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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林氏布政衙父子布政略考

 西江林氏 2023-06-14 发布于福建

(三十世裔孙 世造 辑)

布政衙布政公祭:三月初一  十一月十五

(壹)林性之相关文献集

西江林氏十四世性之公

林性之:  性之字师吾,号六川,福建晋江县人,明朝官员、进士出身。

籍贯:福建泉州府晋江县

出生:弘治四年(1491年)

逝世:嘉靖癸卯年三月甲午(1543年三月)

出身:嘉靖八年己丑科同进士出身

嘉靖八年己丑羅洪先榜  登第三甲第四十三名赐同进士出身

著作:《易经浅说》

生平:

1491年弘治四年生

1956年 年十五包守進之督學杭公補郡學弟子第一人。

1522年嘉靖元年壬午福建乡试第六十四名举人。

1529年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二百三十一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三名进士[1][2]。授丽水县知县,为官善于诉讼。

1533年擢南京戸部山西司主事、監龍江天䇿諸衛倉

1536年丁主事君忧45岁

1539年服除、改戸部浙江司主事48岁

1542年遷貴州司貟外郎、監天津倉。以病乞改南京。遂遷南京戸部廣西司郎中。過家病卒。[3]

1543年三月卒 嘉靖癸卯年三月甲午

  师承:林龙峰、家学西山林氏学派

朱鉴、李聪、蔡清、陈琛、张岳、林同、顾珀、吴铨、林性之、蔡元伟,被称为温陵十子。

  家族 :曾祖林乾,曾任听选官;祖父林良稠;父林嶤,曾任岁贡生。母李氏[4]。子四:一新,鄉貢士,好學能文;次尚新、三又新、四恩新。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林性之,字师吾,号六川。嘉靖己丑进士,授丽水令。以哀矜听狱讼,寓抚字于催科,迁南户部主事。去后,民勒石县门左志思焉。制归,除北,尚书梁公材器之,命分司密云输边金者例加一,酌其中额法不便商者申白之。事竣,委督十一草场,欢输恐后。会边警,诸道调发茭藁已盈数万。迁员外,出治天津仓,值寒冻道阻,军食不继,请借德州仓以给三月食。从其议。以病乞改南,迁户部郎中,过家卒。性之精思笃学,谦让平恕。仕宦年久,家无多赀。有《易经浅说》若干卷。祀乡贤。子一新。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一.传记

西山林氏家世學派

按,何鏡山先生撰《林氏三世存殁篤行傳》,諄諄獎善,誠足以勸世勵俗。其家學自秋江公肇端啓迪,户部方伯世爲廉吏,三公皆祀於學宫之賢祠,淵源信有本矣。兹著其家世載於篇,以何公所撰諸傳節略附之備考焉。

明經林秋江先生嶤

林嶤,號秋江,晉江貢士。與李木齋聰論《易》有得。去之三山,從鄧焲講《禮記》,盡得藴奥。以授泉士,發爲箴砭,言皆藥石。布衣襜整,澣浣垂敝,辟積如新。同堂子姓,人人垂白,皆愛德不惰。所與遊,盡正直可欽之士,遇田夫野叟,亦端拱酬對。嚴毅方正,以不仕終。子性之,見林龍峰學派;孫一新,見陳南樓學派,皆慈祥敦謹,世為廉吏。孫尚新,曾孫可宗、豫宗,元孫茂先,學行俱可紀。

《闽書》《何司徒集》

郎中林六川先生性之

林性之,字帥吾,晉江人。嘉靖八年進士,授麗水知縣。麗水民俗樸淳,而性之古心質行,施於有政,以哀矜聽獄訟,以撫字理催科,民信愛而謳頌之。歷官户部主事、員外郎中。過家,卒。性之少而精思篤學,要於自得,不以世儒自期待。仕宦十餘年,清素澹約,不異寒士。家居惇睦,割田十畝以给族人不能婚喪者。其存心慈而待物恕以讓,一毫非義之事,不屑為亦不忍爲。爲弟子員時,以《易》著名,所著有《易經説》《中庸口義》,家傳而人誦之,有所疑,輒舉性之之說以證云。按《清源文獻》,黄偉序陳氏《四書淺説》謂:“《論語》下部為人所凑補,偉取而校正之,别取今户部郎林六川《論語》下部說以足之,命工梓以傳焉。”則公尚有《論語説》,志乘皆未之及。六川,性之别號也。子一新。

《泉州郡志》 《清源文獻》

方伯林象川先生一新

林一新,字震起,號象川,晉江人。性之子也。性之未第時,所交慎許可,知南樓陳氏學有淵源,使一新就學焉。嘉靖丁未進士,授户部主事,管通州、天津倉。咸寧侯仇鸞提大兵拒北,恃寵自尊重,督餉郎官稍不如期,多危中之。一新戒諸分屬為期會,走間道,身趣之,餉悉如期至,竟不見咸寧返,咸寧反亟稱之。轉員外郎,旋升江西僉事。分宜相當事,家僮犯法,一新直杖繫之。轉雲南参議。東川土官為梗,開府兵征之,與直指相左,一新獨右開府,直指怒糾開府,誣及一新。事竟白,坐降級。家居七年,起湖廣僉事,累轉江西副使,復以忤虔撫論調。後調雲南,轉参政。歷廉使,進右布政,皆滇、蜀邊徼地。丁内艱。服除,適江陵秉國,其同年也,素無通問,至則逐隊晉謁,不私詣。江陵惡其遠己,由是以年老被論罷歸。家居蕭然,守先世田廬,饘粥幾不具,蓋林氏世為清白吏子孫云。子可宗,為諸生,淹洽史書,事一新最孝。 

《舊郡志》 《新郡志》 《闽書》

文學林特起先生尚新

林尚新,字特起。篤志學間,自號猛省子、懷畏子。兄一新仕在外,常推父兄睦族之愛,拊畜族人。父舊有恤族義田,田所不贍。尚新别為區處。凡衣食塋葬及流徙失所者,皆為籌畫。至修葺祠廟,身當其勞。嘉靖之季,寇警,挈家避城,而身守先人廬,倡其鄉人築堡禦寇。平生與人處,有終始,自奉蔬食布衣而已。嘗曰:“人生有姻戚之愛、鄉鄰之好、朋友之交,皆與吾身接也。忽漫不親切,是自輕其身。”弱冠,隸文學諸生,年未五十棄之。郡太守聞之,稱為茂才異等。鄉大夫丁公自申文學長者也,作誄誄之,敘其孝友恭讓之行,謂之曰:“君子子豫宗,字和仲。孝友敦摯,念祖户部之宦也。先置族義田,其後欲為秋江貢士公祭田,力不逮。貢士公竟無祭田,於是别圖埭田海蕩充之,終以田薄為歉。後使其子茂先走真州,請於從兄八柳,割俸以資之,以竟其志。子茂先亦有至性,以父命請置貢士公祭田,客死儀真,父豫宗作文誄之。”

何司徒撰《三世篤行傳》

↑《闽中理学渊源考》

二.行状

南京户部廣西司郎中林君行狀   (明)洪朝选

公諱性之,字帥吾。其先莆陽人,宋太平興國中徙居晉江之永福里,故公爲晉江人。林氏自徙晉江,代有顯人入國朝,高祖梅徵孝廉,不就,歸老於家。曾祖乾以明法當得官,不願仕,秩廸功郎以終。祖耩隱居好義,有子三人,並明經著名,世稱三林先生,其一郡學生。嶤,公之父也,方貢於太學,會公貴,推恩封承德郎、南京户部主事。母李氏,贈安人。

公少而精思篤學,要於自得,不以世儒自期。待自爲博士弟子時,所著《易説》《中庸口義》,弟子家傳而人誦之。有所疑,輙舉公之説以證曰:“師吾先生之説也。”人聞之輙曰:“帥吾先生之説也。”咸油然而退。僉事[1]蕭公乾元聞公名,賓禮之,爲弟子師。縣令有以贜敗者,蕭公將劾罷之,使私於公曰:“令以蕭公之故且得罪,公今爲蕭公所厚,誠得公一言,無不得釋。即釋,不敢忘君之賜。”公曰:“某,書生耳,知爲師授弟子經,他非所敢聞也。”其人愧謝而去。嘉靖元年貢於鄉,八年登進士,授浙江麗水知縣。至官,崇教化、責大體,不治苛細。民以事至庭,開懷與語。自山谷耆老、垂髫童稚,見公簡易,不立聲威,言語嘔嘔,涕泣苦樂相告,公一語不忍傷之,人人竞所欲言,終日不聞敲扑之聲。或言今末俗滋僞,不震駭不可令創艾。公唯唯受教,然竟不爲變。性尤不喜發人過惡,掾吏有過,輙爲掩覆,俟其自悔,終已不言。縣故有窑户,歲久課繁,户逃亡,課無所出,於是命並窑居者代償其額。公至,悉疏豁之,輕重相得,縣不負課,而人以安。當舉籍時,民以竄絶自言者三十餘户,吏曰:“户歲贏無減,今民自占不實,而妄飾巧詐之辭以避重賦,如一旦除三十餘户,令上官非我,不可。”公曰:“此民隠也,吾請任其咎。”遂除之,亦無非者。大姓王温周坐微文,保山谷間自匿,司府輙名捕之不能得。公廉其人亡他,令人持教往諭,温周涕泣首吏无辜。公剖致府庭,為請其罪,竞以贖論。其務安全人,不行誅罰,皆此類也居三年,訟獄衰,止紧者財三四人,縣中大治。

遷南京户部山西司主事。未幾,丁外艱。服除,改户部浙江司主事。尚書[2]梁公材素器公,適密雲分司告代,遂命公行。時輸邊金,例加什之一。公至,中額而已。曉告左右,毋侵漁商人。法於商人不便者,輙申白之。巡行堡壘,拊御成卒甚有恩,邊人感悦。事竣選京,委督十一草场。會邊事急,諸道調發咸聚京師,責給茭藁。公所督塲,人已盈數萬。始人以公第長者,不任事,至是乃服三歲考績,遷貴州司員外郎,出治天津倉。是時歲祲,倉中亡見在糧,運道寒凍,輸者不至,士卒告饑。公上疏言狀,請權假德州三月之廪以救困急,朝廷從其議,一軍以静。公既以倉餉爲憂,又值病作,於是乞改南京。遂以公南,而遷公廣西司郎中。行至家,病卒,年五十二。

公事親孝,友愛其兄尤篤。少喪母,獨與封主事公居。家貧,歲時甘旨奉養,無不如意。窘之請貸,不至令封主事公知之。封主事公莊嚴,嘗授二子書.他日以問公,無所遺難,盡講解其大義。問公兄,廢已,封主事公怒跪公兄於庭,公則偕跪於庭。公兄數以過受答,公則解衣並笞。封主事公以公故,意輙解,並召而釋之。公尤小心畏慎,動止有法。居人中,悛悛不能言。無貴賤,一禮下之。惟謹遇童僕,雖甚怒,無忿厲之色。其为主事,家居,里之赋正來,坐堂上大呼叫讙,語言悖慢,鄉人病之,而時輸期未也。公方坐室中,若不聞。久之,徐攝衣冠出見,甚恭,謝曰:“奉法不謹,乃煩公遠來,公且休矣,即爲公輸之。”里正羞蹙走出。

居官不求廉聲,不立治迹。所至,於民有恩。去之日,人刻石紀德或願繪像生祠之。禄人之餘,貿置義田以給宗族之貧者。身被服布素,亡異寒士。塟封主事公日,值里中士亦辈其母,盡召郡中賓客,諸賓客人人無敢後至。治喪塟具車數百兩,郡縣長吏以下,交走訃吊。公布車蔬粥窆周於棺,哭泣悲哀,人不忍聞,非親故亡在者,至今並傳其事,而以公為不可及。一言一行有牾於心,輙汗顔面赤,改而後已。故公平生表裹洞達,窔奥之行,可質鬼神。既没,郡邑諸生以公行誼上於學官,學官以狀白於有司,咸曰:“公體道抱質,修身潔慮,表式鄉閶,行應祀典,其以公春秋饗祀,以章有德。”

配某氏,封安人,有賢行。子三:一新,鄉貢士,好學能文;次尚新、恩新。女四:某適縣學生謝湛,某、某、某皆幼。孫男四:可宗、翰宗、詞宗、夏宗。孫女二。一新泣曰:“先公在日,辱知於子,非子誰紀述先公之行?”某既不獲辭,因次公平生行事之大者,以著於篇。謹狀。

↑《清源文献》

↑[1]萧乾元:明江西万安人,字必克。弘治十二年进士,为御史。上疏劾宦官刘瑾等罪,逆旨,廷杖罢归。瑾诛,起福建兵备佥事,升云南副使,寻引疾去。

↑[2]梁材官衔: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正德六年(1511年)

         明朝户部尚书 嘉靖七年-十年(1528年-1531年)

         明朝户部尚书 嘉靖十三年-十七年(1534年-1538年)

         明朝户部尚书 嘉靖十八年-十九年(1539年-1540年)

三.墓志铭

1)戸部郎中林君墓志銘  (明) 唐顺之

林氏之先,自莆田徙居晉江之永福里。君高祖梅,徴孝㢘不就。父嶤,縣學生,方貢扵太學。㑹君貴,推恩封承德郎、戸部主事。母李氏,贈安人。君諱性之,字帥吾六川其號。自少受書扵主事君。君學既有所受,而精之以思,多所自得。其所說易、中庸、時義,自爲庠生時,諸經生則已遵信之如前軰人。已而久不第,諸經生則益遵信其說如已第者。所居教授常數十人,僉事蕭君請以爲子師,賔禮之。僉事有所屬吏以私扵君曰:君脫我,我厚謝君。君曰:某書生耳,知爲師授弟子經,他非所敢聞也。其人愧謝去。嘉靖元年舉扵郷,八年舉進士,授浙江麗水縣知縣。三年、擢南京戸部山西司主事、監龍江天䇿諸衛倉。丁主事君憂。服除、改戸部浙江司主事。爲尚書梁公材所知、委監龍慶古北口倉。三年、遷貴州司貟外郎、監天津倉。以病乞改南京。遂遷南京戸部廣西司郎中。過家病卒。年五十二。君爲人悃愊質訥,葸葸細謹,世俗一切鉤距機警、鑿空籠罩之巧,非特有所耻而不爲,亦若其性有所必不可移而爲之然者。以是居鄉,亦以是爲吏,以是待其良吏民,亦以是待其頑吏民,所至未嘗一有所變。其始令麗水也,或以麗水巖邑,非擊摶不可集事,君唯唯然竟不變久之。邑亦以治。而豪黠吏空手坐曹中。至不能具饘糜。山谷素捍文網之民。有十餘年名,捕不能得,而涕泣頓首。誠扵君之一言者。邑故有窑課。後窑戸以課重。徙盡則均其課扵並窑居人之不爲窑者至君䟽除其額凡若干㑹。造籍時,里中以竄絶自言者三十餘戸,吏以爲無故减三十餘戸,且得罪,君竟减之。守令本以盈課額、多戸口爲功最,而君之爲令盖如此。律令倉法最重,坐者徃徃累死。而老倉曹方収粟時,貪升斗之賄,不擇美惡乾濕,歳久浥爛輙繫死不能賠,死則連繫其妻子。坐監龍江倉。時欵欵戒語其屬曰:柰何以升斗故坐重法乎。頃之,適有浥爛坐罪者,君輙愀然曰:柰何以升斗故坐人重法乎。遂命扵軍曰:此一軍所虧粟粒耳。于是諸屬感泣,至不忍犯法。其在龍慶。以爲商賈邉儲所本,商賈病則粟不來,粟不來則邉人坐困。故一切條去其所不便,髙其價以招之。自是粟溢扵廪,而君得以時其出納,以濟邉人之急。至在天津時,值倉粟空,又寒凍,餉道阻,軍無所食。君即奏請食。或謂于法不得相借、君不爲止。已而朝廷竟從君議。當是時、㣲君一軍幾詾詾。君本細謹畏事、爲户部慎出納、守尺寸。法不敢失。至其越法有所移用、如天津時事。而曲法有所寛貸、如龍江倉時事有足多者。仕宦十五六年、歴縣令户曹最久。家無多貲,割田四十畆,以給族人之不能婚與葬者。居鄉縮縮循謹甚。既卒,邑諸生具君行誼,請祀君鄉賢祠,有司覈實如諸生言,君娶云云。于是君之鄉人洪君朝選狀君之行而一新,且因洪君以請銘扵余。余嘗識君扵同年中,以爲他人忠詐險易,非久與之處不能知,至君固可望而知也。爲之銘曰:百姓之譽,可以非道干。鄉曲之聞,可以詭行得。盖其暫也或然,而久則未嘗不忒。惟君既去而邑人以思,既沒而鄉人是式。吾據是以爲銘,庶幾不蔽乎君之德。

↑唐顺之《荊川集》卷十   唐顺之《重刊荊川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萧乾元:明江西万安人,字必克。弘治十二年进士,为御史。上疏劾宦官刘瑾等罪,逆旨,廷杖罢归。瑾诛,起福建兵备佥事,升云南副使,寻引疾去。

梁材官衔: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正德六年(1511年)

明朝户部尚书 嘉靖七年-十年(1528年-1531年)

明朝户部尚书 嘉靖十三年-十七年(1534年-1538年)

明朝户部尚书 嘉靖十八年-十九年(1539年-1540年)

2)奉政大夫南京户部郎中六川林君墓志铭(明)夏浚

嘉靖癸卯三月甲午,南京户部郎中林君帅吾卒年五十有二。于某年  月  日 葬于某山之陽。 孤一新特誌其行,来徵铭会泉諸生。请君從祀乡賢嗣,且具言厥考,秋江君之賢君济其美而益施之用背,不愧於古乡先生者君子。同年友廉素知若,猶今則論定矣。乃下郡县官師,博議議佥同遂立之主,以爼豆於學宫云。君諱性之、帥吾其字、六川其别號也。曾祖乾,祖良稠,考嶤以君贵封南京户部主事承德郎而母氏李为安人。君生有異质蚤解,为文學易郎,能明大議,年十五包守進之,督學杭公補郡學弟子第一人,學成行軰北面爰易。君木讷言無枝叶,至説礼則便匕焉。舉壬午鄉試,已丑進士,授丽水知县擢南京户部主事,累官户部郎中。疏改南未任而卒。平生以廉節自励,臨財如凂禄人。买田收族丧荒周其所乏,舆物解忤不設城府。方疾作有星火坠於屋,疾革危坐而逝。初任丽水愚氓王温周者以微罪阻山自匿,郡督捕之急为檄,援里長入山論之,郎感泣自囚請罪,竞得末减。邑故多陶窰課,实繁岁久虚额累民赔彼为疏豁之,尝造册损逃絶三十餘户數或難之,君曰此民隐,宁书下不敢以王成欺,以渠道理民民亦不犯,三年狱無殊死。去之日民㽜舄于丽陽门立石以志去思。主南户曹督龍江天策诸仓,料量既平宿奖亦绝。後改户曹尚書儉菴梁公谓君笃实可属大事,檄督餉蜜要商卒兩便之继督餉天津,适大饥缺粮凑借发德州倉获有济,未几被疾乞告不得,乃乞南遂至于弗起。配  氏封安人,子男三,一新今乡贡士次尚新,匕铭曰相彼秋江播为六川,匕之至海渊匕其渊蔫芹於泮不愧于天,不愧於天不怍于泉。

↑明 夏浚《月川类草》

四.祭文

祭林六川先生文 公名性之    (明) 尤烈

先生

天質亶厚 充養純明 发慮惟宪 制事有經 介不忤物

義不殉名 内行聿修 不惰冥冥 孝乎友于 著於家庭

衣如不勝 言似不能 温温其恭 匪色之令 属属其畏

匪势之兢 進士出宰 不斁其甿 擾顽以簡 遇狡以誠

匹夫勝予 予敢婬刑 当身闷悶 去後乃稱 度支有暑

陟握其衡 渭流经中 湜湜其清 在易有訓 危者使平

先生治易 爰得其精 率詞揆方 惟尚之行 几顯弥晦

居宠若惊 愷悌樂只 賢愚咸傾 今之君子 孰如先生

惟其不炫 鮮世之聲 惟其不競 乏仕之荣 胡为一疾       

奄爾遐征 善人弗壽 視天瞢瞢 其辈後先 获觏懿美

敬承闻讣

驚悼詞以告情

↑《清源文献》

祭林六川先生文公名性之   明尤烈

先生天質亶厚,充養純明。發慮惟憲,制事有經。介不忤物,義不殉名。内行聿修,不惰冥冥。孝乎友于,著於家庭。衣如不勝,言似不能。温温其恭,匪色之令。屬屬其畏,匪勢之競。進士出宰,不斁其甿。擾頑以簡,遇狡以誠。匹夫勝予,予敢婬刑。當身悶悶,去後乃稱。度支有署,陟握其衡。渭流涇中,湜湜其清。在《易》有訓,危者使平。先生治《易》,爰得其精。率詞揆方,惟尚之行。几顯彌晦,居寵若驚。愷悌樂只,賢愚咸傾。今之君子,孰如先生?惟其不炫,鮮世之聲。惟其不競,乏仕之榮。胡爲一疾,奄爾遐征?善人弗壽,視天瞢瞢。其輩後先,獲覯懿美。敬承聞訃,驚悼詞以告情。

五.友人赠诗文

       送林六川会试  明·陈琛

万水千山路,

三杯半日谈;

功名思远道,

 勿苦忆江南。

↑收录于《陈先生紫峰文集》

(贰)布政公林一新相关文献集

西江林氏十五世一新公

林一新:林一新,字震起,号象川 ,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民籍,明朝官员。

籍贯:福建泉州府晋江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进士出身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李春芳榜  登第二甲第五十九名赐进士出身

生平:福建乡试第十一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一百名,登第二甲第五十九名进士[1][2]。授户部主事,后升任户部员外郎、江西按察使司副佥事,因反对严嵩,被改为云南佥事,后升任云南右布政使。因不依附张居正,被弹劾年老,后辞职归乡[3]。

家族:曾祖林良稠;祖父林嶤,岁贡生 封南京户部主事;父林性之,南京户部郎中。母陈氏(封安人)[4]。

参考文献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林一新,字震起,性之子。嘉靖丁未进士,授户部主事,转员外郎,升江西佥事。丰城堤决,设法修筑,民称林公堤。严嵩家僮有犯,杖系之。晋云南佥议,以忤权贵降调。已乃晋参政,擢右布政。后复以不附同年张居正故,给事中论一新年老,致仕归。家数椽,人谓林氏以清白世其家云。

4.↑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

一.生平简介

      林一新字震起晋江人南户部郎中性之子也。嘉靖丁未進士授户部主事,管通州天津倉。咸寧侯仇鸞提大兵拒虜恃功自尊重諸部郎督饷多中以禍。一新戒期約諸分屬者以某曰會餉某所而身從,間道趣督,餉如時至,竟不見咸寧而歸,咸寧反亟稱之大司農以此益忠重焉。轉員外郎旋陛江西佥事,至則豐城堤决爲設法修築,官無濫費、民亦忘勞稱爲林公堤。晋雲南叅議,適東川土官爲梗,開府用兵與直指有郄。一新右開府以言靣觸直指,直指持中有奧援遂紀論開府併誣及,之後會官勘問事大白,竟坐降一級。家居凡七年,起湖廣佥事,晉貴州叅議江西副使。一新雖偃蹇宦途而意氣挺然,不挫不屑籍援權貴。人在江西,以忤虔臺論調。歸居四年。調雲南,巳乃晉參政憲使右轄,皆在滇蜀,循格遞遷不離遼逺之地。自右轄奔母喪,歸服除。赴闕江陵相,其同年也。素無通問。至京,惟逐隊上謁,不诣私室。陳贄江陵相,惡其遠巳也。於是給事中,陳某論一新,年老部覆,令致仕歸。歸而蕭然,宅一區、田數畆,皆先世所遺。身没之後,子孫幾不能具饘粥,盖林氏世爲清白吏子孙云。

↑《泉州府志》

张居正又称张江陵

二.相关文献刊录文章

上場萬全堡記  雲南参議晋江林一新撰

倭夷之冦泉州也。 乡導已熟,寝盆冞阻。嘉靖庚申,突由惠安峯尾抵仙逰。踰白隔,犯永春之上場。繼由南安塔口,來犯焚民居。明年辛酉,賊酋呂尚四乘危為亂。又明年壬戍,其弟呂十二、誘賊陳子國等衆,五六萬復據上場,以撼永春。永春城中大震,上塲居人盡竄去。是時,兵憲易州萬公。檄城中壯勇,使决戰大破夷贼。其年秋,上場遺民郑顧等,相與率財堡上場,復图還。聚議上萬公,公可之為令。永春知縣林君萬春重其成。林君申議止之,公不為止。最後以令知縣謝君,某堡乃成。堡成之歲,其民相喜生,全且忍其由,萬公之斷也。遂名其堡曰:“萬全”而記其绩。象川子曰:萬公之加意於泉尚矣。其為城堡在在而然,賊當過之,相戒莫敢近公之。詔督林尹以堡上場為第一義。信哉!信哉!余按舊誌郡邑沿革初,永春未縣時,惟林場抱扼武榮之固。其地即今上場,入國朝二百餘年。土阜物豐,生齒滋威,編户七里。凡受屋而寓者抑稱之。其山林原衍竹木、秔稌、织缟絺,泉之饒。赋税输將、徭作之計,甲於永春。永春之有上場辅車,唇歯之勢也。夫王公設險守固,則上塲為永春县治,重還定安集則。今兹遺民亦為上場重,前為令者府膺地。人民之寄,不思所重,勤率鼓舞,頗從而沮之向微。萬公則竄去之人捐,瘠颠踣往往殄絕其患,苦興胃锋犯镐,無以異是自撒藩扞,而助之攻也。其何能為類矣?昔人有覩河洛而思禹者,嘆曰:美哉明德,遠矣微禹。吾其魚乎,知禹之能,不魚其民,則知萬公之不殄。其類為可書也。是舉也。前節推平谷金,公今都守太倉。周公先後赞議嘉樂,保障其糾首則。雲南騰昌衛經歷鄭天禄也。於法所得书者。

↑《永春县志》

林一新 盛祥遺思 碑

嘉靖四十年辛酉, 倭自漳州掠同安。 正月 , 歷刧晉江、 嶼頭、 沙塘、 陳坑、 石菌等處。 分巡僉事萬民英募永春蓬壺呂尚四等, 兵至石菌與賊戰, 敗死者五百餘人。 千戶王道成委罪於呂尚四, 呂尚四遂萌逆念而回。 倭尋至吳店市新橋南頭燒房殺人, 又至臨漳城外燒房擄人。 四月 , 又來晉江嶺後、 南安盧內等處, 遍焚民屋。 楊參將領兵未戰而退, 仍至筍江橋, 參將黎鵬舉未戰走還, 分巡僉事萬民英斷橋樑一間拒守。 七月 , 出僊遊大路截擄應試諸生, 給票勒贖, 不計其數。 萬曆府誌載: 是年十月 , 參將黎鵬舉招撫興化賊首潘若海, 分巡僉事萬民英優以冠帶, 安置城中, 欲資殺賊。 若海不悛, 部黨橫行, 不時擄掠, 動傷市民。 鵬舉乃白萬分巡, 計擒斬首雙門前, 民始帖席。 數年, 田畝遍為草莽, 斗米直錢百二十文, 民逃生入城, 無食待斃, 瘟疫盛行, 死者枕藉。 知縣鄧洪震措置收埋, 萬分巡於開元寺設法施粥, 民餓極, 有食粥立斃者。 是時, 晉江人張僉憲冕分巡嶺東, 諭潮民及鉉鍾等處賈人, 從海道運谷來泉, 平糶以濟, 前後谷艘至者千餘, 七邑之人, 多賴全活, 立碑頌德。

         盛祥遺思          邑人林參議一新記略

泉介山海為郡, 高確而下鹵, 所可耕牧壤土, 十僅四三。 往歲稔時, 厚產家粗給足。 其微薄無貲產者, 猶仰於粵東粟米, 而後贍粵東為泉之外府, 自昔然也。 嘉靖辛酉, 倭賊交亂, 向之耕牧壤土, 變為荒翳。 越歲壬戌, 倭賊益橫, 粟米之由粵東至者益梗, 斗米直百二十錢, 飢餓民聚城闉, 傳染疾疫, 死相枕藉。 倖存者, 息奄奄如線。 監司郡縣大夫先後賑貸, 藏積皆盡。 會侍御我渡陳君, 將按粵郡, 父老遮陳君, 言乞通粵粟濟時急, 陳君諾之。 忽粵艘連檣, 運米鉅百萬至, 以僉憲惺吾張君牒白郡中, 且如張君令平粟直毋敢溢。 眾便貿易達七縣, 皆活之, 所全活若干萬人。 父老楊仕澄等相與言, 張君之心, 先得陳君所同, 不俟吾民遮告, 輒與恤。 且是時倭賊橫甚, 粵艘人摧其鋒走之雙溪, 亂是用熄。 張君實生吾民, 實能讚吾監司郡縣大夫之子惠。 其相與狀上監司郡縣, 明張君之德, 曰: 是宜碑於郡中。

↑《晋江县志》

孝子張君傳 明 林一新

孝子張君志越以崇,晉邑清平坊人也。父新軒公。素性豪邁,承應天府學教授慎齋公家訓,慎擇交遊。時有聚會,君每治酒殽,供式燕,雖力乏弗恤也。新軒公晚年目盲,手足痿痺,君躬攝几杖,未嘗頃刻離側。凡衣服飲食,務適時宜。新軒公心安之。母許氏,患瘤,經五歲莫能醫。君旦夕籲天,請以身代。夜夢老人拊其背曰:“子勿恐,屬女醫來,亡恙矣。”詰朝,果得女醫治之,隨愈,人謂君之孝感云。迨執父母之喪,哀毁踰禮。既免喪,猶愴怳不懌。或值宗戚燕樂,輙辭避。此所謂終身慕父母者,幾于古之至孝矣。抑其素性重厚簡默,人或有過,輙容隱;已有不及,輙質謝。鄉鄰宗族,翕然稱贊,無間言于時。郡守白野朱公旌所居曰彰孝,邑令新陽黄公復旌之曰孝行耆英。繼此郡守姚同庵、丘厚山、鄒龍望三公,覆覈興論,以聞于撫臺勞公、按院孫公,咸蒙嘉獎。榜行實于旌善亭,列姓名于孝義坊。萬曆元年,覃恩申錫章服,歲舉鄉飲,屢聘賓席。嗚呼!張君將有聞於永世哉!

《孝子张君传》, 此文记载晋江张志越在父晚年目盲时未尝离开父亲半刻, 侍奉衣服饮食均符合时宜,母亲患瘤五年未能得到医治, 张公就向上苍祈求愿意以身代母患病, 后母果愈,林一新赞其“榜行实于旌善亭, 列姓名于孝义坊”。

↑(明) 何炯编; 陈金聪点校: 《清源文献》, 卷十五,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9 年, 第 447 页。

貞烈許氏小傳 明林一新

貞烈許氏,晉江西隅人也,名端娘。父必誠,隱市中,敦龎自好。端娘幼静慧,父愛之。選所可適,聞郡學生林應元之賢,許聘焉。年十八歸應元,後五年,應元病卒。卒之明年六月五日,端娘縊以殉宗敞。鄰里聞而韙之,相與易名曰貞烈。

初,貞烈之喪應元也,念無男女弱息可恃,輙引決。其姑王氏固諭慰之,不能回。至率宗敞戚屬,憑應元几筵,語且泣潸潸下,宗敞戚屬相顧悲酸不能禁。貞烈迺始紓緩以勉承姑意。寢興作息,未嘗去姑左右。他日,父小祥,其弟來告貞烈歸奠,則辭曰:“禮,父母終,無歸寧。今我寡也,常不去姑側,奈何奈何!”悲且泣,竟不往。居常毁瘠,屏膏沐,取應元故衣,補澣服之。見應元遺文殘簡,亟收拾庀置,恐傷姑心。時佐諸妯娌饌具致姑食,期寬解。久之,姑乃稍解,而亦不復虞貞烈為防矣。

一日,貞烈從容語妯娌曰:“姑老矣,服食居起,我諸婦是賴,庸能共事無失否乎?”則應之曰:“吾諸婦在,其將無有失也。”又曰:“應元不幸早世,無嗣,伯兄二人亦僅有嗣息,且未敢議置後也,繼此可為應元後乎?”則應之曰:“二伯兄之心也,吾輩亦稔知之。”貞烈俛首吞聲,徐而曰:“誠如是也,我其可往矣。”蓋以死自分。諸妯娌顧不省,以爲往者,將它適也。以告諸姑,姑曰:“將往,果然乎?其善為爾所也。”貞烈對曰:“婦終不去姑左右,以冥羞應元而負二伯氏也。”二伯氏聞之,亦不省也。及貞烈死,而後思向所云將往者,固以死自分云。貞烈將死之夜,治茶具荔,會妯娌,語嘔嘔。夜分罷去,沐浴更衣就縊。既死,而視之所縊帛,則應元殮餘也。

象川子曰:應元之母王氏嘗寡矣,不以立孤之難,果於一死。應元之妻乃徐承姑意,竟必死。不死以存夫之嗣,死以成夫之盟。不死者必不難於死之之烈,而死者亦必不孤乎不死之義。由其所處之當,而易地皆然也。窮荒寂寞之野,幽貞之婦,聲名不宣於人。余僭為之傳,俟觀風者采焉。

《贞烈许氏小传》, 此传文记载许氏自幼聪慧, 年十八嫁于郡学生林应元, 出嫁五年后应元病卒, 丈夫死后的第二年六月 五日, 端娘也自缢身亡, 邻里闻知此事都称赞许氏贞烈。

↑ (明) 何炯编; 陈金聪点校: 《清源文献》, 卷十五,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9 年, 第 4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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