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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203条

 四圣医苑 2023-06-09 发布于广东

(亡津便硬证六阳明二十五:阳明病,本自汗出,医更重发汗,病已差,尚微烦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便数少,以津液当还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203】【辨270】

此条原文及先生释文,亦不清晰。称“阳明病,本自汗出”者,胃热熏蒸也,重发汗,更亡其津液,怎么能“病已差”?

窃以为,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此证,实际上是“阳明十三”(《伤寒论》第234条)的“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按照本论的思路,这种情况下发汗,不仅不受批评,没有“此为逆也”之类的微词;相反,还应当受表彰。

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情况下发汗,终究不是最优解。阳明脉大之可汗证,宜加石膏;需兼滋阴者,不用石膏,用知母。当然,本论强调的,“即里有下证,而表病不解,亦不可下,当先以麻、桂表其风寒,然后议下也”[1],作为一个指导原则,仍然应当予以注意。



[1]《伤寒悬解·卷六·阳明经上篇·阳明经病·腑病连经·麻黄证二·阳明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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