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江苏一男子自愿代替女友赡养父母,20年后反悔对簿公堂,南京法院判了

 木槿夕先生 2023-06-19 发布于广东

文/江湖独白专栏

纪实:江苏一男子自愿代替女友赡养父母,20年后反悔对簿公堂

一个男人有多重情义?

面对因车祸离世的女友父母,韩某承诺会承担起两位老人的赡养义务,与老人家共同生活二十年后,他还是提出了结束这段关系,到底为什么?

江苏南京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这起特殊案例,对涉事的两方关系进行梳理,分别是韩某改名之后的朱小伟一家,朱某夫妻之间的房产纠纷,判定朱小伟搬离居住的房间。

三人的赡养关系还要追溯到2000年6月15日的一场车祸,朱小伟与朱某夫妻的女儿交往,因为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导致老人的小女儿朱小妹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主要责任为韩某,为了减轻内心的愧疚,韩某提出改名换姓成为两人的儿子,代替女友赡养父母,朱某夫妇表示同意。

韩某没有推脱责任,办理好手续后改名为朱小伟,并且将户口迁入到朱某夫妻户籍之中,朱某夫妻对他的照顾很感激。

朱小伟之后同女子余某结婚,两人婚后生育一孩子,考虑到两位老人的抚养义务,2017年11月13日签订《房产分割协议》,朱某夫妻将名下的三间房子转让给朱小伟一家。

经历了十七年的相处,两位老人已经将继子朱小伟当作一家人,签订分割协议也是给朱小伟一家一个保障。

到了2019年,老人朱某因疾病住院,朱小伟支付住院费用和治疗费用心存不满,双方就此事发生争执,戴某夫妇认为朱小伟是贪图房产,决心将另外三套房产进行公证,全部转给大女儿朱某。

2020年7月4日,朱某将这个想法立为遗嘱,将名下所有的房产均留给亲女儿朱大姐继承,朱某不久后因病去世。

因为一场疾病让朱家人看清了朱小伟的真实目的,于是朱大姐和母亲戴某联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小伟一家搬离涉事房屋,并且户口从朱某户籍中迁出。

朱小伟和朱某的关系属于继子女关系,过继到名下的房产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较大的争议,由于朱某在临终之前立下遗嘱,撤销了房产分割协议的合法性,于是案情有了进一步的审理。

经过法院的认定,认为朱小伟过继犯朱家已满14周岁,不符合法定的收养关系,在法律不形成拥有继承权的继子关系,无法继承朱某遗留下来的房产。

另外朱小伟提供的《房产分割协议》尚未办理登记手续,房产所有人朱某有权撤销,另一所有人戴某也在隔壁法庭上提出撤销协议,因此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当庭作废。

综上所述,南京法院判处朱小伟一家限期一个月内搬离涉事房屋,戴某和朱大姐的其他诉讼不予支持。

对于这一起横跨20年的“继子”关系,法院在作出审理时有对双方的关系进行调查,查出朱小伟一家是因为朱某住院后发生争执,态度一般让老人心寒,最终决定撤销房产分割协议。

两位老人对于朱小伟的照顾很感激,在朱小伟婚后一直多加照顾,特别是孩子出生后更是视若己出,对朱小伟的孩子悉心照顾,将心比心之下,朱小伟的格局太小了。

网友对于法院的判决很是佩服,根据诚实守信原则,将一起涉及房产纠纷的案例妥当地处置,给予朱小伟一家一个月的缓冲期,体现了应有的人文关怀。

如果朱小伟在朱某住院期间,尽心尽力地照顾,可能结局就是皆大欢喜了,这也提醒我们,善待老人也是在善待自己,在老人病危时,应当尽可能地帮助治疗才是。

分享

收藏

点赞

在看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