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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气皆能化火及其演变

 文斌A 2023-06-10 发布于湖南

扎针埋线治疼痛

2023-06-09 23:22广西陈世鸿,中医专业 医师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里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领域创作者,内容评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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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完素,河间人,金元四大家之一,对《内经》有其独到体会,提出人身之气皆随五运六气而有所兴衰变化,指出运气常变,应当掌握其规律,又阐发《内经》之病机十九条,认为人体致病皆为火热,其以六气为纲领分述疾病,形成了以“火热论”为中心的学术观点,提出风、湿、燥、寒 诸气均能化热生火,后世归纳其为“六气皆从火化”理论学说。

宏观上,自然之火是可燃物燃烧时产生的发光、发热的一种现象,并能够灼伤人体。燃烧现象在古代生活中十分常见,灼伤会给人带来剧烈的疼痛,故自然之火给古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成为古人理解其他事物的基础源域。古代医家利用熟悉的自然之火解释陌生的病理现象,构建出隐喻性病因——火邪,并以自然之火的性质塑造火邪的致病特点。如自然之火具有发热、升腾向上、跳动闪烁、蔓延迅速等特性,在隐喻思维的作用下,古代医家基于此认为,火邪具有性热、炎上、躁动不安、致病迅速等特点,并将对应的症状、体征归因于火邪所致。

隐喻是人类认知世界的基本思维方式。中医学界有“象思维”或“取象比类”的说法,在方法论层面,其实质与隐喻并无二致。本文从火的生成性出发,结合风、寒、湿、燥化生火热的具体过程,解读以“六气皆能化火”为代表的“化火”病机观点形成的隐喻思维过程,以期促进对火热病机的理解与阐发。

1 火的生成性

自然之火无法凭空出现,必须通过可燃物的燃烧才能产生,这一特性称为火的生成性。尽管中医学理论中没有明确提出火邪只能由其他邪气转化而生,但“六气皆能化火”等把火邪放在生成物位置上的病机观点,便可视作未曾言明的火邪生成性之体现。首先,阐述自然之火的生成性,然后,分析火邪生成性的形成过程,以论证“六气皆能化火”等“化火”病机产生的前提。

1.1 自然之火的生成性

《周易·彖传》云:“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可见,《周易》中的“离”为附丽、依附之意。《周易·说卦传》载“离为火”,指出离卦象征“火”。“丽”与“火”通过“离”相连,说明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发现了自然之火需依附于他物的特性,古人知道必须先有其他物质才可能有附于其上的火。由此可见,古人对自然之火的认识中早已蕴含火的生成性。

不同于长期存在的事物,自然之火具有更复杂的生成过程。《五行大义·论相生》云:“五行各定形,唯火钻灼方出者。”《淮南子·天文训》云:“故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在冶铁术出现后,人们开始用火镰、火石取火。总之,古人只能通过摩擦、聚光、敲击等费时费力的方法生火,而火在人们的生活中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故生火的过程必然会成为人们认知陌生事物时极为关键的经验基础。如今,人们虽没有如此丰富的生火经验,但自然之火只能通过可燃物燃烧才能产生是人们所公认的常识。因此,自然之火特殊的生成性是人们很容易归纳出的性质,应与自然之火一同成为人们开展认知活动的基础源域。

1.2 “化火”结构与火邪的生成性

古代医家常将疾病的发展变化归因于原致病因素的转化与新致病因素的生成。如《素问·水热穴论篇》云:“帝曰: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则生热也。”又如刘完素认为,风、寒、湿、燥皆可化生火热,诸如此类的转化与新生是中医病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原致病因素在某种状态下转化为新致病因素,这种转化与生成过程可表示为X∧C→Y,表明X在条件C下转化为Y。X∧C→Y的结构是对中医病机的一种抽象概括,有助于对病机的理解与认识。

为了探讨“六气皆能化火”,设X为除火热以外的任一病因,C为化生火热的条件,Y为火热邪气,如此“六气皆能化火”所包含的“化火”病机即具备X∧C→Y的结构。(注:因“六气皆能化火”的具体内容涉及火邪与热邪,故X需将热邪也包含在内。)当中医学家尝试认知原有病邪转化生成新病邪的动态过程时,共有的X∧C→Y的转化与生成结构便很容易促使中医学家联想到可燃物转化生成自然之火的过程。

在患者的症状、体征可与火邪所具备的其他性质相贯通的情况下,中医学家选择与火的生成过程有关的源域构建隐喻映射,提出具有“化火”结构的病机观点。可见,在隐喻思维的作用下,自然之火的生成性映射至中医学理论,构成了火邪的生成性,从而表现为病机命题中的“化火”结构。概括而言,自然之火的生成性即为“化火”结构出现的前提,下面展开更为详尽的论述。

2 “六气皆能化火”的形成与意义

“六气皆能化火”是后世医家对刘完素火热论思想的概括,也是火邪生成性的典型体现,其含义为风、寒、湿、燥4种邪气在不同情况下均可化生火热邪气。与火、热一样,中医学的风、寒、湿、燥均为源于自然事物的隐喻概念。结合前文分析可知,在中医学家运用六气,或六淫间的转化以解释疾病的发展变化时,对自然之风、寒、湿、燥生火化热现象的观察和感受会影响其观点的形成,使得中医学家容易产生“六气皆能化火”等具备“化火”结构的病机观点。下文将解析“六气皆能化火”的具体经验基础,并以风、寒、湿、燥4种邪气化生火热邪气的过程为例,论证其各自对“化火”病机观点的促进作用。

2.1 火与热的关系

发热是自然之火的基本特性,火邪因此被赋予了性热的基本特点,古代医家常将火热相提并论,以强调火之热性对人体的危害。《黄帝素问宣明论方》云:“小儿惊风者,皆由心火暴甚而制金,金不能平木,故风火相搏,而昏冒惊悸潮热,此证皆谓热甚而生风。”又有《素问玄机原病式》云:“言为心声,犹火燔而鸣,故心火热则多言,犹醉而心热,故多言也。”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证明刘完素未明确区分火与热,且常将热视作火邪的致病特点,由此形成了以火邪为中心的火热邪气致病学说,这也是火热论被称作火热论而非火论、热论或热火论的原因所在。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在分析火热并引用文献时,亦遵照原文未对火邪与热邪过多区分。

2.2 风火兼化

五行属性中,风属木,木生火,风木在运气学说中为同化之属,风助火威,木愈郁而热愈盛,风能化火且能助火;火仗风势,火热盛时,亦能生风动风。《黄帝素问宣明论方》中所谓“木能生火,故风火多为热化,皆阳热多”“人之脏腑皆风之起,谓火热阳之本也”, 阐明风木能化生火热。而风性善行而数变,火热渐起 亦可推动风行,所谓“热极生风”。

古人在生火时,常需通过吹或煽动使火星变为火焰,再加上对燃烧现象的观察,不难发现自然之风能够增大火势,这可能是促进中医学家认知风邪化生火邪的主要经验基础。自然界不仅有风吹火旺的现象,火焰上方的热气流也会与周围空气形成对流,产生可以被人们感受到的风。自然之木生火,以及风火相生相化的现象是促使古代医家提出风火二邪兼化的决定性因素,正如《素问玄机原病式》所言:“所谓风气甚而头目眩运者,由风木旺,必是金衰不能制木,而木复生火。风火皆属阳,多为兼化,阳主乎动,两动相搏,则为之旋转。”兼化有相兼与转化的双重含义,本文侧重于对转化过程的探讨,但二者有时难以完全分开。换言之,在原有病邪转化为新病邪后,后者的生成未必会导致前者的消失,新旧病邪有时亦会相兼为病,如前文所引风火兼化的原文便记述了风邪化生火邪后,火邪又与风邪相兼为病的过程。

古代医家常用风邪来指代邪气,如《素问·上古天真论篇》云:“虚邪贼风,避之有时。”“虚邪”“贼风”含义相同,均为致病邪气的总称。《金匮要略》也有类似的表述“客气邪风,中人多死”,说明风邪被古代医家视作病因的代表,即病因范畴的典型成员。基于原型范畴理论,典型成员的特性会成为该范畴的主要特征,从而在范畴化时影响人们对非典型成员的描绘。从这个角度来说,风能与火兼化的特性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古代医家得出其他致病因素也能与火发生兼化的结论。另外,自然界风化火的现象极为常见,经隐喻映射而来的风邪化生火邪的观点也易于形成,二者均可直接提高“化火”结构出现在中医学家思维中的频率,同样,有助于其他“化火”病机的提出。

2.3 寒湿化火热

寒与火热,一阴一阳。“心火热甚,亢极而战,反兼水化制之,故寒栗也。然寒粟者,由火甚似水,实非兼有寒气也。”指出寒主收引,寒邪侵犯机体,腠理闭塞,阳气不得向外发散,热郁于内,可发生战栗的火热证表现,属于“阳气不能散越,则怫热内作故也。”寒郁可以生热,热郁亦可见寒证。

《黄帝素问宣明方论·水湿门》曰:“湿为土气,火热能生土湿”,又曰:“湿病本不自生,因于火热怫郁,水液不得宣通,即停滞而生水湿也.凡病湿者,多自热生。”水湿郁久,无以宣化,停聚而生热化火。另外,湿在五行属土,火为土之母,火热邪气阻碍水液正常运行,亦可聚而生湿,热得湿愈炽,湿得热而难解。

古代医家常将火热相提并论,这一特点尤其体现在论及寒湿化火热的过程中。人们在感到寒冷并产生不适后,时常会出现发热症状,如《素问·调经论篇》云:“阳受气于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间,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于外,故寒栗……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腠理闭塞,玄府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描述了寒邪侵袭机体致腠理闭塞,卫气郁而化热的“寒气”致“热”过程。《伤寒标本心法类萃》云:“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古今亦通谓之伤寒热病……六经传受,自浅至深,皆是热证,非有伤寒之病。”因此,《黄帝内经》和《伤寒论》中关于寒邪入侵人体产生热证的论述是刘完素创立火热论的重要理论依据。

在夏季,高温与潮湿常并存,潮湿的天气亦会让人感到更加闷热。古人很容易总结出自然界湿热共存或湿生热的规律,映射至中医学理论则为湿热相兼或湿化热的病机。如《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篇》云:“四之气,畏火临,溽蒸化,地气腾,天气否隔,寒风晓暮,蒸热相薄,草木凝烟,湿化不流,则白露阴布,以成秋令。民病腠理热,血暴溢疟,心腹满热胪胀,甚则胕肿。”“四之气”即太阴湿土之气。后世医家进一步丰富《黄帝内经》的湿热理论,使其成为中医病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刘完素虽未直接阐明湿化火热的认知过程,但对于自然界与人体中的湿热相兼亦有所论述,如“故诸水肿者,湿热之相兼也。如六月湿热太甚,而庶物隆盛,水肿之象明可见矣”。

《素问玄机原病式》云:“夫六气变乱而为病者,乃相兼而同为病,风热燥同,多兼化也,寒湿性同,多兼化也。性异而兼化者有之,亦已鲜矣。”尽管认为少有“性异而兼化者”,刘完素等医家依然继承发展了寒湿化火热的病机观点。寒湿与火热“性异”,寒湿化火热具有较高认知难度,而寒湿化火热的成立,或可成为中医学家认同其他病邪“化火”的基础,如《临证指南医案》云:“前议肝病入胃,上下格拒。考《内经》诸痛,皆主寒客,但经年累月久痛,寒必化热,故六气都从火化。河间特补病机一十九条亦然。”此处虽言“六气都从火化”,但从前句可以看出,实为“六气皆能化火”之意,且体现出叶天士以寒化热为据论证刘完素“六气皆能化火”的思想。

2.4 燥极化火

燥邪性属秋阴,刘完素认为:“金燥虽属秋阴,而其性异于寒湿,反同于风火热也”。指出燥虽属阴邪,但又有与风、火、热等阳邪类似的特点。火热既成,伤津耗液,亦可成燥,即火热邪气伤人往往表现出干燥之象。《素问玄机原病式·燥类》:“金主于秋而属阴,其气凉,凉极天气清明,而万物反燥,故燥若火,是金极而反兼火化也,故病血液衰也。燥金之化极甚,则烦热气郁痿弱。”

《温病条辨》云:“前人谓燥气化火,经谓燥金之下,火气承之,皆谓是也……乃《素问》所谓燥化于天,热反胜之。”吴鞠通指出,之前医家所言“燥气化火”均是由《黄帝内经》的亢害承制理论演变而来。燥在五行属金,《素问玄机原病式》所言“病燥过极则烦渴,反兼火化制之也”便是对“金极似火”的应用。尽管刘完素是运用现有理论形成了燥邪极而化火的认识,但亢害承制理论自身也应有其相应的认知依据。王冰在《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六微旨大论篇第六十八》中注释“金位之下,火气承之”时云:“锻金生热,则火流金。”从捶打金属时温度升高,甚至会迸溅火星的现象来解释亢害承制中的“金化火”,便展示出古代医家认知燥金极而化火的一种可能途径。

《周易·文言传》中有记载“水流湿,火就燥”,火能够蒸发水液、烤干物质,燥物与发热一样,亦是自然之火的基本性质,因此,燥极化火不仅是亢害承制规律的体现,还意味着在古人的认知中,火蕴含的燥性为达到极点的燥,其燥性所引发的危害亦极为严重。在“整体代部分”的转喻思维作用下,将火的性质中燥之极扩大至火本身,使火逐渐成为“极”之象征,火邪亦逐渐具有极度、严重的象征意义。如后世温病学家余霖在《疫疹一得》中言:“瘟既曰毒,其为火也明矣……火之为病,其害甚大,土遇之而赤,金遇之而熔,木遇之而燃,水不胜火则涸,故《易》曰:燥万物者,莫熯乎火。古人所谓元气之贼也。”由此可知,古代医家对于燥极化火的认识很可能是促使其认为火邪致病的重要原因。这会导致中医学家在从病邪转化角度认知疾病进展时,更容易认为致病严重的火邪是由他邪转化而来,燥极化火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化火”结构的形成。

3 广泛存在的“化火”结构

刘完素治疗火热病遵古不拘泥于古,他认为疾病多因火热而起,“以其本热,故得寒则散”,反对过用辛温,而应根据“气机怫郁”之病机关键,着眼开通郁结,重视寒凉药物的使用,并“各随其郁结甚微,而查病之轻重”而治之。临床上主要根据病邪表里之不同,采取宣、清、通法治疗。对于表证,主张用石膏、知母、甘草、滑石、葱、豉之类;如热邪在半表半里,可服小柴胡汤,使汗而愈;热极则大柴胡汤下之;郁结发热者,小承气汤、调胃承气汤、大承汤下之;发黄者用茵陈篙汤;结胸者,陷胸汤、丸下之;总之,其治法用方虽然不同,皆以“通”为要义。

在用药方面,他力主用寒凉之品,认为“而用辛热之药,病之微者,虽或误中,能令郁结开通……其或热甚而郁结不能开通者,旧病能结,热证所起,以致于乱,经无所悟。易若以辛苦寒药,按法治之,使微者、甚者,皆能郁结开通,湿去燥除,热散气和而愈,无不中其病,而免加其害。”对于湿热郁结胃肠,他特别反对使用辛热之巴豆开发肠胃郁结,认为“巴豆大毒性热,然虽郁结得开,奈亡血液,损其阴气,故或续后怫热再结,而病转甚者也”,主张以辛苦寒药治之。“善以辛散结,而苦燥湿,以寒除热而随其利,湿去结散,热退气和而已”(素问玄机原病式·热类)。对于燥热太甚,郁于胸腹所致的胸腹胀满、烦渴不已、呕哕等症,主张用“大承气汤热服,下而肠胃郁结痞隔,即得宣通……”。刘完素在对于对六气化火的治疗上,处处着眼于“开通郁结”,而用药则倾向于寒凉。

刘完素创立的火热论进一步提高了火热病机在中医学中的重要性。此后,张元素提出脏腑之火的病机学说,李东垣创阴火学说,朱丹溪提出相火理论,温病学派应运而生。“六气皆能化火”和“六气皆从火化”均是后人对火热论思想的概括,而非刘完素的原话。与“六气皆能化火”相同,后来的许多火热病机观点均具备“化火”结构,如朱丹溪所说“气有余便是火”。火热论是刘完素在特殊的“恶火”时代背景下所创,其更多是在强调火热邪气的广泛性与中心性,而非拘于六气化火。事实上,火热论的许多观点均是将既往中医学理论中由风、寒、湿、燥引发的症状、体征解释成火热引发的现象,体现出对火化六气的认识。

如《黄帝素问宣明论方》云:“湿病本不自生,因于火热怫郁,水液不能宣行,即停滞而生水湿也。”然而,后世医家在传承、运用火热论时,却格外重视六气化火的过程,而对火化六气的阐释不足,甚至将本应意为火化六气的“六气皆从火化”也释作六气化火。由此可知,在火的生成性作用下,火邪的生成过程得到了中医学家更多重视与诠解,“化火”结构的盛行即为明证,与之相反的火化六气则逐渐无人问津。

“六气皆能化火”经过历代医家的层层认知与加工,时至今日已不仅是刘完素的个人学术观点。相似的生活体验与隐喻思维方式使得中医学家们建立起“六气皆能化火”的共同认知,中医学病机理论中的“化火”结构也愈发普遍。此外,“化火”结构的广泛存在也提示不能完全被火的生成性左右,而应对“六气皆从火化”等将火热邪气放在X∧C→Y中X位置上的病机观点予以更多关注与发挥。临证之时,还应辨清标本,正确区分火化六气与六气化火,而非一概从六气化火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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