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睥睨如何的想法

 mrjiangkai 2023-05-27 发布于上海

读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2023.01.01

“观念的转变和人类意志的力量,塑造了今天的世界。”这句话道出了哈耶克本人写作这本书的初旨。

从人类社会近现代思想史来看,曾出现了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四部伟大政治经济学著作:

第一部是1776年出版的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第二部是1867年出版的马克思的《资本论》;

前者揭示了人类社会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则和国家富裕之道,而后者则与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一起,构成了20世纪世界范围的中央计划经济的巨大社会工程试验的主要思想来源。

第三部是1936年出版的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第四部就是1944年出版的哈耶克的这本《通往奴役之路》;

凯恩斯的《通论》曾主导并影响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政府的宏观政策多年,以至在西方当代历史上曾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近40年“凯恩斯革命”的经济繁荣之说。与凯恩斯的理论相反,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所关注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期问题。这部著作1944年一出版,在英美国家乃至世界范围内即产生了巨大反响。其影响力及作用力一直持续至今。

上次读这本书还是在读大学期间,那时由于年轻理想主义过于色彩浓重,所以读到的可能更多是情绪而非理性的思考。

如今二十年后重读这本哈耶克70年前所撰写的这本《通往奴役之路》,重新归纳他书中几点重要的观点如下:

第一,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率且较为理想的一种资源配置体制。

第二,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密切相关且前者构成了后者的基础和条件。

第三,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没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正式的法律制度,就没有自由。

哈耶克认为“只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许多多的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才没有人有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方能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做我们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掌控在一个人手中,不管这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还是属于一个独裁者的,谁行使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

第四,法治之下才有真正的自由。

哈耶克认为“自由的意义仅仅是指人们的行动只受一般性规则的限制……自由意味着,也只能意味着,我们的所作所为并不依赖于任何人或任何权威机构的批准,只能为同样平等适应于所有人的抽象规则所限制。”

第五,法治的含义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首先是政府的行为在法律约束之下。

哈耶克明确指出:“撇开所有的技术细节不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均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切个人有可能确定地预见到当权者在特定情况中会如何使用其强制权力,并据此知识来规划自己的个人事务。”

第六,“自由放任”理念是对自由与法治的最大危害。

哈耶克一生并不是主张无政府,也不是主张政府在管理经济、政治与社会事务上无所作为,而是主张在政府自己遵守预先制定的法律框架下制定并通过法律来管理和治理社会。

第七,民主本质上是实现自由和保障社会安定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

哈耶克曾引用了托克维尔的一段话:“民主扩展个人自由的范围,而社会主义却对其加以限制。民主赋予每个人以所有可能的价值,而社会主义却使每个人只成为一个工具、一个数字。民主与社会主义除了'平等’一词外,毫无共同之处。但请注意二者的区别:民主在自由中寻求平等,而社会主义则在束缚和奴役中寻求平等。”

哈耶克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社会演化中,没有什么是不可避免的,使其成为不可避免的,是思想。”但愿人类在未来的路途中不会如荷尔德林所描述的那样“用通向天堂的美好愿望来铺设一个国家通向地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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