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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仲华 | 私学在黄梅的兴盛与发展--黄梅儒学简史(二)

 荆楚文史哲 2023-06-13 发布于广东

▲李正阳题

私学是相对官学而言,由私人办理的学校。私学兴起于春秋,兴盛于战国,历时两千余年。据史书载,私学最早是由郑国邓析创办,但孔子私学规模最大,影响最深,孔子也因此作为私学大师而名垂青史。


秦代,始皇帝焚书坑儒,颁布“禁私学令”。汉代开始放松限制,鼓励私学发展。汉武帝时期,采纳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议,从此儒学成了私学的主要教育内容。汉代的私学,从形式上可以分为蒙学和精舍两种。

唐宋时期的私学,可以分成蒙学和书院两类。书院的管理制度较为严密,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最著名的四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嵩阳书院、应天府书院均为这个时期的产物。元明清时期,依旧保持蒙学和书院两级,蒙学的典型代表为明清时期出现的私塾。
黄梅县学,始于宋元,兴于明清,但因入学门坎过高,员额受限,一般人是进不了的。私塾便应运而生,成了启蒙教育的唯一形式。真正读书受教育的场所,都在地方或私人所办的学塾里。因此在漫长的封建社会,私塾延绵不衰,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它与官学相辅相成,为培养人才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以经费来源区分,一为富贵之家聘师在家教读子弟,称教馆或坐馆。二为地方宗族捐助钱财、学田,聘师设塾以教贫寒子弟,称村塾、族塾。三为塾师私人设馆收费教授生徒的,称门馆、家塾。学生入学年龄不限。

村塾、族塾的存在,在黄梅很普遍,大家大姓尤甚。如喻、石、帅、蒋等进士举人扎推户族,即于此有关。族塾用一姓宗祠公产设塾,由氏族及少数贤达出资兴办,专教本姓子弟免收学费。也兼收附近异姓子弟,酌收学费。如光绪年间,黄梅商姓在商河办了一所商氏族塾,以商姓祭产作为办学经费,延请商姓教师,招收商姓学生,历时六十余年,培养学生千余人。
就学生程度而言,私塾分蒙馆和经馆。蒙馆系启蒙教育,以识字为主,注重朗读、背诵、写字。如系家庭蒙馆,则延名师在家设塾,主人尊师曰西席。开馆之日,蒙童先拜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牌位,再拜先生,主人具衣冠酒食,封红包贽敬,列硃笔请先生点书。先生即硃笔点读三字经或论语等首句,先生读,学生随读,读毕,全家谢先生,是为读书儿童发韧之始。

蒙馆的教学内容,一般从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开始,至读到四书等为一阶段。如女生加读孝经,儿经之类的读物。蒙馆的授课方式,是点、读、背诵式,边读边圈点,断句、勾段,反复背读,无一差错,方算过关。上完一本书,必须从头至尾背一遍,谓之包本。读的课本多了,分五、八、腊月,重背以前读过的课本和段落叫温书。 私塾实行的是强制性的棍棒教育,塾师均备有大小戒尺,作为体罚工具。其体罚方式有罚站、罚跪、晒太阳、拧脸皮、揪小耳朵、打手掌、打屁股等。

经馆比蒙馆高一级,招收初通文墨,年龄轻大的学生。科举时代,经馆学生可考秀才,农村大量私塾教师,也多经过了几年经馆的学习。经馆一般需十年时间,常称十年寒窗。经馆的教学内容,以读五经等为主,辅之以千家诗、古文观止、纲鉴、唐诗三百首等,以学习吟诗答对,填词习赋和学做八股文等。
经馆的授课方式则以讲解和习作为主,每月逢三、八作文,逢四、九作诗,尤其注重作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规定的文体。作文训练,一般定为十天两篇,先由塾师命题提示,强调书写工整,塾师对学生作文全批全改。经馆学生不仅训练作文,还要强调写诗词,先从属对入手,后按平仄声韵作诗词。

塾师多是家庭清贫的秀才、童生、也有少数贡生和私塾出身的老学究。黄梅有个最重童蒙师的优良传统,从师一日,终身如父。塾师报酬按一馆十个月议定,蒙童学生每年纳谷一至三百斤。塾师的伙食费由学生承担,每年交生、熟米各二斗,斤油斤盐一担薪,十个鸡蛋另菜金。入学及四时八节,塾师家婚丧喜庆得送礼。  

明清以来,黄梅县办义庄、置学田、兴义学、开书院蔚成风气。义学也称"义塾",是靠官款,地方公款或地租设立的。清初令各府、州、县置社学,每乡置社学一所,带有义学性质。义学的招生对象多为贫寒子弟,凡近乡子弟有志学文者,皆可入学。黄梅社学旧址在东关外,择通晓经书者为教师,施引教化,以教劝农桑为主要任务。
史志《黄梅义庄五事》载黄梅县兴贤庄,创自嘉庆初,附贡许有翼而继之。众姓捐钱置产,协成其美。存田五百四十亩,计额课一千零九十担。琼林庄,系帅承瀛专置以助阖邑会试之资,实存王家河田七十一亩,计额课一百三十八担。崇文堂,系管理阖邑文考县府院试暨乡试正科卷资,梅文运捐田九十五亩,劝捐合计八百三十亩。观德堂管理阖邑大小武试卷资,梅商桂捐券,另捐钱捐田二十七担二斗等。

据乾隆县志义学篇载,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知县张九一建黄梅东禅书院于东禅寺之左。建有书院大厅,号舍及台楼若干,东禅书院存续140年。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知县张云松移建县东关外街口,名大林书院。张云松,山西太原府祁县人,康熙壬戌科进士,字寿菴,号大林,故称大林书院。雍正中知县庄云重修,大林书院存续47年。乾隆七年(1742)知县邵丰鍭,迁大林书院于县城外南郊县河边文昌阁,改名“调梅书院”,维持至1905年,存续163年。

墨庒书院,位于垅坪莲苞尖,系邑廪生石纯若山场,石纯若号墨庒,而取名为墨庒书院,读书其中。石纯若是明代进士石昆玉之孙,一家祖孙三代皆是进士。石纯若有八个儿子,其中有五个考中贡生,可想当时墨庒书院的景象。

1905年,科举制度被废除,调梅书院改建成黄梅高等小学堂,又名八角亭等小学。1910年,学部颁布《改良私塾章程》,鼓励劝学所对私塾进行改良。清末民初,义塾、族塾或者改办小学,或者停办。直到新中国建立之后,私学逐渐消失。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读书的中学,学校利用公立学校设施,开设一民办班,录取线下生,除由学生承担民办老师工资外,其他待遇与正取生相同。七十年代初,黄梅农村普遍以村建民办小学,由农民集体岀资建校,聘任教师,民办公助,神似过去的村塾。

1995年施行的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私学又在中国大地上出现,如黄梅县晋梅中学、华宁高中、国际育材高中等一批私立学校,如雨后春笋一般蓬勃发展。

作者简介

黄仲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桥村人,律师,高级会计师,爱好农学、医学、文学,现居广东。 

黄梅文史哲 编委会

法律顾问:黄仲华(资深律师)

总编:李滨

特邀主编:汤燕春

主编龙静

责任编辑吕高智  李福登  柳景钢

委员:余建新  张剑扬  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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