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史通》介绍(2)
在编纂方法方面,《史通》牵涉范围广泛,包括叙事、言语、题目、模拟、断限、书法、人物、编次、称谓、烦省等十多种问题,均属于撰史方法和写作技巧的内容,有的至今仍有参考价值。刘氏以为"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指出叙事是撰史的重要手法,而叙事最避忌繁芜之失。因此,刘知几主张叙事要“用晦”,以为“用晦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可以达到“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的目的(《史通·叙事》)。所以,《史通》既总结前史在叙事方面的好经验,又批评各史存在冗句烦词、雕饰词藻的弊端,尤其反对骈文入史的做法。
关于史料的搜集和鉴别问题,刘知几在《采撰》篇作了专门的探讨,以为史家撰述历史,如同“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需要“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成为“不朽”之作。但是,由于史料来源不同,性质各异,尤需加以选择和鉴别,“苟不别加研核,何以详其是非?”“故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对于失实的史料,不可低估其危害,以致“毁誉所加,远诬千载,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
蔡国相分析刘知几的文论思想说:刘氏严厉地批评了当时形式主义文风,提出“尚简”原则,贵创新,批因袭;推崇方言今语,要求著述体现地域性、民族性,富于时代感。刘氏的文论思想不仅对唐及后世的史学理论,而且对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影响(《〈史通〉所体现的文论思想》)。
李成良、邱应元认为,刘知几首建了中国的历史文学理论,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实录与简语。这两条基本原则既是《史通》历史文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又是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实录--博采,真实性;简语--善择,艺术感染力。二者既是思想内容和载体形式的统一,又是史家思想品质与艺术的统一。这两条基本原则既是对唐以前历史典籍的总结,又成为判断史籍撰写是否成功的两条基本标准。围绕此原则,《史通》从六个方面阐发了历史文学理论:历史典籍与现实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史籍与史料的关系,语言与史籍的关系,史籍的继承与发展问题,史学批评问题。同时,刘知几提出的"史识"也是建立在这两条原则基础上的。简语是史识的艺术修养,实录是史识的政治品质(《〈史通〉的历史文学理论》)。
刘知几针对官修制度的弊端,提出“一家独断”的主张,对史馆弊端提出了“五不可”之论,从而指出了官修制度的改革方向。刘知几系统地考察了史官制度,自己又在史馆修史多年,因此,他对史官的批评切中弊端。设馆修史“五不可”归纳有三:长官意志、曲笔、责任不专,结果是严重限制了史家的创新精神。刘知几批评史馆成了官僚主义的衙门,权贵结党营私的场所。设馆修史“五不可”也是刘氏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因为史馆堵塞了“一家独断”之路。
刘知几所处时代的史学思潮有两大特征:一是世族势力和新兴地主官僚在史学领域的矛盾冲突,二是官修制度和一家独断的矛盾冲突。唐代围绕氏族志修撰的斗争就典型地反映了世族地主官僚和新兴地主集团在史学领域的斗争。对此,刘知几站在新兴地主集团的立场上,反对以谱系之书、家史入国之正史。官修制度的确立,对古代史学的发展,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官修制度使史书包含的内容更丰富,但同时官修制度强化了对史学的控制,严重限制了史家个人创造力的发挥,并使史书曲笔不实的问题明显突出。
刘知几敢于对圣人及其所修儒家经典进行大胆尖锐的批判,在封建社会中是不多见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他在初唐“不拘守先儒章句”的思想氛围中,能正确运用经史相分的观点,冲破尊经抑史思想的束缚,对他认为是孔子所作的《尚书》《论语》和《春秋》提出了“疑、惑”,显示出刘知几敢于反传统、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