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进行了投诉、举报,只要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意都可以起诉吗?

 神州国土 2023-06-29 发布于河北
专栏:拆迁 2020-12-20 12131 0 原创 举报

​生活中不少人非常有侠义精神,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会有所行动,老刘就是这么一个人。老刘所在村子的村委会和某公司签订流转协议,将村里机动的农用地留流转给该公司建设厂房。老刘得知后,非常气愤,平时没地的村民让村里分地,村里一直说没有,这会儿就有地了!这种明显要进行征地才能建设厂房的,村里居然通过流转的方式,这分明是“以租代征”。

于是,老刘向县自然资源局写了查处申请,要求县级自然资源局对公司和村委会“以租代征”的行为进行处理。然而出乎老刘意料的是,县自然资源局的答复却是某公司通过流转的方式获得了村里的机动地,符合法律规定。老刘看到这样的答复后,气不打一处来,想要起诉县自然资源局。可是法院立案后,却以老刘的投诉无关老刘的合法权益为由,裁定驳回了老刘的起诉。那么问题来了,法院这样处理是对的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因不服投诉、举报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需要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投诉、举报人需要和投诉举报的事项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案中,老刘维护的不是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村集体的权益。因此,从法律上来说,老刘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