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立,互联网的普及,人类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率融合,筛选、趋同,大踏步走向现代文明。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那么,现代文明的思维特征是什么呢? 第一,是对生命的无限敬畏 人类的生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置于崇高位置。人是目的,而不是工具和手段。一切工作、事业、创造、行动、战争、经济发展等等,都必须是以人人幸福而有尊严为终极目标。 为此,木虫本人创造性地提出,敬畏生命是第一正义,而且是衡量正义与否的尺度。 最近,李毅学者公开提出统一台湾,死1.4亿人口简直是小菜一碟,令人非常震惊。这种把死人看做儿戏一般的故作惊人之语,绝对不属于现代文明。 第二,是视权力为有限责任 公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来自于全体公民部分权利的让渡,而不是来自弱肉强食的征服,更不是比拳头硬比出来的。 因此,公权力是一种服务和职责,是一种有限的,有时效性,有边界的工作,而不是固定不变的地位和身份,更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公权力要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要自觉置于宪法和法律之下,权力和权力之间要能够互相制衡和制约。 权力本身是一种责任和担当,是一种社会性劳动,而不是幸福和财富。通过这种劳动获得等价交换物,然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换。如果通过公权力直接交换财富和物质,则是对公权力的亵渎。 第三,规则意识是认知高线 规则意识就是法治观念。现代文明必须具有法治观念。规则和法律是调节和平衡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企业与企业,家庭与家庭,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金标准。 如果不遵守规则,不遵守契约,不遵守合同,不遵守法律,那么,整个世界很快就会沦为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你死我活,赢者通吃。没有一个人能够保证自己和自己的孩子永远都是强者。今天你耍横欺负了别人,明天别人必定欺负你,没有例外。法治则是对自己、他人和整个社会的安全保证。 一个人靠着强力实现赢者通吃的时候,本质是给在自己的子孙后代种灾祸,更是一种愚蠢。 规则和法律大于武器。这是现代文明的必备的思维方式。依法治国,建立现代制度体系是现代文明的核心要义。 第四,是个体权利具有神圣性 个体是集体的基础。个体是群体的前提。任何群体和集体都是由个体组成的。每一个个体权利汇总在一起就是集体利益。 没有砖哪有墙,没有树哪有林,没有小河哪儿有大江大河。个体、集体、国家不是对立的,更不是排斥和否定的,而是三位一体,相辅相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渗透和融合的。 国家富强的目的最终还是人人幸福而有尊严。国家强大的重要标志是每一个人得到了自己应得的,每一个都能实现公正,每一个人不违法不受法律的追究,每一个人活得体面而且有必要的保障。 第五,具有开放型思维结构 全球化和互联网思维,必然要求各族人民不能闭关自守、孤芳自赏、作茧自缚,而是要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促进。 要不断认识和提升自己,能够反思和反省,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能够突破自己固有的认识,能够看到他人的长处,能够打开胸怀和格局。观念不僵化,思维不禁锢。 在本人看来,上述五种思维方式最能够代表现代文明的思维特征。2023.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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