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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线条的形式美(全文)

 一言之美 2023-07-04 发布于北京

 摘要:中国书法艺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是一种线条运动的造型艺术,而线条又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精髓,它独特的形式美构成,不仅是独一无二的民族特征的象征,而且是内在生命运动的显现。

关键字:形式美;形式美法则;节奏;韵律;笔力

一、关于形式美

形式美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及其组合规律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自然属性,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的法则主要有对比与统一、对称与平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稳定与轻巧等。这些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实践活动中的抽象概括。

二、书法线条的形式美

中国书法是抽象的线条艺术。在这里,书法线条的形式美研究,主要从对比与统一和节奏与韵律两个最主要的法则分析。

(一)对比与统一

书法线条的对比与统一法则主要体现在书法结体和章法上,结体是单个字或者线条的有机组合,而章法是将线条放到整个书法作品当中去考虑。

1.结体

字的结体,又称布白,因字有点画连贯穿插而成,点画的空白处也是字的组成部分。其实古人积累和总结的“永字八法”实际已涉及字的结体法则。

书法的结体形式就是字的结体法则,有避就、穿插、偏侧、相让、补空、朝揖、管领等结字法,避就就是避密就疏,避远就近,欲其彼此映带得宜,如“庐”和“逢”。穿插谓之:穿者,穿其宽处。插者插其虚处也,如“中”和“曲”。偏侧是一字之形,大都斜正反侧,交错而成,然皆有一笔主其势者。相让是字之左右,需彼此相让,方为尽善,如“驰”和“和”。补空,补其空处,使与完全相同,而得四满方正也,如“少”和“戈”。朝揖者,偏旁凑合之字也。以上管下为“管”,以前领后为“领”。由一笔而至全字,彼此顾盼,不失位置。由一字以至全篇,其气势能管束到底也。

2.章法

章法指在创作中,字与字、行与行之间呼应、照顾等关系的方法。亦称“大章法”。习惯上又称一字之中的点画布置,和一字与数字之间布置的关系为“小章法”。在具体线条上,章法经常以多变的线条、形体和墨法呈现。

书法力求追求风格多样,也促使了书法线条自身形态的变化。线条会随着结字的需要,书写工具的不同,书写情境的不同,变化着自身的形态。可长可短,可浓可淡,可虚可实,可粗可细,可方可圆,这样也导致了书法形体的变化。

线条是书法表现的载体,作品书写要将自己的内敛之气付诸于笔端,不仅是线条本身的情感再现,而且也是整篇书法的气韵产生必要因素。

(二)节奏与韵律

一般判断书法线条的优劣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是线质,质量的高低,即立体感和力量感;二是线律,起伏的节奏即节奏感和灵动性;三是线形,线条的方向、外形等,即线条的方向感;四是线构,以线条组成一个构架,及线条的空间感。所有这些标准都要从线条的产生过程和形成的感觉谈起。

1.运动

(1)线条是点的运动轨迹

无论是几何线条或者是书法线条,从它的运动轨迹来看,都是点移动的轨迹,只不过几何线的客观性较强,书法线条的主观性较强,落笔、收笔之处往往变化很多,当然经过运动之后的线条也是千差万别,这也导致了书法线条的变易性和丰富性。

(2)线条的张力与方向

几何学线条讲究张力,而书法线条强调立体感,这种立体感是一种抽象地经过提炼的空间。在创作具体的创作中,又因书体不同、书者的审美趣味各异而自具形态。线条具备了一定的张力之后,由于不断的在快慢、粗细、长短、斜正等方面加强,便形成了一定的节奏美。线条的方向感往往有时候转化成韵律美。一幅成功的书法,良好的线条韵律能使我们品味无穷。

2.力量

(1)线条的力度

线条的力度就是笔力和骨力,笔力即骨力是在笔法上表现的气势和力量,也表现了人的生命之力。书法家比喻为“屋漏痕”“锥画沙”“万岁枯藤”等,书论家孙过庭说:“众妙攸归,务存骨气。”他所说的骨气,指的是用笔的内在之力以及纸上的点画所外现的力量。书法上的力量感是手、指、腕的运作技巧在意识高度协调、控制下且化合了书写者本身审美观念、书写经验的自然运动。这种力是一种感觉,是书家在长期书法实践中功力的积累,力是训练有素的笔墨技巧的体现。

(2)线条的生命力

线条的生命力是线条的象征意义,有人概括为五体要求,即骨、筋、脉、肉、皮五部分,缺一不可,合则为一。晋卫夫人《笔阵图》:“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具体讲:

“骨”,是指线条刚劲有力、气势雄强的状貌。“映日照之,线条中心有一缕浓墨,日光不透”,这是沈括对徐铉书法线条妙处的称赞。这日光不透的线条中心,便是线条之骨,四周略透的便是皮肉筋脉,便产生立体感。因而,线条骨体与高超的用笔技巧最为相关。

“筋”,是指线条紧敛、浑劲内含的状貌。《艺概》有言:“有含忍之力,筋也”,因此,“筋”本身是力的表现,而且这种力量是有深度的,偏于内含而不外露。古人一般把笔锋比作线条之筋,这种说法符合“筋”之本义。若笔锋断处不藏,连处不度,则露筋之病生也。

“脉”,是指线条丰润活脱的状貌。它本义是指血管。前人谓水墨乃字之血,过淡则伤神采,太浓则滞笔锋,需做到“浓欲其活,淡欲其华”(清周星莲《临池管见》)。脉能使线条产生丰润而活脱的状貌,构成生动活泼的生命之体。

“肉”,是指线条丰满柔韧之状貌。《玉燕楼书法·肉法》:“字之肉系乎毫之肥瘦,手之轻重也。然尤视平水与墨。水淫则肉散,水啬则肉枯。墨浓则肉痴,墨淡则肉瘠。粗则肉滞,积则肉凝。”因此,线条的肉质,取决于用笔的轻重深浅及施墨的浓淡枯湿。

“皮”,是指线条轮廓光滑、清晰、亮丽的状貌,起着包裹血肉,不使筋骨外露的作用。《九势》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是说皮肉所具有的“丽”的质感。“若笔力欠佳,无以摄墨,水墨外溢,皮破血流,成为墨团,或水墨漫漶成块,线条形体何在?因此,线条之“皮”与笔力最为相关。“五体”说的引入,是人生生命对线条的观照,赋予了书法线条生动活泼的生命,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审美的意向。

综上所述,汉字承载着中华文化的全部信息,而书法是把汉字的美推向极致的艺术。构成书法作品基本要素的点线,其质量,概其线条的形式美构成,可以说是书法雅俗,深浅的生命线。

参考文献:

[1]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7版

[2]杨辛,甘霖.美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3]沃兴华.中国书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版

[4]康定斯基.点线面.台北:台北艺术家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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