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千年科举第一榜”里的12位牛人

 昵称42665848 2024-04-05 发布于四川

公元1057年,宋仁宗嘉祐二年科举,被称为“千年科举第一榜”。出了一位名将,三位大文豪,前后还有九位宰相,为何会出现这神奇的科举盛举了?

赵匡胤酒醉后黄袍加身,自然最不信任的就是手握兵权的开国武将们。一招杯酒释兵权,就拆掉了武将的骨头,让他们卸甲归田,至此迎来了文官的黄金时代。

从魏晋到唐宋这近千年间,写文章最厉害的人之一北宋一代文宗的欧阳修,干翻骈文,倡导古文、摒弃“太学体”,出现文学井喷。涌现了一大堆牛人,真是百花齐放,人才辈出,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故出现了历史上这唯一的一次科举考试胜景,这一科进士榜基本将北宋未来近50年间的精英人才一网打尽,几近乎“野无遗贤”,

1、主考官: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22日):世称“欧阳文忠公”,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出生于今四川绵阳。“欧阳公一代儒宗,风流自命”,名列“唐宋八大家”和“千古文章四大家”。

平生喜好奖掖后进,被称为千古伯乐。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提倡复兴古文,奠定了平易流畅的宋文基调,开创了一代文风。《醉翁亭记》是其最佳代表作。

欧阳修

2、副主考官:梅尧臣(1002年5月31日-1060年5月27日):世称宛陵先生,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宋诗“开山祖师”。

“圣俞诗工于平淡,自成一家”,为诗主张写实,所作力求平淡、含蓄。积极支持欧阳修的古文运动,与欧阳修同为北宋诗歌革新运动的推动者。

梅尧臣

3、苏轼(1037年-1101年):世称苏东坡,今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的旷世奇才。

古文创作:“唐宋八大家”之一;诗词创作:宋诗大家、豪放派代表;书法创作:“宋四家”之首。

林语堂评价说:“苏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一个百姓的朋友、一个大文豪、大书法家、创新的画家、造酒试验家、一个工程师、一个憎恨清教徒主义的人、一位瑜伽修行者佛教徒、巨儒政治家、一个皇帝的秘书、酒仙、厚道的法官、一位在政治上专唱反调的人。一个月夜徘徊者、一个诗人、一个小丑……”这样的苏东坡,词穷无法再去评价这个旷世天才。

苏轼

4、苏辙(公元1039年3月18日 -1112年10月25日):苏轼的弟弟,“唐宋八大家”之一。

“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以散文著称。擅长政论和史论,反对王安石变法,更是一封“雄文”奏疏,欲浇灭宋哲宗的变法决心,也掐灭了大宋复兴的希望。

苏辙

5、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世称“南丰先生”,被称为“醇儒”。江西抚州南丰人,位列唐宋八大家。

善文而拙于诗,其文“古雅、平正、冲和”。宋代新古文运动的重要骨干,主张先道后文,文道结合,“曾子文章众无有,水之江汉星之斗。”

重视兴教劝学,建有“兴鲁书院”,推动抚州学风。

曾巩

6、程颢(hào)(1032年2月28日—1085年7月9日):世称“明道先生”,今河南洛阳人,出生于武汉市黄陂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洛学”代表人物。

中国儒学第二次复兴的主要骨干人物,创建“天理”唯心on学说,认为“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先有理而后有万物。

程颢(hào)

7、张载(1020年—1077年12月6日):二程的表叔,尊称张子,世称“横渠先生”。今陕西西安人,祖籍河南开封。理学创始人之一,关学创始人。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横渠四句”足矣。

张载

8、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曾巩的弟弟,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北宋中期宰相,《宋史》中列入《奸臣传》。

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支持者,“曾子宣者,千古骨鲠之士”。在北宋后期白热化的党争中,起起伏伏。

曾布

9、王韶(1030年4月3日—1081年8月1日):今江西德安县人,北宋中期重要的军事将领。

以“奇计、奇捷、奇赏”著称,戏称之“三奇副使”。熙河开边,是北宋八十年来所取得的一次最大的军事胜利。抵御西夏,使宋对西夏形成了包围之势。

王韶

10、吕惠卿(1032年—1111年):福建泉州南安人,北宋宰相。

王安石变法中的二号人物,为推动变法做出了许多贡献。“怀张汤之辨诈,有卢杞之奸邪”,和王安石关系也是起起伏伏,一言难尽。

吕惠卿

11、章惇(1035年—1106年1月2日):今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两次进士及第,北宋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人物。

熙宁变法,开疆拓土,出将入相。一生忠奸难辨,争议巨大,是能臣也是奸臣。

章惇

12、章衡(1025~1099年):章惇族侄,今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该届状元。

苏轼评价其“子平之才,百年无人望其项背”。貌似其成就最是一般。

章衡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