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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办理政策,你知道多少?

 忆甜 2023-06-17 发布于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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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慢特病带来的便利

  (一)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因慢特病需要长期治疗,常年累积费用相对较高,而办理慢病医保可以获得医保基金的部分或全部报销,有效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

  (二)提高就医质量。办理慢病医保后,可以享受医疗服务的优惠和便利,选择合适的医生和医院进行治疗,提高了就医的质量。

  (三)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办理慢病医保是国家为保障人民健康而采取的措施之一,也是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居民健康。

  (四)保护就业和社会稳定。慢病患者由于长期治疗需求,所需费用较高,办理慢病医保可以减轻其经济负担,降低就业和社会稳定风险。总之,办理慢病医保可以提高患者的经济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者和家庭的压力,是个人和社会的双赢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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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办理的范围

  符合统筹地区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规定的参保人员,凯里市按照《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办理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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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慢特病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慢特病门诊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2.近两年内的出院记录(或疾病证明材料)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原件(复印件需要医院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备注:委托他人办理时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医疗证>委托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诊符合《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办理标准》→医师指导参保人员填报《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申报资料→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并经医务科初审→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复审→符合要求的由医院医保科系统维护信息并办理《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医疗证》→开通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确诊符合《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办理标准》→参保人员填报《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申报资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并初审(各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委托乡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集资料)→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复审→符合要求的系统维护信息并办理《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医疗证》→开通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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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诊慢特病病种及待遇标准

  全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管理病种共79种。

  其中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共有38个病种:Ⅰ型糖尿病、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原发性高血压(并心、脑、肾损害)、冠心病(并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肝硬化代偿期、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艾滋病病毒感染、活动性肺结核、尘肺病理性(非工伤)、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无后遗症、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阿尔茨海默病、风湿性心脏病、扩张型心肌病、青光眼、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耐多药肺结核、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噬血细胞综合征、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血友病、强直性脊柱炎、神经系统良性肿瘤放化疗、类风湿性关节炎、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肾病综合征、癫痫、甲状腺机能减退、哮喘(支气管哮喘)、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炎)。

  仅限职工医保办理的5个病种:各种恶性肿瘤、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甲状腺功能亢进、未特指的慢性肾病需行血液透析。

  仅限居民医保办理的16个病种: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精神病、活动性结核病、肺心病、心肌病(扩张性心肌病除外)、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瘤、肝癌、慢性血细胞减少、痛风、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白血病、高血压(无靶器官损害)、糖尿病(无靶器官损害)。

  城乡居民重大疾病25种:0-18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8岁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A、血友病B、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

  (一)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待遇标准

  1.慢性病患者在选定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或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检查费用除外),不设起付线,报销60%,年度封顶线2万元。

  2.恶性肿瘤放疗(重大疾病除外)、恶性肿瘤化疗(重大疾病除外)、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血管介入治疗术后一年(冠心病)、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7个疾病列为门诊慢性病特定病种,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公立医疗机构或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含检查等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封顶线每人每年5万元。

  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省规定的31个慢特病,其起付线0-150元,报销比例按照同级医院住院比例报销(即:乡镇90%、县级80%,州级65%,省级及省内跨市州60%、跨省和异地55%),参保患者患多个慢性疾病,属于慢性病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1万元,属于特殊病种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25万元。

  (二)城镇职工慢特病待遇标准

  持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的参保人员,到指定的具有慢特病门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根据病种不同,起付线有0元、150元、500元三种情形,报销比例有75%、按统筹地区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和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备案报销比例下浮10%三种情形。封顶线最低支付1500元,最高支付50万元。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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