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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孙雯静:教育领域如何实施规训与惩罚——《规训与惩罚》读后感

 高教课堂研讨 2023-07-01 发布于江苏

      教育领域跟其他人类活动场域一样,同样存在着规训与惩罚。但这种惩罚需要体现出教育领域特殊性,遵循教育性原则来进行系统性建构与实施。下文结合《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从“体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三个方面,具体阐释教育领域如何实施规训与惩罚。

体系化:规训辅助分层管理机制

      学校是一种训练性机构。学校通过各种训练,让学生达到健康要求,资格要求,政治要求,道德要求等。在《规训与惩罚》中提到,在初等教育阶段,监督的细节被明文规定,监督进入教学关系中。由于教区学校的发展,学生人数增多,加上缺乏同时管理整班学生活动的方法,从而产生了混乱,因此制定了相应的监督体制。这种监督体制实际上是一种分层管理,通过监督职能加强了教育教学的功效。一种明确而有规则的监督关系被纳入教学系统,通过这种分层的,持续的,切实的监督,能够获得一种内在的,能够提高效能的良性机制。

      比如说,在基础教育阶段,班级往往会有各种委员,课代表,小组长之类的职位,承担这些职位的学生往往会在某一具体的方面监督其他学生,促进被监督得到同学的学习能力的提升。而承担这些职位的同学也被其他同学和老师监督着,也潜移默化的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动力。这实际上是一种在教学中赋权的行为,纪律使一种关系权力得以运作,通过对于权力和赞誉奖赏的正确运用,往往能够增强学生们学习的动力与信心。

科学化:惩罚需要符合学生特点

      孩子的本性是对于称赞和奖励极其敏感,他们感受到别人的称赞以及好评尤其是被父母及自己依赖的人看得起,是一种快乐。”洛克在《教育漫话》中如是说。在教育中适当运用惩罚是必不可少的。惩罚不仅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是符合他自身利益的,应该让每个人都在惩罚中看到对自己的好处。

       对于惩罚而言,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非常重要,这样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不应该以惩罚为驱动力来促进孩子学习,同样,以奚落和羞辱的方式来贬低孩子的自尊心也是不正确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贬低与羞辱更是不可取的,孩子不是犯人,我们需要以一种正确的方式去引导孩子,惩罚的目的不是颜面扫地,失去信心,成为老师忠心的奴仆,让他们在同伴面前抬不起头来。老师迫不得已选择这种最严酷的方法时,应当选择一个隐私的地方,保障孩子的自信心。老师运用权威惩处孩子是要让他发自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非让教鞭成为一种流于形式,没有促进孩子内省的工具。

      在《规训与惩罚》中,作者也指出教师应该避免使用惩罚,相反,他应该多奖励少惩罚。懒惰的学生与勤奋的学生一样,希望获得奖励比畏惧惩罚更能使他振奋。因此,当教师被迫使用惩罚时,如果他能先赢得孩子的心,是大有益处的。在规训权力的体制中,惩罚艺术的目的既不是将功补过,也不是为了压制。

规范化:能发挥惩罚的规范功能

      惩罚具有规范功能。在教学中,我们需要有规范的体系,需要有规范的教育目标系统,课程系统,教学系统和管理评价系统。教师对这四项系统有着完整而清晰的观念和认知。同时,规范的教学体系也要强调学生在课堂实践中的主体作用。

      在《规训与惩罚》中,提到学校变成一种不断考试的机构,考试始终伴随着教学活动,它愈来愈演变成每个个体与全社会的较量,考试使教师在传授自己的知识的同时,把学生变成了一个完整的认知领域。

      考试型学校的时代标志着一种科学的教育学的开端。考试也是一种相对规范的规训制度,我想我们需要这中统一的规范的标准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情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考试制度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高教课堂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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