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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观课议课与教育实践的“指”与“导”

 成都大学陈大伟 2023-05-29 发布于四川
 指导指导,应“指”应“导”,有“指”有“导”
      交流观课议课,聊到教学指导,我有这样的意见:
      对于指导,我们可以做出区分:指有指示的意思,“指”是方向性的,是原则性的,是理论性的;导有引导、示范的意思,导是示范性的,是操作性的,是具体的。比如,我们对学生说“你要好好学习,这是一种“指”,如果我们同时能够给出一些好好学习的方法、策略,路径,甚至以身示范,那这就是“导”。
      现在的主要问题可能是我们只是在“指”,太缺乏“导”的意识和能力水平。比如,我们对家长说“你要把孩子手机管起来”。但是我们并不能提供一些有效管理手机的策略方法,让家长简便易行,让孩子理解接受。课堂教学中,我们只是说“你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提供不了针对眼前的具体学生的“调动积极性”的方法。这种只有“指”没有“导”的指导往往空对空,大多落不到实处。实践中,我们发现,专家指导老师的课堂教学很多是这样,老师指导家长、指导学生也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形。
      但光有“导”没有“指”也不行。没有“指”没有形成实践观念,“导”就没有迁移性,被指导者只是依样画葫,不仅可能在略微变化的情景中无所适从,而且也会失去实践者的创造性。实践不能没有理论,不能没有方向和原则的指引,记得在一个资料看过德裔美国心理学家库尔特·勒温说过这样的话“没有比高明的理论更适合运用”。从这种意义上,实践者不能拒绝理论,不要只关注他人的操作和示范,不要轻视他人的“指示”;高明的指导者又不会仅仅停留在“导”和示范的层次,需要就实践背后的依据、意图和思维做出指示。
     杜威认为做教育就需要既有理论思维又有实践思维的人,偏哪一个都不好。指导指导,最好是有指有导。在观课议课中有“洗心革面的变革观”,“革面”有“导”的要求,“洗心”则有“指”的意蕴。在面对具体的情境和对象而言,还要有所侧重和区别,有的需要“指”的多一点,有的需要“导”得多一点,这就需要研究受众,根据受众的情况,把关爱送到别人心里。这就是观课议课提出的“教育真理具有境脉特征”。
       这样的“指”“导”,对指导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是要深入实践,发现和修炼过硬的“导”的本领;另一方面又要有基于实践提炼实践策略、实践原则、实践观念的能力;同时还需要研究受众,依据受众因人而异的指导能力。这是教师需要修炼的“择宜”素养。(链接:我看教育“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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