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浅谈道家思想的核心智慧

 黄山五星 2023-06-16 发布于江苏

#历史开讲#

浅谈道家思想的核心智慧

老子的民本思想

要弄清老子的民本思想,我们首先得了解老子的阶级立场及其思想。笔者认为老子代表了没落的公社农民。首先,从老子《道德经》整体来看,老子对农民充满了同情,对统治者则颇有微词;其次老子的“无为”的思想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实现“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并不是为统治者服务。至于老子的思想,黄瑞云《老子本原》里提出道的全部内涵有三:“有生于无”;“无为无不为”;“柔弱胜刚强”。笔者认为老子的总体思想便是“无为”。而在老子的思想中又体现了浓厚的民本思想。

1.民本思想的提出

老子《道德经》里面具有明显的民本主义思想。在第三十九章中“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直接提出民本思想,与孟子“民贵君轻”异曲同工。

老子告诫统治者应该俭约谦下,不高居人民群众之上。老子极力反对统治者奢侈无度,纵欲横行。老子还认为政贵淳朴、自然,不扰民。老子同时告诫统治者要清净寡欲,对人民的压榨要有度,不然就会适得其反。

老子的民本思想也是极具争议的,第六十五章老子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很多人以此发难,认为老子以“愚民”政策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实际上并非如此,老子的政治思想主张无为而治,反对人民的过多干预,而要做到无为而治,便需要使民返朴还淳,要使民返朴还淳,就需要使民无知无欲。因此老子提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老子思想体系必然会走这一步,老子并不是主观上为统治者而使民“愚”,其出发点还是为民。

关于社会理想问题,老子不满“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现实社会。他希望统治者能够坚持“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道”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这是老子的美好的理想。老子还提出了“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模式。

2.从辩证法角度承认民的地位

老子承认人民的地位,他认为“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在《道德经》中一直告诫统治者人民的重要性。春秋末期,社会动荡,人民社会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统治者仍不忘记加强对人民的压榨以维护自己的统治。老子的政治哲学具有深刻的辩证法。

如“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从辩证法出发,老子主张守柔、处静、处下、无为。关于统治者对待人民的态度,老子认为“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老子总是告诫统治者要以民为本,不要过多压榨百姓,过多干预百姓的生活。老子的政治哲学的根基是要以民为本,他的一整套理论都是为了百姓。故而笔者认为老子具有真正的民本思想。

3.主张无为,反对对民干预

黄瑞云《老子本原》一书中提出老子“道”的全部内涵有三:“有生于无”;“无为无不为”;“柔弱胜刚强”。而笔者认为老子的思想核心便是“无为而无不为”。“有生于无”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基础,“柔弱胜刚强”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原因和体现形式。

老子认为政贵淳朴、自然,不扰民。如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第十七章);“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第十八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第十九章)。关于治国,老子认为“治大国,若烹小鲜”,以烹小鲜为喻说明治天下在于不扰民(第六十章)。

老子还告诫统治者要清净寡欲,对人民的压榨要有度,不然就会适得其反。“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无厌,是以不厌”(第七十二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第七十四章);“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第七十五章)。

4.平等、平均主义

平等、平均主义是老子思想中最进步的方面。老子心中的理想社会中,人人平等、社会公平。百姓不用惧怕统治者,统治者谦下对待百姓。

关于社会理想问题,老子不满“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现实社会。他希望统治者能够坚持“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道”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他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第七十七章)。这是老子的美好的理想。

“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模式是老子所向往的。在这个社会里,人们“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第八十章)。这是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争斗,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

5.反对战争

反对战争是体现老子另一方面的民本思想。在春秋末期的时代,社会嫉妒动荡,人民生活极其艰难,战争频繁,故而老子极力反对战争。老子认为国家与国家之间兵为下策,他主张不战而屈人之兵,尽量利用和平手段解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这也正体现了老子的民本思想,战争是人民苦难的根源,所谓“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如第三十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第三十一章“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第四十六章“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道德经》中老子是极力反对战争的,他主张统治者“不以兵强天下”,他认为“夫唯兵者,不祥之器”。老子是不满于“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的社会现实的。老子所主张的“道”是反对战争的,故而老子劝告统治者实行其所言之道。老子的《道德经》是我国春秋时期的一部重要文化典籍。这部典籍从哲学层面记录了我国春秋时期的社会历史,揭示了春秋社会发生动乱的原因,阐述了老子爱民治国的思想和方略。老子认为,道生万物自然无为,管理社会爱民治国也要无为而治,就要加强以道为德的学习修养,做好民众的表率,要从老百姓的需要出发,要坚持以民众为本。

老子的廉政思想

老子的《道德经》包含的是一套'无为无不为'的领导艺术,而且还暗含着一套完整的治国理念。在治国的原则上,老子要求统治者顺应自然而不妄为,把'无为'与'无不为'结合起来;在治国的方式上,老子要求统治者丢弃私欲、顺应民意,达到无为之治。在治国的具体操作中,老子要求统治者从小处做起,从一点一滴积累,抓好关键细节。联系改革开放以来的实际,以'道法自然'为切入点,深入理解老子的治国思想的内涵,能使我们更好地的汲取治国理政的智慧,以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老子思想精粹、深刻、超逸,包举古今,耐人寻味。其思想渊源,学者观点不一。作为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思想渊源一定是多元的。可以说老子的思想兼具夏、殷、周文化的基因,亦有对古代文化的继承。既有楚学成分,也有中原文化因子。

尤其是老子的家乡,原属于陈国,舜文化对其潜在影响也不应忽视。一老子思想产生的时代、社会及历史背景老子之时,现实社会中的氏族制已趋没落,“上帝”、“先王”失灵,老子否定先王,并说“天道无亲”。将眼光投放到当时的具体环境中,社会的确处于巨大的困境之中,加之统治者的贪婪无度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所以我们会认同老子的论断———“天下无道”。从社会根源看,春秋后期,社会矛盾扩大,老子在现实中看到了种种矛盾与对立。这就是灾祸的根源。故老子想到要解决问题,必先消除对立,从而瓦解整体。《老子》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

老子对人生修养、治国理政有着非常精辟的见解,蕴含着丰富的廉政价值观。我们可以从中探寻世事变幻,明晓兴衰成败,汲取为人、处事、理政的智慧。$$为人勿贪,无私完善自我。老子日:“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能长久。”他认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因而反复强调要知足不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如果过分贪恋享乐和安逸,就会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而丧失做人的本性。纵观古今,多少人因贪色、贪财而葬送自己的前程,毁掉一生的幸福,也让世人所不耻。“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正因为不贪不占,无私反而成其私,个人得到好结果。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一定要修德立身,勤政做事、廉洁做人,不贪眼前之财,不恋一时之乐,树立好形象,获得好名声,才会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同,不断取得更大的成就。处事勿偏,公正方是大德。老子认为“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也就是说只有做到公正,才能天下归从,才符合“道”。

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

五千言《老子》,虽然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与孔孟的儒家思想相比,老子的道家思想一度被看作出世的、消极的、甚至逆历史潮流的。然而,如果我们从老子思想的产生年代来看,就不难理解老子思想批判现实的意义,并且正是由于其批判现实的意义,因此具有其历史价值和启迪意义。

大德非小惠,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爱群同志认为,上德就是大德、厚德。在政治领域,德就是使人各得其位,各得其所,各得其利,各得所需。德是谋略之根基,并非小惠之术。领导人不要刻意去求德、施德,才会成全大仁大德。即要效法上天的运行,不为人情所动,这样才能运化万物,即去小惠而存大德。

“无为”方能大有为老子推崇“无为而治”,意即遵循事物内在法则,根据实际条件采取适宜的行动。世间万物包括人类社会,都有其运行的内在规律,即“道”,离开“道”,事倍功半,顺应“道”,事半功倍。“无为”,就要顺势而动,按照自然和社会法则,使其自行运转。“无为”决非推之不去,收之不来,更不等于现代所讲的不作为。

老子的和谐思想

老子思想的历史价值老子思想的历史价值首先在于其对现实的批判。老子和孔子一样都面对政治上礼坏乐崩、纷争并起,经济上井田已废、土地兼并的局面。孔子力主“克己复礼”以使“天下归仁”,而老子则力主“使民无欲”达到“无为而治”,二者虽在核心概念乃至思想体系方面完全不同,但在推崇古代社会为理想社会方面却是一致的,只不过孔子推崇的是周朝之制,而老子推崇的则是更为古朴的公社之制。老子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十八章)之所以要行教化是由于人们道德沦丧,而道德沦丧则是由于大道废。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馀;是为盗夸。非道也哉!”朝廷修葺打扫得漂亮齐整,而田地却十分荒芜,仓库非常之空虚,那统治者穿着华美靓丽的衣服,佩戴着锋利的宝剑,饱享丰美的食物。这就叫强盗头子。是多么的无道啊!通过强烈的对比,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中,饥寒交迫,无以为生,而统治者们却穷奢极侈,老子警告那些自私的统治者们,他们违背道的法则,终究会因为自己一切的恶行受到惩罚。我们看到了老子对于统治者压迫人民的炽烈仇恨和对灾难深重人民的深切同情。老子总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角度,抨击无“道”的统治者。

于此同时,老子也规劝统治者们要减刑罚薄赋敛,对百姓要宽厚。正所谓“民不畏威,则大威至。”对统治者来说不能光以刑杀来对付百姓,还要想一想其它有效的办法。要不然会有不畏死的百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要是有百姓不为强暴、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那么面对这样的百姓又该怎么办呢?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夫代大匠□者,希有不伤其手矣。”(第七十四章)所以说刑杀只能是针对邪恶之徒,不能用来对付百姓。再者统治者们还要薄赋敛,老子在第七十五章分析道“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老百姓之所以陷于饥馑是因为他们的统治者征收了很多的税赋,故而遭受饥荒。

老百姓之所以难以统治是因为统治者强作妄为,故而难以治理。老百姓之所以轻死去冒犯法律,是因为统治者们奉养过于丰厚奢侈,将百姓的财产都收刮尽,故而轻死去冒犯法律。只有不追求生活享受的人才胜于奉养奢侈的人。为什么老百姓总是忍饥挨饿?为什么老百姓不服从统治者的治理?为什么老百姓轻于犯死?老子认为统治者横征暴敛欲望太多贪求过高,才把老百姓逼进死胡同只好铤而走险起来反抗。

所以,老子告诫他们不能有过多的剥削,要让老百姓能安心的生活下去,对百姓要做到“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自己也要“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第七十二章)统治者不压迫老百姓他们才不会生出反抗之心,统治者对自己也要有自知自爱谦卑的心态,这样才能得到老百姓的同情和拥护,其统治地位才能巩固。

小国寡民是老子创设的理想社会,这一章可提炼出两字加以概括,一个是“安”一个则是“乐”。在这个社会里,建立的国家要小,人民要少,即使有十倍百倍的人工机械业不使用。使老百姓重视生命而不向远方迁徙。虽然有船和车却没有必要去乘坐,有铠甲武器却没有必要去交锋。使人回复到使用结绳记事的远古自然状态中去,使百姓又甘甜美味的饮食、美观的衣服、安适的住所、欢乐的习俗。邻国之间能相互看得见,鸡犬之声能听得见,百姓从生到死都不互相往来。

这个社会没有压迫没有剥削,自给自足,没有战争和掠夺,没有凶悍和恐惧,百姓又生活富足,好一派“安详”气氛。且外,在精神上还得到了“乐”。我们知道老子反对多智,主张愚民,这样一来人人都没有心智和欺诈,心中纯粹,想法多了只会引起勾心斗角,让人生活得不快乐,而现在回到远古的自然状态没有过多的利益纷争各自单纯的过着自己的生活,是多么的快乐啊!时隔两千多年的今天我们读老子,还能体会到当时他那种对黎民百姓的深切关怀和同情,通过他的观察思考提出的关于民本的思想,直到现在仍有其现实意义。一切以百姓为本,要让百姓得到“安”与“乐”。

  道是老子思想的核心,老子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最初本源,天地万物均由道所生,道创生万物的过程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期间既无意志也无目的。道在生养万物之后,也不给万物以任何干涉,而是让万物依其本性自由发展。老子用道来替代天命、鬼神的权威,促进了春秋晚期人文精神的觉醒。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人类应当效法道的不假人为、自然而然的本质特征,依道而行的行为才是正当的。法自然主要要做到“自然无为”,柔弱不争和致虚守静。“自然”是自然而然,按照事物的本性来发展,而“无为”是不妄为,不诉诸人为的力量来强求。“自然无为”强调人在生活中要按照自己的本性来自由发展,只有这样才得到自由的最好的发展。

政治上,圣人或君主要按照“自然无为”治国,一切因顺自然,对社会事物不加任何干涉,不需要任何的复杂的人为制度和规范,国家也能治理的很好。统治者要谦虚礼让以得天下。柔弱胜刚强,柔弱不争,谦下守雌,最终会由下变上,由后成先。虚的表现是静。老子认为,虚蕴含着无限的生机,如果统治者守虚好静,就会无为无欲,就不会生出许多繁文缛节去约束干扰百姓的生活,这样老百姓就能按照其本性自由自在地生活,社会也随之安定。

道家的“少私寡欲”思想

道家的精髓在于, 基于对乱世生命的忧患意识, 肯定人的自然本性, 关怀作为个体的人的生命及精神, 抛弃了一切社会性功利与是非而注重自然人本精神, 珍视自己的生命, 善待自我, 善待自然。事实上, 在中国知识分子的文化精神中都含有道家思想的因素, 道家的自然人本精神已经深入到他们的文化心理, 成为他们文化性格的一部分了。在中国历史上, 魏晋时期是人的自觉时代, 这与老庄玄学的流行密不可分。

魏晋时期, 《老》、《庄》成为士大夫的必读之书, 道家自然人本精神对个性的张扬在此时期充分表现出来。魏晋士人重自然而轻名教, 他们处世立身的态度已从对政治的依附转变成对个体存在的肯定, 为一己个性的发扬而不惜与世俗社会相抗衡, 打破了儒家礼义对人的个性的束缚, 而且, 人的个性的觉醒又激发了主体的创造才能。 四 道家民本思想的现代意义: “无为”与“法治”的内在关联 民本思想的内涵之一, 就是认识到被统治的庶人是立国兴邦的根本所在。既然民是政治之本, 统治者理应爱民利民, 不可暴政虐民。道家民本思想的历史影响是深远的, 汉初的黄老政治实践体现的民本思想便十分突出。 在现实政治关系中, 君居于刚强的一方, 民居于柔弱的一方, 但这种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 君居于高贵地位, 就要有自知之明, 懂得柔弱胜刚强的道理, 否则必败无疑。

老子用损益之道, 劝统治者损上益下, 损有余补不足, 以争取民众。民虽然地位卑微, 但圣人不能不随顺他们, 圣人应当依靠百姓而不轻视他们。王的高贵并不是悬空的, 要以下民作为基本。老子说: “贵以贱为本, 高以下为基。”这明确表达了“民为君本”的含义。后来王夫之在《诗广传》中做了发挥: “高以下为基, 鸿以纤为积, 君以民为依, 理以事为丽。”民是君的依托和基石。庄子根据“天道无亲”的原则, 进一步提出在自然面前人人平等的进步思想。这里的“天”即自然, 人同出于自然, 都是“天之所子”, 因此便没有贵贱的差别, 这样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君主有超越他人之上的特权。 重视民意是儒家民本思想的重要内容, 儒家认识到民的归服是“圣治”、“仁政”的根本。

同样,道家也重视民意, 体察民心向背, 以民意作为施政的依据。君主应“爱民治国”、“以正治国”, 换取四方之民的诚心归服。争取民归服的手段有两条, 一是成全民之所欲, 一是除去民之所恶, 统治者要服从民之“所欲”与“所恶”这两条。老庄的民本思想落实到现实政治中是要求君主爱民利民。《老子》十章说: “爱民治国, 能无为乎?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 为而不恃, 长而不宰, 是谓玄德。”爱民治国, 就是让民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庄子·应帝王》也说: “明王之治, 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明君不自私, 以公心治国, 顺应百姓的意愿。 “爱民治国”的政治措施是“薄赋敛”。老子提出圣人的“三绝”———绝圣弃智、绝巧弃利、绝学无忧。“巧利”内含为君主应“少私寡欲”。

庄子也提出, 君主不应聚敛财富, 而应“富而使人分之”, “泽及天下”。老庄认为, 应当摒弃刑罚人民。只要君主“爱民治国”, “以正治国”, 人民会“自化”、“自正”, 用不着动用干戈。《庄子·天地》中便表达了向往远古“昔尧治天下, 不赏而民劝, 不罚而民畏”的美好意愿。 总之, 道乃宇宙之本体, “德”为本体之功用, “道德”之生物畜物, 是以“无为”、“自然”的方式实现的, 故老子曰: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把“道常无为”的精神运用到社会政治领域, 就得出了“无为而治”的结论。由于道乃最高本体, “自然”为最高法则, 故“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既然人应效法天道自然, 圣人治国当然亦应循道而因自然。正是统治者的“无为”、“好静”、“无事”、“无欲”才产生了老百姓“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的良好效果。

因此老子的结论是“为无为, 则无不治”, 无为而治就是顺应自然法则, 百姓能安居乐业, 天下自然大治。秦与汉初是贯彻“有为”与“无为”政治思想的两种典型, 秦亡的教训在于有为多欲, 欲求天下大治; 而“文景之治”正是实践了“无为而治”这一政治思想的结果。 “无为而治”的思想虽源于中国先秦时代, 但它所揭示的“循道”原则却包含着适用于古今中外的普遍性, 中国的历史经验已不必说, 即使是现代一些发达国家普遍奉行的“积极不干涉主义”的社会管理思想亦与“无为”主张不谋而合, 这并不是放任自流的无政府主义, 而是一种在法律规范下的政治上的简政分权。只有承认必然才能因应必然从而得到自由, 这与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是灵犀相通的, 因应必然即法自然, 遵循无为。

“有为”与“人治”有内在关联, “无为”与“法治”有内在关联。“无为”须依“法治”, “法治”始能“无为”, 一切由法规范, 以法治理, 才能实现无为而治。当然, 古代的“法治”与现代的“法治”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但这并不妨碍它的法治精神可以“古为今用”, 也不妨碍它作为“无为而治”的基本前提所具有的现代意义。“法治”的精神之所以既能“古为今用”又可“洋为中用”, 这是因为“法治”是社会管理追求合理化、秩序化的必然选择,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