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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著名清官曾秉正,告老还乡却掏不出路费,朱元璋:将此人阉了

 liuhuirong 2023-05-22 发布于湖北

1328年的中原大地,安徽省凤阳县出了一个中国五千年历史中的著名狠人,他就是朱元璋。为什么说朱元璋是狠人呢?从父母双亡的孤儿,到击败元朝的洪武大帝,他从开局的一无所有,到最后坐了天下了主人,只用了四十年。

而这样的卓越的成就,对于朱元璋传奇的一生来说,还只是简单的前序。他狠人的称号,更多的体现在大明建立后。据史料记载,朱元璋一生十分痛恨贪官污吏,喜欢用酷刑,并且经常杀人,死在他手下的既有功臣,也有贪官。

杀贪官是为了国家清廉,杀功臣是为了儿孙和平,但大明的历史中却有这样一个“倒霉蛋”,他既不是功臣,也不是贪官,反而一生十分的清廉,却在告老还乡之时被朱元璋予以阉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个“倒霉蛋”的名字叫做曾秉正,曾秉正在历史上并不是什么大人物,有关他的故事并没有多少,无人为他单独作书立传,他的名字也只在《明史》中短暂的出现过。

据明史记载,曾秉正官至最开始只是个海州学正。学正是个宋、元、明、清都有的官职,这个官职很小,明朝属于九品官职,相当于最小最小的官了。很多人容易把它与清朝的学政搞混,其实这两种官职有着明显的区别。

清朝学政是个很大的官职,掌管一省的学校和科举考试,拥有极大的权力和职权,是正三品的官职,在清朝的朝堂中堪称凤毛麟角的存在了。很多对历史不是很精通的人,极其容易搞混这两个官职,看到曾秉正是学正,为以为他做了很大的官职。

虽说曾秉正最开始只是个九品官职的海州学正,大概相当于相当于今天的大学教师。但曾秉正却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在一些野史中记载,曾秉正有很强的个人能力和声望,用今天的话来说,相当于北京大学的汉语言文学教授这样的人物,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因此,朱元璋在明朝建国之后便邀请他做官,但曾秉正并不是十分利欲熏心之人。作为一个从小饱读圣贤书的人,曾秉正对于这些利欲并没有什么追求,最后只做了海州的学正,虽说后来慢慢升到了通政使,但也并非曾秉正的本心。

而正如前文所说,由于曾秉正并不什么利欲熏心之人,所以他对金钱也没什么追求,他的一生都十分的清廉。给曾秉正送钱的人大有人在,但曾秉正一直孑然一身,不收一分钱。

而问题此时就体现出来了,为什么曾秉正这么清廉的一个人,最后会被处以阉刑呢?难道他的清廉都是装出来的么?还是说朱元璋不分青红皂白的阉了他?有奸人陷害?

以上的猜想都不对,首先,曾秉正的清廉在明史上记载是当时整个大明都十分有名的,其次朱元璋虽然心狠手辣但对于清官他是绝对的爱护,最后,曾秉正一生与人交好,也没人来陷害他。而问题就出在曾秉正太过清廉上......

首先明确的一个概念,在朱元璋的严格的管控下,明朝的官员工资是十分的。明朝九品十八级官员中,工资最多的毫无疑问是正一品的丞相之类,但一年的俸禄也只有堪堪的一千石多一点。正七品的县令,月俸禄也就七石,相当于今日的两千七百块人民币,可见一斑。

而到了曾秉正时,工资就更少了,一年也就79石,勉强过日子。等他做到正三品的通政使时,年俸禄也只有几百石,虽然说比起之前多了不少,但作为一省参政的他还有一大批人要养。再加上曾秉正为人十分的清廉,他的日子过得十分的艰苦。

待曾秉正年事已高,做了一辈子官的他深感疲惫,另一方面,曾秉正能力很强,但为人很迂腐,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情商很低。他有一次不小心惹怒了朱元璋。朱元璋一气之下撤了他的官职,让他回家。

而曾秉正对于这件事也没任何办法,并且本来他也不想做官了,于是他准备回家。但却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曾秉正面前。钱,曾秉正一生没有积蓄,竟然拿不出回家的路费。

这个问题放在别的正三品官员身上可能喝一顿酒,快活一回,便挥霍出去不知多少次他的路费了,但对于一生清廉的曾秉正而言,这笔钱却能要了他的老命。

正当曾秉正为这笔路费发愁的时候,一个无奈的想法摆在了他的面前。在他为官时,见识过很多高官在外面养童男童女作为玩物。而曾秉正竟然动了将自己四岁的女儿卖出去的歪心思!

这件事要是放在现在,估计已经是拐卖妇女儿童罪了,而放在古代则会处以更狠的刑罚。并且女儿是曾秉正的自己的亲生血肉,他竟然为了路费做出这样狠毒的打算。

虽说曾秉正心中也有无数的委屈要说,但于情于理,这种事情一旦做出了便要遭受人伦和天理的惩罚。退一万步讲,这件事情的起因也是因为他自己太过迂腐惹怒了朱元璋。

俗话说的好,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即使曾秉正这件事做的十分隐秘,但总会有人发现,更何况是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果然,不久之后,朱元璋知道了这件事,勃然大怒。自己的正三品大员竟然做出了卖女儿的事,这对他来说是不可容忍的。

但朱元璋还是有一些理智的,知道曾秉正的清廉,只是将他处以了腐刑,也就是将他阉割了,这要是换在其他贪污腐败的官员身上,可能最轻的砍头。另一方面,朱元璋还把曾秉正的女儿赎了回来,并且好生抚养。

身为明朝的正三品大员,曾秉正的清廉确实是值得学习的榜样,但是,他为了凑路费卖女儿的做法,确实有违天理伦常,堪称是自作孽不可活的典型案例。

而反观朱元璋的做法,他的治国理念便是,官员不该有太多钱财,大力治理贪污腐败,首先来说这是十分正确的。但不正确的地方在于,明朝的官吏贪腐情况依然存在,而真正清廉的人却要卖女儿凑路费,实属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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