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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审查调查案件中如何巧用银行往来流水?

 双木大爷 2023-06-02 发布于四川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二、重要意义:

在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一般都会在正面接触被调查对象之前,通过外围初步核查来获取其涉嫌违纪违法的相关线索材料,而查询银行往来流水就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与被调查对象正面接触后,同样也需要通过查询进一步明确事实、搜集证据。通过查询银行往来流水,我们可以大致掌握被调查人的资产状况、资金来源、资金走向等具体情况,还能为追缴赃款提供助力,保证案件顺利推进。

那么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中应如何巧用银行往来流水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着手:一是怎么确定需调取的银行往来流水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银行账号等信息;二是如何分析调取的银行往来流水资料;三是巧妙运用调取的银行往来流水资料

纪委监委在调查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时,调取银行往来流水是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和扩大战果的重要手段。然而,一个个体、单位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银行往来流水资料浩如烟海,且许多行为是精心策划的结果,故应充分运用一定的调查技巧,才能保证调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为避免打草惊蛇,引起被调查人的警觉,导致被调查人隐匿、毁灭证据、串供及逃跑,开展调取银行往来流水的初核工作一般应当秘密进行,这就给有效开展初核工作带来了挑战。摆在办案人员面前最大的难题就是,在秘密初核的条件下如何获取银行往来流水、分析获取银行往来流水等资料及运用银行往来流水证实被调查人的行为事实。笔者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实践,从三个方面对调取银行往来流水工作加以探讨。

一、怎么调取银行往来流水

在调取银行往来流水之前,参与办案的工作人员应先就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确定初核的方向和重点。准备开展调取银行往来流水的时候,往往还只掌握一些粗略的线索,待证的事实还未浮现出水面,方向是什么,重点查什么,先查什么,后查什么,这些都很难清楚地确定,换言之,这是一个充满困惑的时候。围绕被调查人行为特征、日常工作使用行为及活动范围初步选定被调查人的银行。

比如一个县区的纪委监委,辖区内有不同性质的国有、民营、地方性银行,首先要确定被调查人经常会使用的银行,找到有权限能调取开户银行情况及流水银行机构,若未在有权限的银行分支机构只能调取查阅到开户人的余额,对于下一步调取分析银行往来流水就会无意义。在执行调取银行往来流水工作时候,要注意工作保密,可以采取跨城区县域或者借有关国家有权机关身份的名义进行。

二、如何分析调取的银行往来流水资料

调取回来的银行往来流水资料,对确定初核的方向和重点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通过正确运用顺查、逆查法、逻辑推理分析法和循环交叉查看方法分析调取的银行往来流水资料获取信息,如多人举报某行政单位的出纳利用职权贪污公款数十万元,但没有指明具体的贪污事实,经运用顺查的方法调取银行往来流水分析,可以认定该出纳的家庭财产和支出十分明显超出其合法收入,有贪污的重大嫌疑,遂决定初核立案。经逆查法查询银行的流水往来记录,与行政单位的债务人核对账目,通过审计机关调取账册,发现数笔实际收到的应收账款却以坏账的形式注销,至此,初查的方向和重点明确,即应当紧紧围绕该出纳是否侵吞应收账款展开调查。

在查阅银行往来流水的过程中,运用逻辑推理分析法,拓展可能发现举报线索以外的犯罪事实,从而使初核的范围得以拓展。如多人举报某国有企业财务主管挪用公款,在对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收到购货单位汇款不入账,不合理予以侵吞的事实,决定拓展初核的范围,对该财务主管的贪污犯罪事实开展调查。最后运用循环交叉查看的方法分析。结合收集银行往来流水资料、举报材料以及初查中获取的其他材料和信息进行,找准审查的方向,提高审查调查的效率,保证审查调查效果。如在查看银行往来流水过程中结合的会计资料或会计信息方面的内容不具体或难以理解的,办案人员应当及进调整计划,通过有针对性地询问举报人和知情人,继续收集其他相关材料,进一步明确审查调查方向,为提高审查调查效率和保证审查调查效果奠定基础。

通过银行往来流水如何分析,准确确定可疑的交易次数、交易地点、时间、联系行受贿案件事实的关联度,一般来说,银行往来流水基本能反映出被调查人收支状况,可以推断其经济能力,负债有无或者多少等情况,可以对案件情况做出预判,对于转移资金、投入到基金股票的行为均可从银行往来流水发现。通过查看交易金额,查看流水中一定周期内的交易金额是否与被调查人、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是否相符,比如被调查人工资及其他收入与其职业是否相符,如果一个被调查人的工资及其他收入超过2万/月,显然不太正常。对于交易频率的,要查看一定周期内交易次数,跟被调查人银行往来流水的基本规律是否相符,发生这种情形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并且分析其合理性。如此看来,调取分析银行流水能看出的门道还真不少,所以说一张张银行往来流水,对于案件调查成功初核,推进案件进程确实大有助益。

另外,巧借外力,寻求专家的协助,如果银行的往来流水资料的审查超出了办案人员的能力范围,如笔迹鉴定、原始票据凭证真伪鉴定等,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寻求专家的协助,通过专家的协助增强办案人员的审查调查能力。

三、巧妙运用调取的银行往来流水资料佐证事实

首先是在初核工作中的运用。初核中调取的银行往来流水能及时佐证被调查人的行为事实及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对于下一步立案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根据调取的银行往来流水判断出被调查人的情况,结合案件情况分析,确定初核的方向和重点。

其次是在审讯突破阶段的运用。部分银行往来流水就可以用较少的炮弹,就可以震慑被调查人的心理。通过增加威慑力,瓦解被调查人的心理防线,获取有价值的口供。之所以拒不承认违纪事实、犯罪事实,主要原因就是被调查人认为纪委监委难以掌握相关证据,只要自己拒不承认,纪委监委就会束手无策,因此,如果能够在调取银行往来流水上取得成果,指出被调查人在具体账务上的舞弊行为,被调查人就会感到违纪事实、犯罪事实已被揭穿,产生恐慌心理,不得已承认违纪事实、犯罪事实。再次立案审查后,运用调取的银行往来流水对账单、发票、会计账簿等,可以形成书证物证, 形成证据锁链,可以作为违纪、犯罪的证据,另外还能发现其他违纪、犯罪线索,尤其是发现被调查人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同案犯的、涉案单位的其他违纪违法线索等等。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运用调取银行往来流水突破案件和审讯被调查人要采取巧妙的方法:

一是兵贵神速、以快制胜。在调取银行往来流水资料而被查对象已惊动的情况下,需要综合运用本文前述的方法快速审查,一旦掌握一笔或者数笔足以表明其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部分疑点时,应快速进入案件突破阶段,而不必花较长时间面面俱到地调取其他账目资料佐证。因为此时被调查人正处于惊慌失措的心理状况,对其审讯容易突破。如果调取银行往来流水时间过长,则被查对象容易形成牢固抗审心理防线,甚至实施仿造证据、串供等行为,给侦破案件带来不利。

二是审讯中注意展示调取银行往来流水获取的证据的技巧。严格地讲,正面接触被调查人之前,工作再细致,办案人员所获得的信息也是不完整的。为促使被调查人全面交代问题,就要求在审讯时注意证据的运用方法。展示调取银行往来流水成果是敦促被调查人如实交代的辅助手段,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摊出全部底牌,否则很可能难以查清全部问题。因为在办案过程中,作为调查人员能掌握的主动权毕竟有限,但能把有限的主动权发挥出最大效果考验的是调查人员的工作经验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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