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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二王之妙”

 昵称46152098 2023-05-25 发布于江苏

“晋末称二王之妙”,这里的“妙”大有不同。

孙过庭借:【谢安素善尺牍,而轻子敬之书……,安辄题后答之…安尝问敬:“卿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当胜。”安云:“物论殊不尔。”子敬又答:“时人那得知!”敬虽权以此辞折安所鉴,自称胜父,不亦过乎!】,表达了他对“二王”父子书法的看法。

谢安与王羲之是同辈,书法受王羲之影响,尺牍是他最拿手的,对于小王有别父王羲之书体、自创一手行草书体,呈锋芒毕露,飘逸神秀、挺尖瘦硬之气,自然让谢安有些看不惯。

孙过庭借谢安之口,透露出他对王献之笔法传承上的不足还自以为是的态度表示不满。

孙过庭究竟表达了什么意思呢?就笔法而言,王羲之是宗法,小王在笔法上的确作了“减省”,而同时夸大了笔法的“盛气”。孙过庭对王献之的“减省”持否定态度,而对王献之的“盛气”他表示了赞同,认同父子并称为“妙”。

笔法是“二王”书法的核心问题,父子俩虽一脉相承,却各有所长。

张怀瓘在《书议》中提出了一个核心标准:“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并按照这个标准对“四贤”排名,“二王”父子:“真书:逸少第一,子敬第四;行书:逸少第一,子敬第二;草书:子敬第三,逸少第八。”

张怀瓘还在《书议》中还作了如下解释:“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

张怀瓘的这番话高度赞誉王献之的书法,尤其肯定了他“笔法依然体势之中,最风流者也”。

吴德旋、黄庭坚、项穆等评论王献之都比张怀瓘有过之而无不及:“大令狂草,尽变右军之法而独辟门户,纵横挥霍,不主故常。余谓大令草书,虽极力奔放,而仍不失清远之韵。”(见《初月楼沦书随笔》)

黄庭坚《山谷题跋》:“大令草法殊迫伯英,淳古少可恨,弥觉成就耳。所以中间论书者以右军草入能品,而大令草入神品也。余尝以右军父子草书比之文章,右军似左氏,大令似庄周也。”

项穆《书法雅言》云:“逸少一出,揖让礼乐,森严有法,神彩攸焕,正奇混成也。”王献之有意识想突破其父草书,但下意识地将其父的“中和”转为“偏激”,走向以“奇”、“险”的新境界。项穆也认为“书至子敬,尚奇之门开矣”。

而对于王献之的贬损以唐太宗为代表,他崇拜王羲之而贬低王献之:“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槎枋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羸而不放纵。兼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欤!”

有人以为,唐太宗作为盛唐明君,出于政治、社会道教之伦理,倾向于王羲之是必然的,也有的认为,派别不同,唐太宗以虞世南为师,上溯智永、大王,书风接近儒家的中庸思想,写的字中正平和,被誉为“君子藏器”。而王献之是另一派别。

这些原因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但从唐太宗的书法作品看,更多地得之于王献之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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