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医师法》规定:满足三个条件 才允许用超出指南的治疗措施

 我爱看金匮伤寒 2023-05-31 发布于江西

我不是医生,但曾经是患者、将来难免又作为患者,我将不可避免与医师及诊疗指南发生直接关系,所以希望头条的审核者允许我在头条上谈论《医师法》和诊疗指南。

《医师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在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时,均强调医师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临床诊疗指南等是卫生监管部门基于某一特定时期的医学技术水平定期发布的临床诊疗标准性意见。

在因医患矛盾发生诉讼之后,实践中在进行司法鉴定时,司法鉴定机构也多参考临床诊疗指南的内容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之合理性进行判断,而当医师有自己操作理解时,一旦出现问题,很有可能因与指南不符而被判承担责任。因此医师遵循规范执业,既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保障,也是对自身执业风险的降低。

第二十九条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根据《医师法》第二十九条,医生在满足如下三个条件之后,才可以使用超出指南的诊疗措施:第一个条件是“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第二个条件是“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第三个条件是医院科室”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张煜医生告诫患者和亲属:决不允许任何医生在没有详细交代病情、取得你们允许的情况下,就擅自违背指南进行治疗。这不符合医疗原则,也侵犯患者的疾病知情权。他没有说”使用超出指南的诊疗措施“都是错误的,而是说”不满足《医师法》第二十九条三个条件 而使用超出指南的诊疗措施 才是错误的“。


https://mp.weixin.qq.com/s/9V3uPyBxyS0sqqJmKf5_uQ”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越多越好;供@张煜医生参考“

文章图片1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