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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次从全国层面统一18项核心制度 我院6月1日起正式实行

 Budiye 2023-06-13 发布于山东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1 10:01点击数:1271

    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2018年4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对每项核心制度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并对每项核心制度实施的基本原则和关键环节提出了要求,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制订和执行本机构核心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这是国家首次从全国层面的统一,也是我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实现全行业统一管理和战线全覆盖的需要,对于提高我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5月初,医务科已将《要点》和相应的试卷发至各科,要求各科对医师进行考核,对全科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将培训照片发至医务科。据统计,各科已完成了培训与考核。已通知各科原有制度与《要点》有不一致处,以《要点》为准,从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具体要点为①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②针对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医生必须床旁交班。③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⑤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应当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讨论。(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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