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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于连为什么非死不可?

 猴格 2023-06-21 发布于河南

表面看来,《红与黑》主要讲于连奋斗的一生。小说主角是于连,但小说又不仅仅讲于连。如果《红与黑》只是爱情小说或于连的个人传记,它不会成为世界经典。但如果把《红与黑》看作政治小说,又未免太沉重。

司汤达从男女感情和于连的个人经历入手,让读者了解当时的社会状况、体会到了人性、感受司汤达的思想境界,也许这才是《红与黑》的魅力所在。

于连本可以不死,他为什么要认罪?这是读者认识《红与黑》的关键问题,不同的读者自然有不同的解读。

一、概述

《红与黑》,副标题《一八三〇年纪事》,目录下面有一句作者司汤达的英文题词:献给幸福的少数人。

《红与黑》跟《红楼梦》很像。

从形式上看,《红与黑》每一章前面都引用名人名言,引用往往和本章内容契合,这和《红楼梦》以及中国古典章回小说的开头诗有点像。

从思想上看,《红与黑》也蕴含深意,导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从学术研究角度看,研究司汤达、《红与黑》形成了“贝学”(司汤达本名亨利·贝尔)“红学”。

于连·索雷尔是维里埃市一个锯木厂厂长的儿子,出身算是农民。他跟一个老神甫学神学,老神甫在市长面前推荐于连,于连凭借懂拉丁文的优势得到了第一份工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

于连跟市长夫人路易丝发展出一段婚外情。国王来视察,路易丝搞暗箱操作让于连成为仪仗队员,于连受到全城瞩目。

有人写匿名信给市长说这段婚外情,于连离开市长家,去了省城神学院。

于连在神学院的最大收获是第二份工作——侯爵秘书。他在神学院学习了14个月,老神甫的老朋友、神学院院长在人事倾轧中被迫辞职,被侯爵邀请去巴黎担任教职。侯爵身边缺少笔杆子,院长向侯爵推荐了于连。

于连跟侯爵之女马蒂尔德相爱,马蒂尔德怀孕。侯爵不得不接受这个“准女婿”,安排于连当中尉,于连开始梦想他将来当司令。

侯爵收到了路易丝写的信,说于连没有宗教信仰,习惯勾引主家的女眷谋夺财产。于连跑回维里埃,在教堂当众对路易丝开枪后被捕。

于连不顾马蒂尔德和朋友的营救,坦然认罪,不上诉,被判了死刑。

于连的结局引发了很多争议。《月亮与六便士》的作者毛姆觉得于连在紧要关头做出的选择不符合他平时的性格,这是小说的败笔,这个结局导致《红与黑》烂尾了。

毛姆的观点代表了相当一部分读者的看法。

二、红与黑

《红与黑》接近41万字,司汤达用3个字概括了全部内容,书名的含义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从于连个人来说,“红”代表军士,他崇拜军人和拿破仑。“黑”代表教士,教士的“制服”是黑色的。他看到教会势力庞大,立志做教士。

从另一个角度,红也可以代表于连的赤子之心,黑代表他被社会裹挟,变得虚伪。

从当时的法国社会来说,“红”代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攻占巴士底狱是1789年7月14日——7.14现在是法国国庆日,1799年拿破仑上台。

“黑”代表教会。法国被称为拉丁欧洲国家,信仰罗马天主教,不说政教合一,起码也是政教深度合作。直到1905年,法国国民议会才完成教会与国家的分离。

伏尔泰、卢梭是启蒙运动的先驱,他们反对教权,主张政教分离。伏尔泰攻击天主教会缺乏理性而且虚伪,于连看到的教会现状正是如此。

19世纪中期的法国,共和主义反对教权,教会反对共和主义。

小说中,巴黎的侯爵跟地方主教打官司,表面上平局,实际上输了;地方上年长的治安法官不敌新来的年轻神甫;教会能决定省长、市长的人选。上流社会人士不能说卢梭、伏尔泰的好话,于连违心地说卢梭是傻子、暴发户。

但红与黑不单纯是对立的关系,于连崇拜拿破仑,又穿上了教士的黑袍。司汤达曾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如果早生几年,他会去当兵,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黑”色道袍。按照司汤达的说法,红与黑是平行的。

简单回顾一下1830年前后的法国历史:

1814年,拿破仑被击败;

1815年,波旁王朝复辟;

1830年,奥尔良公爵通过政变建立了奥尔良王朝(七月王朝);

1848年,第二共和国成立;

1852年,拿破仑三世把第二共和国改为第二帝国。

1789-1814,是红(军装)得势的时代,1815-1830,是黑(道袍)占上风、红被打压的时代,于连正好生活在这个时代。

七月王朝把拿破仑尊为法兰西民族的英雄,这是于连死后的事情,于连确实是生不逢时。

三、于连的成长

于连对拿破仑态度的转变非常能体现他的成长:少不更事时,他喜欢拿破仑,恨不得告诉全世界。他发现大家对拿破仑都没有好话,他很快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正式进入职场后,彻底把拿破仑藏在内心深处,逐渐学会用假面具示人。

于连对拿破仑的崇拜,一是慕强,二是把拿破仑当偶像。拿破仑出身不高,但凭借自己的努力登上了权力的顶峰,这是于连可以效仿的。

于连一直有怀才不遇之感,并渴望通过努力出人头地:“后娘般的苍天把我抛到社会的最底层,给了我一颗高贵的心,却没给我一千法郎的年金”。

“多年以来,于连大概无时不对自己说,波拿巴,一个默默无闻又没有财产的中尉,靠他的剑做了世界的主人。这个想法给自认为极不幸的他带来安慰,又使他在快乐的时候感到加倍的快乐。”

泥瓦匠说:“在那个人(拿破仑)的时代,那可好了!泥瓦匠能当军官,当将军,这事儿见过。”

于连是拿破仑铁粉,拿破仑口授的史料于连看得不少,别人聊天涉及书中的名字他都能想起来。《圣赫勒拿岛回忆录》是于连最爱的书,他“上班”摸鱼看书,被老索雷尔发现,老索雷尔揍他的时候,这本书掉进了河里。这或许是于连在表面上“丢掉”拿破仑的一个征兆。

老神甫曾经把于连当神童介绍给大家,于连却当众歌颂拿破仑——老神甫的朋友圈应该还是宗教界人士为主。小说没有写在场众人的反应,但写了于连事后对自己进行体罚,把右臂吊在胸前两个月。说明于连从大家的反应中感觉到了,他在一群宗教界人士面前歌颂拿破仑很不妥。

于连到了市长家,把拿破仑的肖想藏在床垫下面。这时候他已经知道,绝不能让人知道他是拿破仑的粉丝。他应该是经常偷偷把肖像拿出来膜拜,每次看肖像都觉得敬佩,每次感觉激情澎湃就要写点字,写完还要记下当时的时间。

市长要给全家换床垫,于连请路易丝把肖像拿出来烧掉。应该是从这时起,于连彻底把拿破仑藏在内心深处了。他后来甚至发誓只对自己说那些他认为是虚假的事情。

于连跟路易丝在一起时,会讲拿破仑和自己的野心,但夫人不能理解。她自己出身高贵,又要继承姑母遗产,她没为钱发过愁,她不需要奋斗。于连跟马蒂尔德在一起时,再不提拿破仑了。他对拿破仑的感情,只有老军医能理解。

四、病态的社会

小说中的社会,从小城市维里埃,到省城贝藏松,再到首都巴黎,都或多或少有些病态。

病态表现一:一切向钱看。

“'带来收益’,这就是在维里埃决定一切的至理名言。单单这个词就代表了四分之三的居民的习惯性思想。”

老索雷尔为了钱,儿子都可以不要:“(只要有钱)你们当中谁不高兴有一个上断头台的儿子呢”。

市长莱纳先生金钱至上,听见“银”字就皱眉;抠门到身为市长,在公开的捐款活动中金额垫底;妻子和于连有婚外情,全城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他宁愿丧偶也不离婚,因为妻子会继承大笔遗产,生活中对他很有用,而且他找不到一个比她更合适的妻子了。

乞丐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寡廉鲜耻,从乞丐们的口粮里偷来大笔财产。

病态表现二:阶级固化。

有人把法国农民和中国农民对比,认为老索雷尔敢坑市长,说明法国农民地位高。从阶级固化的角度看,正因为阶级已经固定,所以法国农民不怕得罪市长。而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上位者可以左右下位者的阶级变化,所以下位者不敢得罪上位者。

老索雷尔看见于连读书就要揍他,他觉得读书没用。于连靠读书取得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这个职位,不知道他的想法有没有改变。而在中国的科举时代,做父亲的都巴不得儿子多读书,因为他们见过太多读书改变命运的例子。

于连生活的社会跟中国的魏晋南北朝社会很像,于连听到泥瓦匠的议论:“生下来穷,一辈子穷,就是这么回事儿”。西晋左思写诗说“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都是一个意思:有的人出生就在罗马,而很多人一辈子都到不了罗马。

于连如果生活在中国的科举时代,考状元绝对不成问题。可是在19世纪的法国,不管是市长家的家庭教师,还是侯爵秘书,在上层人物眼里都等于仆人。于连一直想飞黄腾达并为之不懈努力,但最终失败。

于连听说要去市长家,第一反应是“不愿意当仆人”,又通过吃饭问题来确定自己的名分:如果跟仆人一起吃饭,就坐实了他仆人的身份。

于连在巴黎跟一个骑士决斗,事后骑士才知道于连是侯爵的秘书,于是造谣“于连是侯爵密友的私生子”,想通过抬高于连的身份挽回面子。侯爵觉得谣言合他的意,有意坐实。侯爵或其密友有私生子,意味着他们对婚姻不忠,这也好过侯爵跟秘书亲近,这就是当时社会的共识。

侯爵养病时跟于连相处几个月,很喜欢于连,但他对自己喜欢一个“下等人”感到难为情。于是他送于连一件蓝色礼服,把穿蓝色礼服的于连当成“同类”子侄辈,穿黑袍的于连还是他的“下等人”秘书。于连摸索出规律以后,穿蓝衣时不说公事。这也算另一种“皇帝的新衣”了。

成为中尉(可能当司令),赢取白富美,差不多是于连人生的巅峰了。

这背后,无数人化身柠檬精。于连去了市长家,两个哥哥眼红;做仪仗队员,全城男人眼红;在神学院成绩好,同学眼红;成为侯爵秘书,同事眼红;准备和马蒂尔德结婚,眼红的人更多。

另一方面,他亲近的老神甫、神学院院长都属于詹森派,一直被打压,于连天然被打上了詹森派的标签。

对于连的嫉妒、敌视,最终化为路易丝那封信,于连从走上巅峰的幻想跌回现实,4年来的努力毁于一旦。

陶渊明的祖父陶侃出身寒微,终成名将。他的成功属于阶级固化社会中极少数人的成功,而且虽然成功,还是一直被人诟病。在阶级固化的社会,表现得跟别人不一样、想超越自身阶级,都是原罪。这是于连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病态表现三:假恶丑才能赢,真善美无路可走。

在维里埃,真小人瓦勒诺打败莱纳,担任市长,于连死时他成为省长。莱纳的最大缺点是爱钱、虚荣,其实跟伪君子还相差甚远。但瓦勒诺是彻彻底底的真小人,于连觉得瓦勒诺家里“散发出偷来的钱的气味”。

他请于连到家里吃饭,他的妻子要把家里各式家具的价格、酒的价格都讲给客人听,还要反复列举财产,为仆人打碎一只杯子跟仆人吵架。他从乞丐们嘴里抠钱,但请客吃饭时不允许隔壁的乞丐唱歌。在瓦勒诺的衬托下,于连觉得抠门的市长莱纳先生都正常了。

在神学院,数念珠、唱圣歌等苦行修炼让人厌烦,但更让人心累的是师生们的心计、冷漠和虚伪。在神学院,与众不同就会引起憎恨。于连能独立思考,自行判断,就是犯了大罪。他还经常得第一,他简直是与整个神学院为敌。嫉妒者们从于连的行李中翻出来咖啡店姑娘的字条,这成为于连的一大罪状。

大考时于连本来可能考第一,考官是院长的反对派,故意给于连挖坑。考官考宗教内容之外的世俗作家,于连背得很流畅,于是考官指责于连脑子里装了无用的或罪恶的思想,最后于连考了个198名。

院长也是一个虚伪的暴发户。他离开时不断强调,他管理神学院15年,只有520法郎的积蓄,他的朋友都知道这是谎话。院长觉得于连能陪侯爵夫妇一起吃晚饭是莫大的荣幸,而于连觉得这是一种精神折磨。

在巴黎,于连进一步看透法国社会。他作为外省人,“实在的东西太多”是一大缺点。

侯爵夫人的客厅是她地位的象征,是侯爵宠爱她的证明,是投机者的捷径。所以每天都有一群不知所谓的人在客厅里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于连在这个客厅坐着,只觉得精神窒息。

侯爵夫人为了答谢某男爵20年的不懈陪伴,让他从专区区长升为省长。这次职务晋升就像给客厅的先生们打了鸡血,即使侯爵一家对他们缺乏敬重,马蒂尔德兄妹俩有时候还说话刺耳,他们也不生气。

西班牙一位自由党伯爵在国内搞革命,失败后逃到法国。他说法国人憎恨思想,思想者被称为犬儒主义者,会被投入监狱。精神方面稍有价值的东西会被教会送上法庭,上流社会对此鼓掌叫好。

这与于连在神学院体会到的“教会把书籍当成敌人”不谋而合,最后于连正是因此被教会成员组成的陪审团判了死刑,而且于连受审,全城围观。

伯爵说在法国只看见了虚荣,他的名言是:法国永远不会有华盛顿。

上层社会人士的生活确实非常空虚,马蒂尔德一直觉得巴黎的生活无聊、烦闷。于连受审是因为他要杀人,他受审之后可能会死。总之这背后关系至少两条命,但是全城人都当一场热闹看,完全看不出尊重生命的意思。

五、关于决斗

决斗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课题。《红与黑》中,于连跟一个贵族骑士决斗过,马蒂尔德的“准未婚夫”克鲁瓦泽努瓦侯爵最后死于决斗——他跟人决斗是因为对方说马蒂尔德坏话。

有人给市长写匿名信,说市长夫人和于连关系暧昧,路易丝说匿名信是瓦勒诺写的,他是追求自己没得到回应才写匿名信,市长想找他决斗。马蒂尔德怀孕以后,于连担心“小舅子”诺贝尔伯爵会找他决斗。

现实历史中,俄国诗人普希金也是死于决斗。

决斗大概起源于古巴比伦、古希腊,盛行于中世纪欧洲,18世纪,这种习俗传入俄罗斯,成为一种贵族时尚。在欧洲,贵族之间产生矛盾纠纷,尤其是涉及名誉方面的纠纷,并不愿意去法院解决,或由第三方来审判——因为有失身份。所以他们选择决斗。

中国古代很多衙门尽量不让女性到公堂应诉,也是因为有身份的人家自恃身份、无视司法。

理论上来说,任何人只要认为自己受到了另一个人不公正的对待,就可以向对方发起决斗——这里所说的“人”其实是指贵族。一旦决斗,就跟武侠小说中的挑战比武一样,生死勿论。

但是贵族绝不会跟平民决斗,所以决斗通常只发生在贵族之间。小说中贵族骑士跟于连决斗,虽然赢了,但发现于连不是贵族,他觉得羞耻。

而于连之所以要找贵族骑士决斗,是为了自己的面子。他在咖啡馆被一个男人多看了一眼,觉得自己受到冒犯,言语之间又发生冲突,那人出口成脏,于连怒不可遏。

插句题外话,貌似不管中外,男人被女人多看一眼,都会觉得女人对自己有意思,比如贾雨村被娇杏看一眼;而男人被男人多看一眼,会觉得不舒服,比如“你瞅啥”。

于连想起之前在省城贝藏松的咖啡馆,他被人多看了一眼,当时觉得受辱,却什么都没做。这时他把上次的侮辱也算上了,他要跟这个人决斗。

那人给了于连一张名片,于连找到的是一个贵族骑士。他发现侮辱他的人是骑士的马夫,还是跟骑士决斗。于连输了,幸好没死,只是受了枪伤,但他觉得挣回了脸面。

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当时决斗的必要性:如果一个男人A说另一个男人B不像男人,B不找A决斗,就是默认自己不像男人,整个社会也会默认他不像男人,B的社会权利和地位都会受影响。

总的来说,决斗就是一种为荣誉而战的复仇,是以武犯禁。卢梭对决斗习俗就是持批判态度。从好的方面说,决斗包含了荣誉感和尚武精神。但在现代国家和法治文明演进的过程中,决斗习俗注定要被淘汰。

我们常说中国人爱面子,从决斗习俗来看,西方人也很爱面子,为了面子甚至可以豁出性命。

六、于连为什么非死不可?

如果于连能活下来,会怎么样?他会和马蒂尔德结婚吗?于连确实不信宗教,他得知路易丝没死时,“他有了信仰”,他才明白他真正爱的人是路易丝。

和马蒂尔德在一起,他能获得社会地位、财富。但这个选择违背他的心意,而且马蒂尔德性格捉摸不定,一旦激情退却,马蒂尔德未必还会爱他。

于连会跟路易丝在一起吗?

客观条件不允许。于连离开马蒂尔德,就没有了社会地位、财富,而路易丝还需要先离婚——她离婚也是几乎不可能。

于连的前途只能指望侯爵。如果于连不跟马蒂尔德在一起,侯爵顾念以前的感情,也许会兑现给于连找个好教区的诺言。但一个底层人物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上位者的感情之上,多多少少有点天真。侯爵如果不兑现诺言,于连也没辙。

于连时刻记得自己是底层人物,对上流社会只有仇恨和厌恶。他初到市长家,一边为市长夫人的魅力倾倒,一边恨她,这样的上层人物会让他对上层人物恨不起来,也会消磨他奋斗的意志。

他要勾搭马蒂尔德时,想起侯爵对他的好,心存内疚,但很快,阶级战胜了内疚:我,一介平民,居然可怜起一个这种地位的人家了!

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自嘲的话:挣着买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跟于连这种心态如出一辙。

于连努力奋斗了4年,一直在说违心话、做违心事,他的心态是失衡的。他不信宗教,却要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准神甫;他把《圣经》看做谎言,却背下整部拉丁文《圣经》和《教皇论》;他恨上流社会和上层人物,却不得不在上层人物手下讨生活,努力往上爬。

他的工作体会之一:如果我想发迹,还得干出许许多多不公正的事来,而且还得会用动人的漂亮话遮掩起来。

他入狱以后,回首往事,想起从前在维里埃度过的良宵,觉得幸福无比,但想起在巴黎的辉煌胜利,只感到厌倦。他看清了自己的灵魂,跟自己和解了,心态也摆正了。

他很清楚,他生活在一个不讲规则的社会,不讲规则、没有人性的人,反而可以爬得更高。于连不讲规则可以活,但他还是要讲规则。

于连绝不是对社会或生活失望而赴死。古往今来,很多人活得再艰难,都在努力活着。他认罪的理由很简单:“我犯了杀人罪,我被公正地判决”——做错事就应该受到惩罚。

这是于连人性的光辉所在。

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杨震暮夜却金,许三多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每天训练,和于连坚持认罪一样,都是忠于自己的内心。

能忠于自己内心的人,才是幸福的少数人。

作者:转蓬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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