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黄璞琳有关消费维权、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文章与资料(五) —————— 盲盒经营有哪些禁令和限制? 黄璞琳 盲盒经营,是指经营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在事先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范围而不告知商品确定型号、款式或者服务内容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形式,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模式。2023年6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市监稽发〔2023〕39号通知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对盲盒经营提出指引性规范,明确盲盒经营应当禁止、应当限制的情形。 一是有关盲盒经营项目的禁令与限制:1.盲盒经营一般在日常生活、文艺娱乐等领域内开展。2.以盲盒形式销售或者提供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取得许可后开展相关经营行为。即,盲盒经营许可项目的,应先取得相关许可。3.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4.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5.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6.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二是有关盲盒经营内容方式的禁令与限制。1.盲盒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含有歪曲历史、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宗教极端、民族歧视、分裂国家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2.盲盒经营者不得以盲盒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赌博活动。3.盲盒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三是有关盲盒价格价值的禁令与限制:1.盲盒价格应当合理。盲盒经营者应当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盲盒价格。盲盒商品价格不应与相同非盲盒销售商品价格差距过大。2.同套商品价值应相当。即,通过盲盒形式销售的,同一套系商品或者服务的成本差距不应过大。3.盲盒经营应明码标价。盲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4.盲盒经营者不得设置空盒。 四是有关信息公示告知的禁令与限制。1.显著公示盲盒抽取规则等关键信息。盲盒经营者应当将商品名称、商品种类、商品样式、抽取规则、商品分布、限量商品投放数量、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2.充分告知盲盒基本必要信息。盲盒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产品标签、消费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消费者盲盒商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执行标准、性能、规格、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示、“三包”条款等关系商品质量的基本必要信息,标注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3.盲盒经营不得虚假宣传。盲盒经营者不得对抽盒规则、抽取概率、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商品数量、商品规格、商品质量、服务提供方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是有关盲盒商品投放的禁令与限制。1.盲盒经营者不得通过后台操纵改变抽取结果、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方式变相诱导消费。2.不得以折现、回购、换购等方式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发放盲盒。3.通过实体店、自助销售设备等现场方式或者互联网非即时公开方式销售的,盲盒经营者应当保留抽取概率设定并建立相应的出厂概率抽检机制。4.通过互联网即时公开方式销售的,盲盒经营者应当保留抽取概率设定、结果抽取的完整记录,建立追踪记录制度,确保消费者所抽取的商品发放到位,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有关盲盒退货方面的禁令与限制。1.盲盒经营者通过充分告知提示,并经消费者单次购买时确认后,以互联网形式销售的盲盒商品拆封后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即,网售盲盒拆封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应当事先充分告知提示并经消费者单次购买时确认。2.盲盒经营者不得以默认勾选方式替代消费者确认环节。3.以全包形式销售整套系列商品,该系列内商品清楚确定的,经营者应依法执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4.盲盒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与经营者明示不符的,应当依法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七是有关防沉迷反浪费的禁令与限制。1.盲盒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解决未成年人消费争议方面提供便利。2.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3.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4.盲盒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5.食品经营者在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附赠其他盲盒商品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