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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涛:四诊心法要诀注释(白话解)9、五色精微

 昵称1731278 2023-05-15 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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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浊晦暗,内久而重。浮泽明显,外新而轻。
其病不甚,半泽半明。云散易治,抟聚难攻。

【注】

此以五色晦明聚散,别久、重、新、轻之病,易治、难治之诊法也。

色深为沉,主病在内,若更浊滞晦暗,主久病与重病也。色浅为浮,主病在外,若得光泽明显,主新病与轻病也。若其色虽不枯晦,亦不明泽,主不甚之病也。

凡诸病之色,如云撤散,主病将愈,易治也;抟聚凝滞,主病渐进,难治也。上以内外、上下、左右分顺逆,此以浅深、晦明、聚散分顺逆也。五色以浅深晦明聚散分顺逆。

【张注】

《五色篇》曰:“雷公曰:以色言食之间甚,奈何?黄帝曰:其色麤以明,沉夭者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

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察其泽夭,以观成败;察其散搏,以知远近;视色上下,以知病处。色明不麤,沉夭为甚,不明不泽,其病不甚。其色散,驹驹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气痛,聚未成也”。

“以色言食之间甚,奈何?黄帝曰:其色麤以明,沉夭者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者,食通视,以目查看之意;

间甚者,间为浅,甚为深;此问从五色来看,疾病的轻重浅深如何区分?麤:粗,粗糙不明爽;沉:在里,夭:晦滞之意;上行者,病气方生,从本脏或面部下端向上扩张;下行者,病气方散,从本脏之外或面部上端向下、向本脏处收敛。此所谓上为逆,下为从也。

是以色者,贵明爽,若晦滞为病甚,色气晦滞且上行外散的为病重;色气渐明爽且下行收敛,为好转或轻浅之像。

“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察其泽夭,以观成败;察其散搏,以知远近;视色上下,以知病处”者,色之浮者病浅,色之沉者病深;润泽者向好,枯夭者必败;散而不聚者病浅近,抟而不散者病深远。上下者,面上五官所主脏腑在上在下及生克之意。

“色明不麤,沉夭为甚,不明不泽,其病不甚”者,明者,显也,言色之光明不粗糙,但见沉滞枯夭,其病必甚。若虽不明泽,而不至于沉夭者,病也不甚。

“其色散,驹驹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气痛,聚未成也”。驹,小马,未装鞍辔,不服管教约束,喻色气之散而无定。若病气散而无聚也,即有痛,不过因无形之气耳,积聚未成;若其色聚,则积聚已成,病难治。

《望诊遵经》曰:大凡望诊,先分部位,后观气色。欲识五色之精微,当知十法之纲领。十法者,浮沉清浊微甚散抟泽夭是也。

何谓浮沉?色显于皮肤间者谓之浮,隐于皮肤内者,谓之沉。浮者病在表,沉者,病在里。初浮而后沉者, 病自表而之里,初沉而后浮者,病自里而之表,此以浮沉分表里也。

何谓清浊?清者清明,其色舒也;浊者浊暗其色惨也。清者病在阳,浊者病在阴。自清而浊,阳病入阴;自浊而清,阴病转阳,此以清浊分阴阳也。

何谓微甚?色浅淡者谓之微,色深浓者谓之甚。微者正气虚,甚者邪气实。自微而甚,则先虚而后实;自甚而微,则先实而后虚,此以微甚分虚实也。

何谓散抟?散者疏离,其色开也;抟者壅滞,其色闭也。散者病近将解,抟者病久渐聚。先抟而后散者,病虽久而将解;先散而后抟者,病虽近而渐聚,此以散抟分久近也。

何谓泽夭?气色滋润谓之泽,气色枯槁谓之夭。泽者主生,夭者主死。将夭而渐泽者,精神复盛;先泽而渐夭者,血气益衰,此以泽夭分成败也。

盖十法者,辨其色之气也;

五色者,辨其气之色也。气者色之变,色者气之常。气因色而其理始明,色因气而其义乃着。气也色也,分言之,则精微之道显;合观之,则病症之变彰,此气色之提纲也。

故《五色篇》曰:“积神于心,以知往今。故相气不微,不知是非,属意勿去,乃知新故”。

黑庭赤颧,出如拇指,病虽小愈,亦必卒死。
唇面黑青,五官黑起,擦残汗粉,白色皆死。

【注】

此明非常之色,诊人暴死之法也。出如拇指,谓成块成条,抟聚不散也。

黑色出如拇指于天庭,赤色出如拇指于两颧,此皆水火相射之候,故病者虽或小愈,亦必卒然而死也。

病者唇面青黑,及五官忽起黑色白色,如擦残汗粉之状,虽不病,亦皆主卒死也。

【张注】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
黄帝曰:大气入于脏腑者,不病而卒死矣。

雷公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
黄帝曰:赤色出两颧,大如母指者,病虽小愈,必卒死。黑色出于庭,大如母指,必不病而卒死”。

大气者,邪气之甚者,入于脏腑,闭其气血,消杀精元,故气血不通,神精俱丧,其人猝发而死矣。

病小愈而卒死者,皆病气虽去而大伤脏腑气血,故病气去而神气似安和,其病似愈,然气血不复,五脏失养,魂魄无依,元神离根,自必猝死。

其色形如拇指,乃最凶之色,其病气团聚坚凝,深重至极;

赤者出于颧,颧者应在肾,亦为肺部,火色克肾水亦克肺金,病虽愈必卒死。

天庭处于最高,心火之位,黑者干之,是肾胜而心绝矣。

心绝者,神明绝,虽不病,必卒死也。

病者唇面青黑,及五官忽起黑色白色,如擦残汗粉之状,虽不病,亦皆主卒死者,盖一色之见甚,必有一脏之受克,一色之见甚,必有气血之大伤,故猝然而死者多矣。

其死之因与前之“黑色出如拇指于天庭,赤色出如拇指于两颧”者同。

或问:颧之所主?

前节面部主脏腑部位有论注,此取“两颧两耳叶皆属于肾,颊车皆属大肠,舌下两窍皆属胆,又属肾,此旁见侧出,以应脏腑气化之旁溢也”。参前节注。

文章摘自:《四诊心法要诀》注释 张利涛著 感谢张利涛老师授权,我们连载老师的书稿,希望能给大家的中医之路带来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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