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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古人言“尚意”

 singer0852 2023-05-21 发布于北京


苏轼 《啜茶帖》 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钱锺书先生曾说:“在苏轼的艺术思想中,有一种从以艺术作品为中心转变为以探讨艺术家气质为中心的倾向。”

作为诗人、书法家、画家,苏轼对诗、书、画有着独到的见解。至于苏轼在书法方面的成就,并不是将书法技巧提升到怎样的高度上,而是在晋、唐之后找到了书法审美的另一条道路——“尚意”,这促使人们重新认识书法,着重领略书法的“意蕴”。苏轼提出了新的书法审美观念和创作理论,并且通过实践证明了其可行性,对后世书法乃至其他艺术门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反叛唐人书风

宋初书风尽摹唐人,颜真卿、欧阳询、柳公权、褚遂良、虞世南等书家的书作被奉为“标准”,苏轼却独辟蹊径,自由挥洒,打破成规,后人对此评论道:“东坡每属词,研墨几如糊,方染笔,又握笔近下而行之迟,然未尝停辍,涣涣如流水,逡巡盈纸,或思未尽,有续至十余纸不已。议者或以其喜浓墨、行笔迟为同异,盖不知谛思乃在其间也。”(李之仪《姑溪居士文集》前集卷十七)

从书法审美的角度来讲,自古多喜瘦字,不喜肥字,而苏轼对此毫不在意,甚至有意为之。他所追求的是与颜、柳等法度森严的书体相迥异的风格,他试图越过唐人的藩篱,冲破“古法”,去建构一种新的书法审美标准。

不过唐人书法对后世的巨大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就连苏轼的书法也是从颜体来的。尽管苏轼不愿墨守成规,希望写出新意、写出风格,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并未完全摆脱颜体的影响,只在遵循书法基本规律的前提下,进行了适当的创新。不过他以实际行动促成了书法审美标准的改变,这是他的一大贡献。

形成“尚意”观念

“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这是清人对历朝历代书法艺术主流特征的高度概括。苏轼倡导的书法审美,就是“尚意”的。所谓“意”,是作者与众不同的主体精神;“尚意”就是这种主体精神在书法中的体现。苏轼对书法的评价不拘泥于形体、不囿于成法,更注重其中蕴含的精神面貌,将对书法的审美上升到精神层面,主张“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他把“神”和“气”这两个精神层面的内容排在前边,把“骨”“肉”“血”这三个形体层面的内容排在后边,虽然五者不可或缺,但最重要的是“神”和“气”!这明确表达了书法创作与审美要“重精神,重气质”的主旨思想。

苏轼在《次韵子由论书》一诗中,完整表达了自己对书法的看法:“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貌妍容有颦,璧美何妨椭。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好之每自讥,不谓子亦颇。书成辄弃去,谬被旁人裹。体势本阔落,结束入细么。子诗亦见推,语重未敢荷。迩来又学射,力薄愁官笥。多好竟无成,不精安用夥。何当尽屏去,万事付懒惰。吾闻古书法,守骏莫如跛。世俗笔苦骄,众中强嵬騀。钟张忽已远,此语与时左。”

其实苏轼并不反对学习古人,也不反对勤学苦练,但他认为这些都是次要的。苏轼认为,只有将主体精神与人、书密切融合、统一,才能领略到书法的真谛。

力求张扬个性

在苏轼的性格结构中,自由和任性占据很大比重,这从他的诗词、书法、绘画中可见一斑。“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犹如苏轼对固有成法所下的“战书”,将自己打破思想束缚的意愿强烈地表现出来,他认为外在的“形”会束缚人的天性。

苏轼的《题笔阵图》有言:“笔墨之迹,托于有形,有形则有弊……不假外物而有守于内者,圣贤之高致也。”

尽管书法借助“点画”,即“笔墨之迹”来表达,但受“外物”有形之体的限制,不能完全真实地展现作者的主体精神。所以苏轼认为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不假外物而有守于内”,在有形的点画中突出内在的、无形的思想与精神。在书写时要思想纯粹、心无杂念,方能达到自由的境界。

苏轼常说自己并不刻意作书,多是无意为之:“五言七言正儿戏,三行两行亦偶尔。我性不饮只解醉,正如春风弄群卉……寄语悠悠世上人,浪声浪死一埃尘。洗墨无池笔无象,聊尔作戏悦我神。”(《戏书》)如果刻意追求点画的形式,就会为形所累,所以苏轼要在极度放松的状态下,让自己的审美观与情绪自然流淌,如此,点画之间便有了灵性,“神”也就出来了。

苏轼的这种“任性而为”还体现在书写技巧上:“别人运笔骏快,他反而迟缓;别人结构精巧,他反而肥扁;别人强调中锋,他反而偃卧;别人用墨适中,他反而浓稠。”由此形成了别开生面的书法形象。

注重内在修养

苏轼虽然“尚意”,作书时任性而为,但他依旧注重对基本功的训练。他认为要想写好字,必须打牢基础,不能好高骛远、盲目求新。对此,他多有论述:“书法当自小楷出,岂有正未能而以行、草称也?”(《跋君谟书赋》)“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未能正书而能行、草,犹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无是道也。”(《论书》)“今世称善草书者,或不能真、行,此大妄也。真生行,行生草;真如立,行如行,草如走,未有未能行立而能走者也。”(《书唐氏六家书后》)苏轼认为学习书法应从小楷入手,循序渐进,逐步过渡到行书、草书。如果越过楷书,直接学习行书、草书,好似“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未能行立而能走”,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苏轼还对字的结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论书》)他的看法无疑是辩证的。

另据《乐静集》卷九载李昭玘《跋东坡真迹》:“昔东坡守彭门,尝语舒尧文曰:'作字之法,识浅、见狭、学不足三者,终不能尽妙,我则心、目、手俱得之矣。’”这里的“识”“见”“学”,即为上文苏轼所说的“道”,是辅以点画之间、与“意”一同展现出来的,也和苏轼一贯提倡的主体精神相一致。

尽管苏轼“尚意”,但他深知,坚实的基础于“意”的展现而言,也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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