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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悟出新意,妙手成佳作——读刘傲夫诗歌《墙角的树》

 五千风雨 2023-05-25 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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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刘傲夫有很多优秀诗歌可以称之为教科书式的作品,譬如《窗外鸟鸣》,譬如《向日葵》,这首《墙角的树》亦当如是。这是他多类型诗歌中的一种,即当代咏物口语诗。而且诗人写这类诗歌,已臻佳境,让读者玩味无尽。

王昌龄认为,诗人有三思。所谓三思,“一曰生思,二曰感思,三曰取思。”

“生思即搜索枯肠难于下笔后偶然得之。”傲夫是一个善于寻找的诗人。他在大千世界中殚精竭虑地寻找着精神与客观物象契合点,一旦寻得,创作欲望喷涌而出。他发现了这棵墙角的树,因附近工业园区没有公厕,游人就经常在这棵树下撒尿,这构成了这棵树独特的生长环境和遭遇,“这棵树就与/周围的树/区别开来了”。唯其独特,所以进入了审美主体的视野,让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有了凝视的机缘。

“感思,是为情造文,有感而发。”审美主体力求规避前人之言,不愿拾人牙慧,就必须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有自己视阈下对物予以反复审视,从而形成别人所没有的审美。傲夫以“近观”与“远望”的角度,开始全方位对这一棵树进行观照,也因此而得到不同的感受。近观,它“臊臭得不行”;远望,“它确是最高最美”。于是诗人得到了有感而发的触点。

取思,即“搜求于象,心入于境,神会于物,因心而得。”审美主体的主观经验和审美客体相碰撞,一旦有了主客融会的“交叉点”,诗人顿悟出新意,灵感的火焰就腾空而起,待妙笔一落,就有了好诗。这棵树可谓“远美近丑”,假托这一物理属性、自然属性,赋予其人格属性和社会属性。这棵树,有了象征意义,它象征着生活中的某些人,也许远望见其惊艳,近观则令人恶心。那些高高在上令人歆羡的人物,那些镁光灯下光彩照人的人物,不是看起来很美,不是招摇于我们的生活中么?这里也就不需再举例佐证了。

这样,傲夫“言人所未言,悟人所未悟”,使这一首咏物诗成了属于他的唯一,也属于咏树诗歌中别出心裁的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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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角的树》之所以是教科书级别的,还在于这首诗不是意旨单一的咏物诗,不同的读者可能有不同的层面的领悟。

诗友墨仁读该诗,认为“远观之美,但近看则可能并非如此。树的隐喻在人,更是一种社会现象。远看、初识一个人而不走近前去真正了解他,你只能看到他呈现给你好的一面,但你真正了解他之后才会发现他不想呈现给你的另一面。在社会上,人人都只做表面功夫,不真诚。但其实这也是人的本能,将最好的印象就给他人是每个人的期待。”

另有诗友从哲学的角度阐释,认为丑可以重构美。如若没有游客尿的滋养,怕也没有这棵树的郁郁葱葱。一如光鲜背后,历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难以启齿的丑陋。但因有丑的铺路,才有了最后令人仰视的风景。

还有诗友说,真正成就美的,是孤独,是在他人厌弃转身后的安静生长。正因为长在墙角,并非高山之巅,并非游园中心;正因游客向它撒尿,人们掩鼻斥之,这棵树才得以与这个世界保持了应有的距离。因为臊臭,无人攀援,无人折枝,这是不是其他树木得不到的幸运?承受一份孤独,而孤独终将绽放一种别人最后高攀不起的美。

不管哪一种诠释,尽管可能牵强附会,但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足见文本的立体性。一首好诗本该是立体的,多向的,本该有丰富的解读空间,这样才经得起岁月考验而成为新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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