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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质”的本质

 nysd2012 2023-05-29 发布于北京

“概念”是判断和推理(逻辑思维)的基础,就好比是房子的建材,“性质数量”这四个概念,就好比是钢筋水泥,那么,就来一探究竟吧。

人质、气质、性质、本质、素质、材质、质疑、质问、质量、质变、质检、质朴…,到底什么是“质”?

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还有下文。据说盘古为了不让天地又合拢上,还“顶天立地”了七七四十九万年,最后终于“顶”不住而“解体”并化为了“世间万物”。

由于没有了盘古的支撑,天也塌了好些个洞。

后来在女娲的努力下,不仅补好了天,还把“万物”也收拾得妥妥的,人类就此进入了太古时代。

有图为证


想象一下,如果你是太古人,要怎么来认识这些“万物”呢?

“性”是人们对种种“现象”的感知和归纳。

比如冷暖、明暗、长短、大小等等。不知道是人为的“配对”还是本来就“天生一对”,反正,要认识事物就必须要有“对比”,才能分辨出不同和差异。

但是,当要认识一个“对象”(万物)时,要跟什么对比呢?要怎么描述呢?

比如,“大长腿”,大和长是定性,再加上腿这个对象,就构成了该对象的“性质”。

诶,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那腿,不,那答案就在灯火阑珊处:

“性”是现象之间的对比,“质”是对象之间的对比。

难怪人们经常说“性质、性质”,原来性跟质真的是一家人啊。


把各种“性”放在“对象”身上,或者说“对象”身上的种种“属性”,就构成了“质”。

比如火的属性,明/暗、热/冷、轻/重、/直……等等,组合起来就构成了火的“质”。

比如“人质”,就是人的属性加上可以换钱(价值大小)的这么一种属性的组合。

所以“质”,实际上就是一些“性”的“组合”。

这些组合,这些特定的、稳定的“结构”和“规定性”,就称为该事物的“本质”。

本质:一事物之所以是该事物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

质变:本来稳定的某种结构发生变化了。

“性别”只有两种(类),非男即女、非黑即白、非真即假,也就是一个维度只有两种区别(两点一线)。

用这种“两分法”来认识“世间万物”,显然是不够的,怎么办呢?

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多个“性”维度的组合、叠加。比如“大长腿”,这就构成了一种“质”。

“质”可就不受“二分法”的限制了,比如“金木水火土”,其实分为一万种(类)都没问题,就怕记不住。

另一种是一个“性”维度的细分。两个物体放一起,一大一小,三个物体呢?加个“中”,大中小就好了。这种更是无限细分,也怕记不住。


难怪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嘛。

那么最后,请大伙帮忙想想,“数”又是怎么发明的呢?咱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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