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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突然回家,情夫因害怕坠楼身亡,法院:死者自陷危机丈夫无罪

 小天使_ag 2023-06-17 发布于湖南

丈夫突然回家“抓奸”,妻子情夫害怕躲藏到阳台,后不慎坠楼身亡,而法院最终却判决丈夫无罪。

法院的判决看似符合人心,然而毕竟事关人命,这份判决是否能从法律上说的过去呢?

故事的主角是吴某的妻子潘某,她和丈夫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平常吴某对妻子可以说是百般照顾,遇事说是百依百顺也不足为奇。

但是没想到这样痴情的丈夫也没有留住潘某的心,由于结婚后潘某整日无所事事,对于丈夫的宠爱也是日益感到疲惫。

所以,渴望寻求激情的潘某最终选择了出轨。

起初的时候,吴某并没有察觉妻子的出格举动,但是没想到妻子越来越过分。

吴某经常在房间里面发现不属于夫妻两人的东西。不过每次质问妻子时,都被她搪塞了过去。

怀疑的种子在吴某心中生根发芽,最终吴某决定亲自测试一下妻子对自己是否忠诚。

原来吴某的工作时不时就要出差,所以这次吴某告诉妻子自己可能要出差一个星期之久,但是实际上此次出差只需要三天。

丈夫就是想着趁此机会对妻子进行一次突击,于是三天出差结束后,丈夫特意给妻子打了一个电话,表示自己可能要到周末才能回来。

丈夫觉得如此说后,妻子为了寻求刺激,肯定会在这两天再和情夫偷情,于是从第二天早上丈夫就蹲守在自家单元楼的附近,时刻关注着妻子的一举一动。

直到周五的时候,妻子送完孩子去幼儿园,回到家之后却再一次把窗帘给拉上了,这一举动算是让吴某心里凉了半截。

毕竟大白天的拉什么窗帘,于是再也按耐不住的吴某迅速上楼,结果发现门被从里面反锁了,这下丈夫更加确信起妻子背叛了自己,就开始敲门。

而门内偷情的二人算是被这一架势给吓得魂飞魄散,情夫更是慌不择路的拿起自己的衣服就翻出到了阳台外面。

潘某这才给丈夫开了门,还故作平静地问丈夫为什么今天就回来了,丈夫自然没心情搭理他她,进了屋就开始找人。

而在阳台外面挂着地情夫也是吓得够呛,于是做出了一个错误地决定,打算从翻到隔壁的阳台上跑路。

但是没想到一个失手,直接掉了下去,当场死亡,而丈夫听到楼下的动静后,也是来到阳台向外看去,正好就看到了这一幕。

事后,情夫的家属还向夫妻二人提起了赔偿请求,要求二人为情夫的死亡负责,最终法院也是驳回了诉讼请求。

【以案释法】

关于本案件的结果很多人都是拍手叫绝,确实偷情通奸是为社会所不耻的事情,为世人所深恶痛绝。

人们有这种反应也是正常的,但是在谴责的同时,我们还要从法律的层面对此事有深入的了解:

一、潘某和情夫偷情的行为是否触及了法律底线?

笔者看到,在讨论此事时,许多人认为妻子潘某也该去坐牢等一系列过激言论,实际上在我国,偷情和通奸并不用负法律上的责任。

因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此行为的规定,如果非要说偷情通奸有什么法律上的后果,那就是在离婚时。

有这一行为的人判定为有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争夺方面有一定的影响。

这一点从《民法典》第1091条:“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就能看出来。

所以说,归根结底,你可以在道德上谴责偷情的,但是说什么坐牢是没有依据的。

二、丈夫为何不用为情夫死亡负责?

其实这一点有很多人会搞错。

因为有些人觉得情夫摔死是他自己活该,或者说情夫对不起丈夫有过错,所以丈夫哪怕杀了他都不过分,所以不用为其死亡负责。

这种想法是错的,因为这部分人没有用法律的思维考虑这件事,而是从情感出发,凭个人好恶而做出判断。

而还有一部分人会说,之所以没有关系是因为丈夫与情夫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乍一看,这个说法有些道理,但是实际还是错的。

因为所谓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我们注意是危害行为。

那么在此事中,丈夫的行为只是来捉奸的,没有报着伤害他人的想法,所以这一行为是够不上危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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