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原先叫精准扶贫户,2020年全国脱贫后,现在称作“脱贫户”。 国家对脱贫户脱贫不脱政策,主要帮扶、扶持措施五年过渡期内仍然保持不变。主要补贴和帮扶措施有: 农业保险补贴脱贫户农业保险费率低于一般户,比如苹果保险一般户36元每亩,脱贫户18元每亩;肉牛保险一般户56元每头,脱贫户28元每头。 东西部协作务工交通补贴东西部务工补贴针对脱贫户,天津市的补助2000元,其他地方补助600元。 ![]() 建档立卡贫困户选聘生态护林员补助脱贫户被选为护林员的,每人一年补助八千元。 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2023年春、秋季学期所有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进行补助,每人1500元。 医疗救助1、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普通疾病年度救助限额4万元、重大疾病年度救助限额8万元。 (1)特困人员(孤儿)医疗救助比例为100%; (2)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医疗救助比例为75%,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为70%; (3)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为60%; (4)对不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医疗救助比例实行政策渐退,过渡期内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普惠性待遇。其中,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普通疾病医疗救助比例为60%,2022年至2025年医疗救助比例逐年下调。具有多重身份的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实施救助,政策执行时间以出院日期为准。 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给予二次救助,二次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2、城乡低收入家庭住院医疗费用,救助起付线3000元,救助比例为60%,30种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为70%。 3、因病致贫的职工家庭院医疗费用,救助起付线为10000元,救助比例为60%,30种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为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