斯就曾提出:“个别工厂中的生产组织性和整个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才盾。按照思格斯的观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事实上不可能内生地形成“协调”机制,无法达成任何秩序,只能导致“整个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带来混乱和危机。这个观点日后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且不断被强化。到了第二国际某些理论家和后来的斯大林那里,问题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将以何种方式不可避免地走向崩溃或总危机。显然,如果今天我们还坚持这类传统观点不变的话,那就等于默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无法提供一个合理的理论,以解释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性。换句话说,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邓小平理论之间,存在着一条看似无法填补的鸿沟。

图1形象地概括了从市场经济中分散的经济决策出发所可能产生的三种理论结果。由于传统马克思主义没有提出一个关于市场经济的正面解释,结果就给新古典经济学的传播大开了方便之门。与传统马克思主义彻底否定市场经济能够达成某种经济秩序的思想相反,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市场均衡的概念在意识形态上制造了对市场经济的非批判的物神崇拜。相对于这两种截然对立的范式,演化经济学所主张的协调论,在我们看来是解决问题的更为可行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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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从市场经济各行为主体的分散决策中所产生的三种理论结果

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上述问题上也并非豪无作为。在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派别之外,一些新兴学派已经深入地探讨了弗里曼和卢桑所论及的“协调”问题。以阿格列塔(MAglietta)、利佩茨(A.Lipietz)为代表的法国马克思主义“调节学派”(Regulation School)就是有代表性的例子,他们通过积累体制、调节方式和结构形式等理论概念,力图阐明在特定的资本积累体制下(如福特主义积累体制)达成协调的条件和过程。

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历的“黄金年代”。曾经迫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回答资本主义为何“垂而不死”的问题。标准教科书的解决方法是,把这个阶段命名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把资本主义能够获得发展的原因归于国家的外部干预。但是,这个解释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协调是通过纯粹外在的手段而实现的,与经济自身的运动规律缺乏有机的联系。法国“调节学派”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这个缺点,他们把分析的焦点重新放在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上,并指出,随着福特主义劳动过程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建立在这一劳动过程转枣基础上的阶级斗争的发展,工人阶级消费方式的转查得以实现,工人阶级消者标准得以确立。作为阶级斗争合法化的产物,出现了像集体谈判等一系列制度化了的复杂的社会关系,阿格列塔把这些制度称作“结构形式”(structuralforms),并指出,这些“结构形式”是从资本主义的基本社会关系即雇佣关系中发展出来的,是帮助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变、确保整个社会经济达成协调的中介。一种积累体制便是这些结构形式的总体。诸如集体谈判、年金制度等是在福特主义积累体制下产生的结构形式,它有助于确立工人阶级的稳定增长的消费标准,进而有利于实现在大规模生产方式下生产出来的产品。阿格列塔还认为,关于结构形式的理论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奠定了基础。

“调节学派”没有把分析的重点放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可能性上,而是考察了在特定的资本积累体制(如福特主义积累体制)下达成协调的条件和过程,这是它区别于正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地方。大概由于“调节学派”对福特主义积累体制下的社会协调机制的分析。它还被某些学者看做是演化经济学的一个流派。

演化经济学的崛起,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以及中国经济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笔者相信,未来的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的某种创造性的综合。就像坚持自主创新和发展自主技术标准是中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绝对前提一样,在经济理论和意识形态领域,也需要有一大批勇于为创立具有中国气派和中国特色的经济学而努力的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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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弗朗西斯科·卢桑(Francisco Louçã)

在此要特别感谢葡萄牙经济学家弗朗西斯科·卢桑(Francisco Louçā),他为选择和确定丛书的书目以及联系版权做出了贡献。卢桑是英国研究技术创新的著名学者C.弗里曼的学生和合作者,也是当代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厄内斯特·曼德尔的弟子和好友。在他身上,可以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和演化经济学的结合。最后,我们由衷地希望,这套丛书的出版能为推动中国经济学在21世纪的健康发展和理论上的“自主创新”做出贡献。

注释:

① “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有许多是演化的。……我们自己的某些思想与马克思的思想是很一致的,我们都强调,资本主义的生产组织界定一种动态的演化体系,企业的规模和利润的分布也必须从演化体系的角度来理解。”但纳尔逊和温特又说:“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最可能对我们的讨论挑毛病的地方,就是我们不能把关于矛盾和阶级的思想运用于建立我们的实证演化模型和我们的规范分析。”《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52~5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②引自孟捷:《劳动价值论与资本主义再生产中的不确定性》,载《中国社会科学》 2004(3)。弗里曼和卢桑的观点见于Ch.Freeman and F.LouÇÃ,As Time Goes By—from Industrial Revolution to Information Revolution,pp.120~121.

③限于篇幅,对这个问题我们不可能在这篇序言里展开论述。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孟捷:《产品创新与马克思的分工理论--兼答高峰教授》,载《当代经济研究》,2004(9)。

**文转:CPEER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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