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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律师不愿意/讨厌做执行案子

 隐遁B 2023-06-16 发布于广东

1、当事人经历了诉讼中一审、二审早已精疲力尽

以为到了执行阶段,就可以查他祖宗十八代,不给钱就可以拘留,法院还会表演一个现场逮人,总之期望太高、幻想太多,导致律师在办理执行中,往往需要费很大劲才能解释清楚。最终执行不到钱回来,大概率只会换回来一句——“都是垃圾”的“定论”。

2、做诉讼,如:做公司法的业务,只需要重点研判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等规定即可。

做执行,执行规定很散、很乱,统一规则尚未确定,大量“可左可右”的事情,让人头疼。

3、做诉讼,大量的资料在当事人本人处,不需要过多的外围调查、取证。

干执行,你每天没有在各个地方调查财产、查线索、开调查令、梳理证据,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干执行。

4、做诉讼,至少能找到法官、至少能打通打电话。

做执行,法官电话能不能打通,这是一个玄学问题,案子都“终本”了,法官长成什么样子,可能都不知道。

5、做诉讼,一定会有个结果,对结果不服,可以上诉、二审。

干执行,也一定会有一个结果,只是最终的结果大概率是“执行不到+终本”。什么?你要提执行异议?!——不好意思,可能案子终本了,你信不信连终本裁定你都没有。

6、做诉讼,只要是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拿着律师证调取不了的资料,开个调查令,几乎都没有问题。

干执行,什么?你要开调查令?请你先说说法定理由,理由不符合规定,不能开!【开了调查令,大概率涉及后续追加被执行人、移送等问题】。

7、做诉讼,拿到一个案子,基本思路是有的,根据已有的证据,也大致能判断走向——即便败诉,也大概率提前知道为何败诉

干执行,基本思路不一定有,有了基本思路,干下去、追查下去,也不一定会有结果。即便有思路,可能也会夭折在“开调查令”这个事情上。

8、做诉讼,管他三千、五千,至少还有点,当事人一般不至于让律师垫资跑。

干执行,再掏一分钱,他都感觉是在割肉,美其名曰“风险共担”。一圈跑下来,案子没回款,律师自己倒垫资了几千块。

9、做诉讼,一般都是一审、二审,每个程序分别计费或打包计费,有反诉,也会单独约定。

干执行,这尼玛,执行中涉及到的执行行为异议、执行行为复议、执行标的异议、执行标的异议之诉、执行监督、债权人代位析产、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刑事控告、移送公安侦查,甚至信访等等,当事人说,来,我们“打包”处理!这个“包”确实打的好!

10、做诉讼,战场在庭前在办公室准备资料、庭审中慷慨激扬。

干执行,战场在工地、在工厂、在村庄、在工业园......每一个可能有财产或实现执行回款可能性的地方

11、执行?——什么?什么?——这题我不会呀!

知道了这些真相,要是你,你愿意干执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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