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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案件应当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伯言伯言伯言 2023-05-28 发布于湖北

                                          文/张新涛

      随着社会用工的持续增加,工伤事故日益增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伤亡,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工伤赔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何进行认定工伤以及工伤索赔,很多人茫然无措,一筹莫展,不知从何入手。有的不清楚自己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有的不知道工伤赔偿的流程,有的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认定工伤,有的甚至错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时限,失去了工伤赔偿的机会,造成自身利益的严重受损。在工伤案件中,证明材料的提供至关重要。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为工伤赔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般情况下,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当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公室申请工伤认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中,很多用人单位并不积极主动,因为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开支,并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这种做法也为用人单位埋下隐患,一旦职工发生工伤,所有工伤赔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再由工伤保险基金分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面对这种现实情况,那么就需要职工本人以及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记住,一年内必须申请工伤认定,否则,错过时限,就无法挽回了。

      申请工伤认定,首先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申报工伤 ,需要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申报工伤,就需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以证明单位的用工主体资格。如果单位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事实上,很多单位没有与职工签劳动合同,那么,就应当提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单,职工的考勤表,工作服,工作证,缴纳社保证明等等,工伤认定办公室会根据这些材料,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通常认为,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那么,就应当围绕这些法定条件提供材料。现在很多车间内都有监控装置,对事故的发生都有清晰的记录,可以提供现场视频。如果有目击工友,可以让工友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要提供职工住院病历,住院病案,住院费用等材料,证明职工受伤住院治疗情况。如果职工死亡,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还有不同的要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证明职工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也即职工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负次要责任,负同等责任都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中因受到暴力伤害的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派出所提供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甚至是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证明职工受到暴力侵害。在车辆挂靠关系的工伤案件中,需要提供挂靠协议。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工伤案件,应有单位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因职业病造成的工伤认定,需要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伤残军人旧病复发的工伤认定,需要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职工因外出发生的工伤事故,需要提供请假证明,或者证人证言,证明自己是受单位指派外出。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的裁定书。

      在接受这些证明材料后,工伤认定办公室工作人员还要进行调查,以便核实案件的真伪。一般的调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调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然后制作调查笔录,最终根据法律规定,做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行政决定。当然,如果职工认为工伤认定错误,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而没有被认定,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错误的决定书,重新认定为工伤。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之后,治疗终结,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确定所受伤残的级别,这是工伤赔偿必须的环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提供工伤认定书,还要提供职工本人照片,住院病历,病案,X光片,受伤部位照片,并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会根据职工受伤情况,结合恢复情况,最终确定伤残级别。

     在工伤赔偿阶段,前面提到的证据材料有些不必重复提供。主要应当提供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以及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单,住院费用单据,交通费发票,护理人员身份证以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误工证明,伤残辅助器具费单据等。因工死亡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薄等。工资流水单应当是事故发生前一年的工资流水明细,如果没有工资流水,可以提供其他工资收入证明,比如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等等,用以计算职工月工资收入。根据这些证明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就能计算出工伤赔偿数额。

      工伤赔偿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而庞杂,甚至有些规定相互冲突,各地认定标准不一,导致有些案例裁判标准不一致。相同的案情,有的认定为工伤,有的则不被认定为工伤,差异较大。有些复杂案件甚至需要引用指导性判例,案例,用以证明是否属于工伤。工伤案件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也比较多,提交什么有效证据,达到什么样的证明标准,如何取证,关系到工伤认定的成败,关键证据的缺失往往导致功亏一篑。实践中,工伤赔偿案件一般需要专业律师参与,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熟练的办案技能,会使工伤赔偿事半功倍,职工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充分保障,才会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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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涛,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滨州学院立法研究院研究员,专业代理工伤案件。2019年荣获滨州市政法委、滨州市司法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的滨州市首届“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奖”;代理的社会影响重大的工伤赔偿案件被司法部主管的国家级法制期刊《法律与生活》2018年第七期长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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