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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党纪的“违规兼职取酬”包括哪些行为?

 xiongmao007 2023-06-01 发布于山东

公职人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一定的职务权力和资源,如果利用这些资源从事兼职活动,就会存在滥用职权、违规谋取利益、损害公共利益的风险。因此,各级部门均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公职人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违规兼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违规兼职行为:

  1. 利用职务或资源谋取不当利益。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助职务或单位资源为他人谋取利益等。

  2. 过多从事营利性兼职。公职人员或领导干部在工作之余,过多从事营利性活动,从而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

  3. 以兼职名义收受贿赂。公职人员或领导干部利用兼职名义收受贿赂,或向他人敛财。

  4. 推销产品或在工作期间从事其他商业活动。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方便或单位资源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包括推销产品、推广项目,与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等。

  5. 从事有利益冲突的活动。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从事兼职活动时,涉及其工作职责所处的领域,存在利益冲突风险的行为。

  6. 其他有损公共利益或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职人员除了禁止从事违规兼职外,还必须遵守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限制和禁止,这也是其作为公职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公职人员在从事任何社会活动时,都应当以公共利益为重,绝不能以此牟取私利、扰乱公共秩序,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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