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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治疗的原则

 小波H 2023-05-31 发布于云南

结核病治疗的原则是指活动性结核病患者要坚持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医生会根据患者既往是否进行过抗结核治疗、治疗时间的长短及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对患者的病情做出综合的判断,制订化疗方案。采用以上原则进行治疗,有助于提高治愈率,降低复发率和失败率。

01、坚持早期的原则

结核病早期以渗出和浸润性病变为主,病灶内血液供应丰富,有利于药物的渗透和分布;同时巨噬细胞活跃,可以与抗结核药物一起协同作战,大量吞噬结核分枝杆菌,有利于杀灭结核分枝杆菌。所以,应尽可能早期发现和治疗结核病患者,以利于病灶的吸收、空洞的缩小或闭合、痰菌阴转。

02、坚持联合的原则

在治疗肺结核的方案中要联合应用3~4种有效、敏感、低毒的药物,这样可以减少耐药的发生。在联合应用的不同药物中,各种药物也作用于不同时期的结核分枝杆菌:有的药物作用于快速生长的结核分枝杆菌;有的药物作用于静止期的结核分枝杆菌;还有一些结核分枝杆菌则处于休眠状态,任何抗结核药物都没有作用,要靠患者自身的抵抗力与之抗衡。因此,必须坚持联合治疗的原则,使各种药物之间发挥协同作用。

03、坚持适量的原则

一般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及身体的机能状态给患者开具适量的抗结核药物。如果所用的药物剂量不足,则达不到有效的杀菌浓度,结核分枝杆菌长期在低剂量的环境下容易诱发继发性耐药;如果所用的药物剂量过大,则患者不能承受,容易出现不良反应,导致治疗中断,甚至会造成严重的毒副反应。

04、坚持全程的原则

抗结核治疗要坚持全程的原则:初治肺结核患者一般治疗6个月,复治肺结核患者一般治疗8~9个月。在治疗后的1~2个月,患者的症状会消失,许多患者这时往往会有一种已治好的错觉,殊不知这时药物杀灭的只是那些生长活跃的敏感菌,而代谢缓慢的及躲藏在细胞内的结核分杆菌仍然存活。只有坚持全程用药,才能最终杀灭顽固的结核分枝杆菌,达到减少复发的目的。

来源: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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