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已经看完以下两个关于变更控制的指南:
今天起,我们来做一个实际的变更控制的案例。 假定这样一个案例,一个非无菌原料药的最终出料阶段,原料药在双锥真空干燥完成后: 变更前:人工出料粉碎,装袋称重,贴签装桶; 变更后:增加真空上料粉碎分装系统,通过真空从密闭管道将双锥中的产品抽至粉碎分装系统,完成粉碎分装称重,贴签装桶。 这样的变更,在原料药企业很常见。从敞开的、人工的出料粉碎分装,变为密闭管道的、自动的粉碎分装。 那么,变更控制程序第一步:提议变更。
变更的原因是什么? 可能是生产部门的人员觉得:原来的操作方式,强度太大了。每批几百公斤的原料药,人工出料,吭哧吭哧;而且,出粉时不小心落地的地板粉很多,影响收率。 也可能是质量部门的人员觉得:原来的操作方式,产品暴露的过程很长,敞开式粉碎,粉尘飞扬。给洁净区的环境和清洁残留带来风险。 还可能是设备部门的人员,在展会上看到了这种设备,觉得不错,回来后推荐给生产、质量管理人员,说,我们是不是考虑弄一套? 所以,谁来提议变更呢?并不是哪个部门的事就哪个部门来提,是谁更想去做这个变更,就由谁提出。生产觉得提高收率可以增加收入,生产提出;质量觉得可以控制污染风险,质量提出;设备觉得可以上新,设备提出。
如果没有任何的调研基础,是没办法提议变更的。 我就知道现在这样子不好,可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好。我提出来变更,你们来解决吧。——这不可能。这不是提议变更,这是讨论问题。 所以,像这个变更,一定是至少在与设备厂家进行了一些沟通,对设备有了一定的了解,甚至,可能做过试用以后,才提出的。 在提议变更时,你手上已经有了一些基础资料,可能包括:
根据公司的变更控制程序,填写变更申请表。 变更申请表的格式,每个企业可能不同,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
如果你的变更申请表模板中将上述内容都列出来了,在提议变更阶段,申请内容缺项的问题基本就不存在了。在此阶段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呢? 1)变更前后的描述不具体 比如这个变更,仅仅描述为:变更前,人工出料粉碎分装。变更后,真空密闭出料粉碎分装。 通过上述这个范例,我们可以看到,只有当你描述具体时才会知道,这个变更,除了要上新设备以外,还会有哪些相关的变化。也才能真正评估风险和影响。比如:设备在车间的布局、粉碎类型变了,粉碎参数可能会变化,从而引起产品粒径、流动性等物理性状的变化、取样的程序可能会变化、清洁程序可能会变化。。。 2)涉及的文件未列清单 在昨天的推文中,APIC指南说,变更控制的其中一个主要目的,是确保所有涉及的文件,在必要时都会做出相应的更新。 有的企业在填写变更申请“涉及的文件”时,笼统地写:工艺规程、批记录、设备确认、清洁SOP和验证等相关文件。这样,后续工作就有可能遗漏。QA在追踪变更实施时,也是一句套路化的“相关文件已经更新”就完事。这样,你糊弄的是自己。 在变更控制的后续阶段,这个文件清单还有可能进一步更新。 3)行动期望不明确 这个变更,期望达到什么目的?减少落地粉提高收率?减少粉尘?要写出最主要的目的及期望达到的程度。这是评价变更成本的一个关键因素。 4)相关研究支持不足 你要怎么变?变了以后能操作吗?现场布局够吗?出来的东西基本可行吗?这些都没有做,你就提议变更,让人怎么去决定? 最后,让我们再来对照一下PI 054在提议变更阶段的检查要点是否都能满足: 今天,去看看你们的变更控制申请表是否完善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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