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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梗等当事人如何订立遗嘱?

 成都律师刘艳 2023-05-28 发布于四川

妈妈脑梗,在她名下有一处房产,共有人是父亲,要是写遗嘱,怎么写?

类似的当事人因病可能无法书写遗嘱或者书写遗嘱无效的情况较多,这里,仅以脑梗为例,为大家分析这个问题。

1.脑梗当事人还能不能写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即使立了遗嘱,所立的遗嘱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脑梗后,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意思表达能力,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否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脑梗后当事人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神智清醒,医学诊断也没有上述两方面的障碍,那当事人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关键是看脑梗当事人的恢复情况。不过,有些人脑梗之后就成了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

可能的话,可以对脑梗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或者,向法院申请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其监护人就成为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据此,如果脑梗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财产问题。

放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先确定母亲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不是,再由其书写遗嘱;如果是,那就由父亲代为处理房产为题。

其他疾病类似,书写遗嘱一定要确认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可能会对后面的继承问题产生诸多麻烦。

本文转自“成都律师刘艳”公众号,更多问题关注公众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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