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没有过往病史的情况下,小孙不具备复诊的条件,是首诊病人。而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16条第2款'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规定,'丁香医生’不应对小孙进行诊疗。”蒋振豪说。判令被告退还问诊费用及药物价款174元,被告向原告出具致歉函,被告停止违规治疗,改进线上服务。
依法治疗小队的队员们发现,“丁香医生”存在问题几乎是互联网医院的通病。“虽然按照规定,首诊服务需要患者提供病历资料,但互联网医院往往不会因为患者没有提供就拒绝接诊。于是,队员们向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社会发展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致函,希望加强对“丁香医生”所在的杭州市其他互联网诊疗服务平台的监管与整治。此外,要求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令开具处方的银川丁香互联网医院进行整改。队员们的努力得到了银川市卫健委的支持。银川市卫健委责令“丁香医生”重新设置患者登录页面,在醒目位置提示患者上传线下就诊凭证。此外,还要求“丁香医生”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银川市互联网诊疗管理相关标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去年8月16日,“丁香医生”修改部分用户协议,增加了相关条款,说明了在线问诊咨询服务“仅针对曾在实体医疗机构诊疗过的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患者”,以提示用户注意。
队员们还发现,“丁香医生”的问诊界面也发生了改变,在患者需要详细描述病情的提交按钮下方,增加了“我承诺已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过,所提供的信息真实”等字样,同时上传病例图片资料也成了必须提供的内容。
据上海市司法局透露,上述案件获得第八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三等奖,该比赛由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本届比赛中,有34支队伍进入决赛,诉讼领域涉及互联网、娱乐、医疗、购物和交通领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