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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为什么把脚指甲涂成绿色(上)

 木兰良朝 2023-06-29 发布于吉林

《张爱玲年谱》中,多次提到张爱玲的穿着打扮。

因为这次读书笔记篇幅过长,有近八千字,需要分成上下两部分。不然即使我起早贪晚狂记不嫌累,体恤我而读到的人也嫌啰嗦。而且我以前嫌张爱玲写的《谈看书》太长太啰嗦,自己却在这里不以为然,自打自脸,不好。

作为身高5尺6吋,体重103斤的女性,张爱玲的形体属于衣裳架子,穿啥都好看的类型。而作为眼光独到并特立独行的女作家,她的审美无疑有异于常人,那种平庸的世俗的穿着绝不会入她的眼。所以张爱玲的穿着经常被注意甚至引来围观。而那些穿着平平无奇的女作家,她们的作品往往也中规中矩。比如张爱玲看不起的冰心,直到老年,她的穿着举止都从没出过格,也一辈子平平安安无波无澜。

1925年,张爱玲5岁。“如夫人为张爱玲做了一件很时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对她说,'看我待你多好!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旧的东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你喜欢我还是你母亲?’张爱玲说:'喜欢你。’”母亲远走他国,她如何不渴望母爱?所以穿上新衣服的那一刻,她说的未尝不是小孩子一时的心里话。女孩子爱美的天性,尤使她对这一刻格外记忆深刻。

1927年,张爱玲7岁。她母亲出洋归来,“张爱玲特意穿上自己最喜爱的小红袄去迎接母亲。母亲穿着宝蓝色锦缎旗袍,外罩奶色网衫,有一种说不出的尊贵。母亲见到张爱玲的第一句话则是,怎么给她穿这样小的衣服?”这一刻,相比母亲的“尊贵”,她一定有了震动,也是母亲给她的最初的审美启蒙。

1934年,张爱玲14岁。这一年她父亲与孙用蕃订婚。后来与继母一起生活,“她一度捡继母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色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这样地憎恶与羞耻。”在衣着鲜美的圣玛利亚女校同学中,她穿着不合身的旧衣服,心里的感受如此强烈,以至于多年过去仍耿耿于怀。

1935年,张爱玲16岁。她的国文老师汪宏声写到这一时期的张爱玲:“张爱玲瘦骨嶙峋,不烫发,衣饰也不入时,当时流行窄袖旗袍,她穿的是宽袖。”那是继母的旧衣服,哪里能够入时呢?家庭从富贵到衰败,从亲生母亲离开到继母当家,有的穿就不错了。

1938年,张爱玲18岁。“离开父亲家不久,舅母对张爱玲说,等她翻箱子的时候,她要把表姐们的旧衣服找点出来给她穿。张爱玲连忙说不要,当时就红了脸,眼泪滚了下来,心里想什么时候开始轮到自己被周济了。这件事让张爱玲第一次有了做穷亲戚的感受。”舅母的话无疑狠狠刺激了她。不再捡继母的旧衣服,倒要捡表姐的旧衣服,真是屎窝挪尿窝了,不难过才怪。

1942年,张爱玲22岁。“过了几天,张爱玲穿着鹅黄色缎子旗袍,下摆挂着长达四五寸的流苏,朝教室大楼走去。她的打扮引来了周围同学的好奇。”那是她插班到圣约翰大学,从香港带回来的时尚。

还是1942年。“刚回上海时,弟弟张子静来探望张爱玲。张爱玲穿着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长度知道膝盖,大红颜色的底子,上面一朵朵的蓝色和白色的花,旗袍两边都没有纽扣,穿的时候要像穿汗衫一样钻进去。领子矮得几乎没有,领子下面打着一个结,袖子短到和肩膀一样齐。张子静问她这是不是香港的流行样式,张爱玲笑着回答,'你真是少见多怪,在香港这是顶普通的式样,我正嫌它不够特别呢!’”你看,张爱玲追求的是别致,无论写作还是穿着。

1943年春天,张爱玲23岁。她带着小说手稿去见周瘦鹃。“初次见面,张爱玲穿着一件鹅黄色旗袍。”看来张爱玲真的很爱鹅黄色。

黄色是集色香味于一身的色彩,由它构成的景色都是那么的绚烂欢乐、生机盎然;山坡上的向日葵、江南田野里的油菜花、夕阳下的玉米地、秋日里的桔子林……”黄色同时也有唤起注意的作用。”

1943年7月,张爱玲去见《万象》主编柯灵。“张爱玲穿着丝质碎花旗袍,色泽淡雅,也就是当时上海小姐普通的装束。”是投稿又不是约会和出席座谈会,着装又是一回事。

1944年,张爱玲24岁。2月,张爱玲去见胡兰成。“他们谈话的地方是在美丽园中朝南的一间胡兰成的房间。张爱玲当时是长头发,穿戴跟别人不一样。鞋子半只是黄色的,半只是黑色的。衣服做的古老衣裳穿短旗袍。”这里记述来自胡兰成《今生今世》。张爱玲穿成这样,去见一个只以文字交往过的陌生男子,她觉得他是懂她的,不免用心梳妆打扮。这里她又是用到了黄色。

1944年夏,“参加沪江大学英文系章珍英在家里举办的文艺聚会,地点在当时公共租界巨籁达路661号。”“当时张爱玲穿的是一袭旗袍或西装,站着谈话,笑起来好像给人一种缺乏自信的感觉。”之所以不被记清楚是旗袍还是西装,只是因为她的衣着款式特别。

8月,为出版《传奇》,到印刷所去校对样稿,“穿着奇装异服,使整个印刷所的工人停了工。”这时是张爱玲年纪轻轻就出了名的巅峰时期,人们也乐于观瞻一个当红女作家的风采。而张爱玲也必是扬眉吐气沉浸其中的。佳作频出,收入不菲,终于不必再穿别人的二手衣了,出名要趁早,扮靓当然也要趁早嘛。

12月,张爱玲的小说《倾城之恋》改编为舞台剧,连演八十场。公演前,在柯灵的协调下,张爱玲与大众剧团主持人周剑云在一家餐馆见面。“张爱玲穿着一件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罩在旗袍外面。”她的这身博人眼球的装束,使得见多识广的周剑云也拘谨起来。

看舞台剧排练时,张爱玲“穿着橘黄色缎子旗袍,下面却像伊丽莎白时代裙子般撑出,但下端却又生着宽紧带收紧,中间放一只大圆圈的藤圈,真像个大灯笼。在同时工作的演员,个个对她的怪装笑个不止。”其实对于人们的嘲笑或讶异,张爱玲才不在乎。这世上促鳞短羽的平庸之人多了,张爱玲却只有一个。舞台剧公演后,作为对柯灵热心帮忙的答谢,张爱玲送了他一段宝蓝色绸袍料子。宝蓝色也是张爱玲喜爱的颜色之一。

又一次拍照,张爱玲“穿着当时唯一的清装行头——大袄下面套着薄呢旗袍拍照。”这些照片如今网络上随处可以看到。

1945年,张爱玲25岁。4月,参加《新中国报》座谈,“当时张爱玲穿着桃红色软缎旗袍,外罩古青色背心,缎子绣花鞋,长发披肩。”张爱玲说过,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7月,参加报社纳凉会。张爱玲的look是:“象牙底子上,稀稀加上几朵紫黑色的花,她的头发长长的披在两肩,发上插朵青紫的绒蝴蝶。”这条裙子是她祖母的夹被背面做的。也是当红时期,怎样打扮随心所欲,她心里不知有多么得意。

9月,在警察局。“当时张爱玲穿着蓝底白花纱旗袍,足穿半跟白皮鞋,手拿黑色玻璃皮包,面部略施脂粉,看上去比从前稍微胖了些。”这是她为了维护著作权,去警局呈文,要求传讯翻印《传奇》的人。因为是去警察局,穿着不能过于惊世骇俗,所以比较淡雅。

1947年,张爱玲27岁。在炎樱家,与李维君见面。聊到服装,“李维君问她短袄是她第一个翻出来穿的吧?张爱玲说女学生骑脚踏车,早穿了。当李维君问张爱玲她那件衣服底下鼓出来像一个皮球的竹圈的大衣时,张爱玲漠然地说,那个竹圈早就拿掉了。”

1950年,张爱玲30岁。7月,参加首届“上海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当时张爱玲穿着旗袍,外面罩着有网眼的白绒线衫,坐在会场的后排。”在一众穿着列宁装的代表中,张爱玲的装束显得格格不入。敏感的她,最后的一点希望破灭,知道她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1954年,张爱玲34岁。去香港。在麦卡锡的安排下,与马宽德见面。“那是个星期日的午餐聚会,张爱玲盛装出席。她的盛装引起了马宽德的好奇与兴趣。马宽德问麦卡锡为什么张爱玲脚指甲涂着绿色。麦卡锡又问张爱玲,张爱玲当时颇窘,说是外用药。”涂药都能被猜测可能是什么时尚,可见张爱玲的盛装有多擂人。能露出脚趾的鞋子,应当是凉鞋。

1957年,张爱玲37岁。她和德裔美国人赖雅结婚后,经济困窘。赖雅年轻时大手大脚没有任何积蓄,上了年纪又没有经济收入。最初他们连住处也没有。租到房子以后,赖雅常去逛旧货摊,买旧家具。有时张爱玲也会一起去。在庭院旧货摊上,“她看到四件漂亮的绒衫和一件浴袍,完好无损,总共才3元7毛5。她买下后马上回家试穿,全都合身,这使她高兴了一阵。”

张爱玲嫁给赖雅,以她的写作收入维持两个人的生活,日夜笔耕,她从没抱怨过他穷。即使穿二手衣,张爱玲也甘之如饴。这里的二手衣,是她自己的主动选择,与继母强加和舅母施舍完全不同,所以她“高兴了一阵”。

每次去大商店,她都只津津有味地看橱窗而不想买什么,导购员因为他们不买东西而态度恶劣她也不在乎。变卖母亲留下的古董贴补家用,偶尔有一点钱,就给赖雅买新鞋子、新手套,她那么爱美自己却什么也不买。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两年,瘫痪在床,她给他端屎端尿都无怨无悔。可见她对他是真爱了。

1958年,张爱玲38岁。“张爱玲的自娱自乐,就是通过宋淇夫妇买回衣料,做几件衣服,肩膀搭上她母亲留下的极美的长围巾,到亨廷顿基金会摄影艺术家雪尔维亚.史蒂文逊那里,拍了几张艺术照片。”

这些衣服里有张爱玲的乡愁。她住在美国的房子里,日常交流说英文,吃美国食物,但她穿中国衣,写中国字。她在给邝文美的信中,大致描述花纹图案,量出尺寸,甚至画出款式图样。然后来自香港的衣料,来自香港的裁剪,缝制成美妙的中式旗袍,穿在她一直瘦削苗条的身上,在大T恤大短裤盛行的美国,真是要多别致有多别致。是的,张爱玲把着装别致和写作别致一直维持到了老年,维持了一生。

张爱玲很少与人交接,轻易不见人,那她穿这些衣服给谁看呢?和赖雅一起生活时,当然是穿给他看。这在他的日记中多有记述。他离开了,她穿给自己看呀。在无人旁观的时刻,她就是自己的旁观者。在安静的公寓里,她穿起白底黑花的中袖旗袍,镜子里的她“独舞”,镜子外的她独自欣赏。你们以为她孤独,其实她的内在丰富着呢。

另,补记。又发现两处错误。第73页:当李维君问张爱玲她那件衣服底下鼓出来像一个皮球的竹圈的大衣时。张爱玲漠然地说,那个竹圈早就拿掉了。”这里“当……时”,后面应当是逗号,而不能用句号。校对应当再扣5元钱,哈哈。我看到最近延边大学的新闻,开头第一句“为了……”居然用了句号,犯的错误是一样的。

第34页:“何福奖学金是香港大学文学院唯一的两个奖学金之一。”既然是“唯一”,为何又“两个”?这个病句应当修改为:“何福奖学金是香港大学仅有的两个奖学金之一。”

今天的配图,是我在学校逸夫图书馆第二文科借阅室读这本书时拍的。天气炎热,这里相对凉爽。而且《张爱玲年谱》就是这里的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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