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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研究3】公孙龙之“离”:指称与本体

 吾学研究 2023-05-21 发布于山东

公孙龙(约公元前325一前250年),战国时期赵国人,名家代表人物之一。提倡“正名实”说,属于“离坚白”派。因“困百家之智, 穷众口之辩”,长期以来被视为“诡辩学”祖师,犹以“白马非马”论被当做诡辩经典,其“离坚白”也被视作诡辩学说,而《指物论》又以艰涩难懂著称。

本文试图通过对其“离坚白”学说之核心——“离”予以考析,揭示“离说”深层意旨,破诡辩以正其名学,窥国之名学于中西逻辑学史之位置。

一、离坚白

白者,视所得(得其所白),通常当作现实物体(如白石)的颜色属性,公孙龙已经认识到颜色并非物体自身属性,而是视觉成果,即视觉属性。

坚者,拊所得(得其所坚),通常当作现实物体(如坚石)的质地属性(坚硬),公孙龙已经认识到质地亦非物体自身之属性,而是触觉成果,即触觉属性。

公孙龙认为人之视觉只能看到白色,不能得其坚硬(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公孙龙子 ·坚白论 》,下文未注明出处者均同此);而触觉只能感觉到其坚硬,不能感觉到白色(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因此,只能称“白石”或“坚石”,而不能称“坚白石”,这样就把视觉属性“白”与触觉属性“坚”分离开了。

然公孙龙之“离”有两层含义:其一,“坚白不相盈(相外)”,即“坚白”两种感觉属性各自独立,不能彼此结合。公孙龙的意思大抵是“坚白”二性互不隶属,是两个独立概念。不像可以称“白石(石之白)”或“坚石(石之坚)”。

其二,“离也者,藏也”,即不显示。看见白色或触摸到坚硬,二者只能显示其一,不会同时看到白色和坚硬,或者同时触摸到白色和坚硬。显示其一,另一性质则被隐匿不显了(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谓之离)。

对于公孙龙,“坚白”不可同得,得白而坚藏,得坚而白藏(目不能坚,手不能白),因此二者是分离的。离者,一见一藏也。

二、离形名

公孙龙并不满足于“离坚白”,他还要“离形名”,即把作为感觉属性的第二性质作为物固有的第一性质分离开。

在《白马论》中,公孙龙认为“马”这个概念命名或者规定了“形”,“白”这个概念命名或规定了“色”(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马”这个概念本来是一种动物名称,公孙龙怎么把它作为形状概念呢?这主要是公孙龙把“形”作为“马”的第一性质,即“马形”,认为形状是“马”固有的性质。公孙龙在2500年前就区分了物的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不能不说是天才思想。

两千年后的英国著名哲学家、经验主义代表人物之一约翰·洛克(1632年8月29日 - 1704年10月28日)在其代表作《人类理智论》中也区分了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洛克认为,象物体之广延、形状、运动等性质属于对象自身之性质,和人无关;而象颜色、声音、味道等性质并非物体自身之固有性质,属于人所感觉之性质,乃一种感官能力,是属人的,他叫作第二性质。

洛克把第二性质从物体中分离出来是西方认识论的一个巨大进步,在西方产生了深远影响,以至于其后的伊曼努尔·康德(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把洛克的第一性质也从对象中分离出来,对象所留下的仅仅是没有任何现实属性之物自体。

三、离名物

在区分了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后,公孙龙更进一步,要把“名称”和“物”区分开来。

在《坚白论》中,公孙龙认为,当我们说某物是白色或坚硬的,并非把“白色”或“坚硬”等属性限定于该物,属性是事物之共相,适用于所有物(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不定论”本质上就是把属性作为独立的概念从物中分离出来。

其实,公孙龙在《白马论》就已经提出了“不定论”,他说:白色并不限定于具体物之白,对于白色,可以忽略具体的物(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论》)。进一步,凡是限定于具体事物之白(如白马)不是真正的或概念意义上的白(定所白者, 非白也《白马论》),因为“白”是作为一个概念存在的,反映了事物普遍的共相。

另一方面,只能是“马”称之为“马”,白马不能称之为“马”;而有“马形之马”也不是“马”这个概念本身(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以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白马论》)。在这里公孙龙其实把作为颜色之“白”、作为形状之“马形”和作为对象之“马”区分开来了,把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都从现实物分离出去了。

值得注意的是,公孙龙之颜色、形状以及物都是概念化的,具有普遍性。这一点甚至比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理念论更富远见、更为深刻。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在《国家篇》最后一卷的一篇序言里对理念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凡是若干个体有着一个共同名字的,它们就有着一个共同的“理念”或“形式”,个别事物是对理念之分有。柏拉图只把包含了各种属性的物的名称作为“理念”或“形式”,而把属性排除在外。事实上,事物的属性(例如白)也是概念,也是共相。

公孙龙把“物”的属性都分离出去以后,“物”还剩下什么呢?似乎只剩下了“名”,然而情况还要复杂得多。

四、离物指

《指物论》可以算是公孙龙学术思想水平最高的论文了——虽然太过重复啰嗦,这或许是由于“指”的多义性让公孙龙无论怎么说也说不明白。通观全文,“指”至少有如下几个含义:指物,即具有属性的现实之物;指属性,即感觉属性,乃现实存在之证据;指概念,即现实物之名称;指物本身,属性背后隐而不显之存在,即康德所言的物本身或物自体。

在这篇论文里,公孙龙所要表达的核心思想是:把现实之物和物本身分离开,这个思想决定了这篇论文的学术高度。

《指物论》开篇即立义:“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第一、二个“指”意谓现实属性,没有可感的现实属性就无所指;第三个“指”即指物本身——隐藏于现实之物背后之存在。这句话可以翻译为:当我们谈论现实之物的时候,无非是谈论它的属性,而“物”的属性并非“物本身”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关键是理解好“物本身”。

如果读懂了康德,“物本身”就好理解了,它是指现实之物去除属性之后剩余的东西(可参考胡塞尔现象学方法),也就是现实属性被头脑建构之前的东西,康德叫做物自体,我的吾学称之为“物源体”——它是先验主体建构现实之物的质料,是一种混沌存在。

开篇之言进一步可以翻译为:我们谈论现实的感觉之物的时候,无非是谈论物的各种属性(例如颜色、形状、质地等等),因为这些属性都是被建构起来的,所以现实之物并不是被建构之前的物本身(物源体)。

当我们真正理解了“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时候,我们就会惊叹25000年前的公孙龙是如此天才,思想如此之深刻,在先秦诸子当中是绝无仅有的。

上一节最后我留下了一个问题:把“物”的属性都分离出去以后,“物”还剩下什么呢?

所谓现实之“物”首先是各种感觉属性之集成(统觉作用),当着把感觉属性分离出去之后剩下什么呢?似乎把现实之物给掏空了,只剩下无实之“名”。确实,在现实世界中什么也没留下,但是当我们把公孙龙的思想提高到“物本身”这个高度的时候,我们就明白了:撤除了各种现实属性的剩余物就是“物本身”,亦即物源体——它是非现实之物。

公孙龙“离名物”就意味着要深入到非现实领域了,而“离物指”本质上是一种跨界行动。

《坚白论》结尾可以看作公孙龙为他的“离学”(或不严格地称作名学)所作的神一般的总结:神奇吧,神就是我们所谈论的“离”,正是因为“离”的作用,自然界才从非感觉的混沌世界独立出来,万事万物也就得到了正名(命名)(神乎!是之谓离焉。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

五、结语

《老子》第1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译文:“道”如果可以被言说,就只是现实之“道”,不是恒常之“道”;“名”如果可以用语言来命名,就只是现实存在物之“名”,不是恒常之“名”。

这句话里老子区分了“可道”与“常道”、“可名”与“常名”。

“可道”:可以被言说之道,即现实之道,可以理解为通常之规律;

“常道”:恒常之道、永恒之道,非现实之道,不可以被言说;

“可名”:可以被言说之名(可以被命名),即现实存在物之名;

“常名”:恒常之名、永恒之名,非现实之名,本质上不可以被命名。

辨析可见,“可道”与“可名”属于现实世界,“常道”与“常名”则属于非现实世界,所谓非现实世界就是指本体世界,亦或玄界。

那么玄界和自然界(现实界)是什么关系呢?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处之“道”不是可道之“道”,而是永恒之道,即本体之道。是故本体世界创生了现实世界。

老子道学乃一种跨界之学,即研究如何从本体(玄)论域发生出现实论域之学问。

公孙龙则用“离”之作用把本体(玄)界和现实界区分开来,“离”之过程也是自然界独立出来的过程(神乎!是之谓离焉。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

公孙龙和老子分别通过两种迥异的方法区分了本体(玄)界和现实界,又不约而同地把本体(玄)界作为现实界之根基,可谓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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