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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姆嘉通:美学的定义和对象

 潘海露 2023-07-05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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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的定义

鲍姆嘉通创立了美学这一学科之后,便为他的“孩子”——美学做出了定义,即美学是一门关于感性认知的科学。根据鲍姆嘉通所著的《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其中提到了对诗的哲学考察是感性谈论趋向完善的科学。因为人们在说话时具有所要传达的表象,所以哲学考察要预先假定诗人具有一种低级的认知能力。现在,广义逻辑学的任务应该是指导这种能力去对事物进行感性的认知,但是了解逻辑学的人不会不知道这一领域有多么的荒芜。那么该怎么办呢?

如果逻辑学依照定义被限制于一个十分狭窄的区域内(事实上它已经被限制在这种区域内了),它不能算是一种以哲学的方式把握事物的科学,换句话说,它不能算是一种指导更高的认知能力领悟真理的科学。但是哲学家也可以借此去改善和磨炼低级的认知能力,使他们更好地为全世界造福。由于心理学提供了可靠的原理,我们无须怀疑是否存在一种有效的科学,它能指导低级的认知能力,从感性出发来认识事物。鲍姆嘉通在给美学下定义的时候对诗进行深刻的剖析。他承认理性的认知,但并未全盘否定感性认知,他认为感性认知是一种低级的认知能力,在《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中他又说,因为我们的定义好像近在咫尺,就不难想象出一个准确的名称。并且,希腊哲学家已经区分了“可理解的事物”和“可感知的事物”。很显然,他们没有把“可理解的事物”与感觉到的事物等同起来,因为他们以此名称表示尊重远离感觉的事物,因此,“可理解的事物”是通过认知能力作为逻辑学的对象去把握的;“可感知的事物”是通过低级的认知能力作为知觉科学或“感性学”(美学)的对象来感知的。

对于美学之父鲍姆嘉通来说,美学究竟是什么呢?美学就是感性认知的完善(但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知的不完善,这就是丑。怎样以正确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高级方式的科学,即作为高级认识论的逻辑学任务;美,是教导人们怎样以美的方式去思维,作为研究低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低级认识论的美学的任务。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是美的艺术的理论。

鲍姆嘉通将感性事实从之前研究的理性事实中抽离出来,他认为美学应属于艺术理论的范畴,美学是感性认知的科学。在认识论中属于最为低级的那一等,作为低级认识论的感性科学——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考,去进行不断思维的认识论。美学就像一盏指路明灯,在艺术的领域内为所有的艺术制定着行动指南,美学所创造出来的规则适用于所有的艺术。

除了美学外,修辞学和诗学这两门学科将美学和文学做出细致的划分,并将美学和文学区分开来。在鲍姆嘉通的《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中这样写道:“哲学家表现他的思想一如他所想,因此,没有或很少有什么特殊规则在他表现思想时所必须遵守的。”他们对于措辞,仅就作为明晰的声音而论,没有特殊的兴趣,因为作为声音,它们属于“可感知的事物”。但是,可以料想那些要去呈现感性题材的人是会大量使用这些措辞的。因此,“感性学”(美学)方面比逻辑学的相应方面更加广泛地涉及这种表现方式。但是,因为表现方式可能是非完善或完善的,所以前者可能是一般修辞,后者则一般是诗的问题。

一般来说,哲学家应该致力于在诗和通常的雄辩术之间划定界限,尤其是阐明它们的范围。当然,它们的差别只是程度上的差别,但是我们认为把某个事物划归于这一领域或其他领域,需要几个有才能的几何学家。沃尔夫在笛卡儿、莱布尼茨理论的奠基下,把理论哲学分为四个部分:本体论、宇宙论、伦理学和心理学。鲍姆嘉通的“埃斯特易克”这一词的出现,是鲍姆嘉通在老师沃尔夫的哲学体系中浓墨重彩的又一笔,他认为老师的哲学体系中缺少一门学科,根据笛卡儿认知分类中所阐述的认知分为朦胧的和明确的,以及莱布尼茨对审美认知形式的朦胧性和明晰性的知性论原理。这一原理不像逻辑学那样讨论的是怎样从感官知觉中归纳出一般命题,它所讨论的是那些朦胧的观念,也就是那种保持着感觉形态的东西。

我们可以发现,鲍姆嘉通的美学是人通过自己的感觉而发生的一系列心理变化,可以说美学的发生、发展更多的时候是心理学上的主要内容,但那时的他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只是把感受或感觉的完善称作美。

鲍姆嘉通美学研究的对象

在世界美学史上,自鲍姆嘉通创立美学这一学科以来,对美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始终没有定论,各个时代的美学家们都对它有着不同的认识和研究。当今的美学家们对美学研究的对象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大概有这几种看法。

有些学者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研究美的,并研究美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应该是有规律可循的。美学与哲学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类的审美活动中不单单只以艺术的形式而存在,它只是美的一种形态而已。艺术不该被美学研究对象排挤在外,但美学的研究对象不该以艺术为对象,从美学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会使其他领域内的审美现象被排除在美学之外。

也有学者恰恰持有与之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就是艺术,被他们称为艺术哲学,因为自从鲍姆嘉通创建美学这一学科后,继他之后的一些美学家如康德、黑格尔、歌德、席勒等都是以艺术为载体来研究美学的。他们认为每个时代的人对审美的表达都集中在一件件艺术作品中,比如绘画、雕塑、油画、版画等,认为这是人们在精神层面认识世界的基本方式。随着20世纪前半叶弗洛伊德的精神医疗实践,行为主义的华生、斯纳金,人本主义的马斯洛等实践心理学的波及和影响,就产生了有对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审美经验与人类的审美心理这一看法。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指出,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践出真知;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了美学研究的对象是人对事物的审美关系。这是现代人对美学研究对象的几种见解。

虽然美学的研究对象备受争议,但我们知道美学的研究和很多学科领域都有着密切的关系。美学与艺术的研究对象同是文学艺术中审美的创造性、审美中的欣赏性中所要遵循的规律。美学与哲学的研究对象均为哲学问题——美是什么?在与美学有关联的学科中,有人说美学是美学的哲学,这是因为美学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被确立起来前后,它的理论体系的建立、思考方式,都离不开哲学这颗北斗七星的照射,在我们谈论鲍姆嘉通美学建立的这一实例中可以发现鲍姆嘉通的美学思想深受笛卡儿、莱布尼茨、沃尔夫的影响。西方心理学的发展经历了哲学思辨阶段、经验描述阶段和实证分析阶段之后,实践心理学又为美学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所以美学和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对审美体验和心理功能的研究是对美的心理活动过程的研究。西方近代的心理学家里普是“移情说”的代表人物之一。“移情说”要求我们在体验美感的过程中把我们的感情转移到外物中去,赋予外物生命化的特征,具有人的情感,这才是我们能够感觉到的美。

与之有着同等重要的“距离说”是英国的布洛最早当成一种美学理论提出来。它要在物与我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以审美的态度来欣赏外物。这时就产生了美学与伦理学研究对象真善美、假恶丑之间的关系。人们都希望自己生活的地域环境犹如天堂般充满了祥和和宁静,希望真善美的世界能够永存。

黑格尔的哲学成就超过了此前的所有哲学家,然而在美学方面也是如此。在朱光潜先生所译的黑格尔的《美学》这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黑格尔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艺术领域内的美。”黑格尔说美学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说得更精确一点,它的范围就是艺术,或则毋宁说,就是美的艺术”。在他的《美学》里一开始就宣称“所讨论的并非一般的美,而是艺术的美”,并且认为美学的正名应该是“艺术哲学”把美学的范围这样界定,他“就把自然美开除了”。有些美学家批评黑格尔忽视了自然美。在黑格尔的《美学》中有一章是专门讲自然美的。黑格尔所了解的艺术必然要有自然为理念的对立面,才能造成统一体(“自然”在他的美学里有各种别名,例如“感性因素”“外在实在”“外在方面”等)。不过,自然美被黑格尔轻视这是事实。黑格尔认为,美的研究对象并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一般的美,而只是艺术美。他把自然美排除在美学研究领域之外,却为什么还要研究自然美呢?在他的美学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艺术美高于自然。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它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也就比自然美高多少。”(可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的自然美是心灵美的反映形态。可见,黑格尔认为美学的研究对象只是艺术美。

俄国哲学家、人本主义的代表人物车尔尼雪夫斯基通过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悉心研究后,也建立了自己的美学体系,在他的观点中最为重要的美学观点就是他“美是生活的”,“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的,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生活的,那就是美”,“任何东西”(原文亦可译为“对象”或“客体”)凡是现实出自生活或使我们想起人以及美学人类生活的。车尔尼雪夫斯基以上三点所揭示的内容实际上都是在说现实的美。所以说,车尔尼雪夫斯认为美学的研究对象是现实的美。

在对美学的研究对象众说纷纭的西方美学历史舞台上,作为“美学”的开山鼻祖——鲍姆嘉通关于美学究竟有怎样的看法呢?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宣告成立时间在鲍姆嘉通的《美学》一书的出版之后。首先,他认为人类的心理活动应该分成以下三个方面,认知、情感、意志。他将“美学”从哲学中剥离出来后,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提供给感性认识以规则和探求“感性认识的完善——美;作为它的反面,不完整,就是丑应当从感性认识的美中把对象和物质的美排除出去,“美”这个词由于使用的原因常常是很混乱的,事实上,丑的事物,单就它们本身来讲,可以用美的方式去想;美的事物也可以用丑的方式去想”。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鲍姆嘉通明确了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所谓感性认识的完善,就是指人类在认识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直接去感受事物的现象,事物内外对事物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进行整理加工的过程中而形成的感性认识阶段所产生的美的感觉。构成感性认识(美感)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是整体与部分协调一致;二是沿用“完善”所本来具有的完整无缺,寓杂多于整一,寓同于异,整体与部分协调的意义。

在鲍姆嘉通诗的《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中有这样的叙述:诗的表象是那些混乱和幻想的表象,明确性即理性不是诗的。确定性也就是具体性越强就越是诗;个别事物、极端具体的事物是最高的诗的事物;意象和幻影是诗的意象和幻影,所有这些都要传达给感官。感性和幻想表象的判断力是鉴赏力或“感性的审辩护力”。形成美感的第二个前提就是意象的明晰生动,即艺术作品的外在不仅要形象生动,而且要富有个性化的特征。

鲍姆嘉通在《美学》第一章里这样界定了美学的对象:

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美,指教导怎样以美的方式去思考,是作为研究低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低级认识论的美学的任务。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是美的艺术理论。

鲍姆嘉通在确定美学的研究对象为感性认识之前,他首先确定了美学应该是哲学体系中的一种认识论。认识论是指,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标准等问题的哲学学说。

在古希腊时期,艺术曾被分为“自由的艺术”和“粗俗的艺术”两种,美学属于自由艺术的理论。对于艺术的分类是根据艺术在完成制作过程中的难易程度、耗心耗力的多少而划分的,这种分类的方法充分说明了当时的希腊人民已经将内心所耗费的精力、时间以及心力看作是最为高级的艺术如何理解自由的艺术,按照以上说法几何学与天文学都属于自由的艺术。

中世纪以后,由于人类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思维能力随着生活实践的不断提高又将艺术区分为“自由的”和“机械的”两类,“此时自由的艺术的概念出现了,它被当时的人们认为是优秀的、原本的艺术,也就是未加任何形容的艺术,意即自由的艺术。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自觉的意识在艺术的领域中,除了自由艺术以外,绘画、雕塑、诗歌、建筑等门类理应是艺术中的一部分。

在17—18世纪的思想启蒙运动思潮的影响下,“美术”这一概念逐渐深入人心。鲍姆嘉通所使用的“自由艺术”发展到现在差不多就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艺术了。他把自由艺术纳入到了感性认识的领域,这与前人相比只把艺术限定于理性活动的观念中,二者相比较,鲍姆嘉通的美学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一学说在西方美学史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其次,鲍姆嘉通认为美学可以审视感觉。美学作为科学的一个分支,而美学是感性认识的科学,感性认识即低级认识。相应的,理性认识即高级认识。在莱布尼茨和沃尔夫哲学中,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有高低贵贱之别的,他们都高举理性认识的旗帜而放下感性认知。

但鲍姆嘉通却认为:对于想用美的方式进行思维的人来说,较为重要的、而且是自然地发展起来的低级认识能力是不可缺少的。这种能力不仅可以同以自然的方式发展起来的更高级的能力共处,而且后者还是前者的必要前提。因此,那种认为精神的美同天生的严格的理性认识和天生的逻辑推演能力必然产生冲突的观点是一种偏见。鲍姆嘉通和他的老师沃尔夫一样认为,认识的内容包括高级内容,也包括低级内容。高级内容就是思维,而低级内容就是感觉。莱布尼茨和沃尔夫一再强调理性主义审美观念的重要性,而鲍姆嘉通并未否定理性审美观念存在的重要意义和价值。虽然鲍姆嘉通也同意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两者有主有次、有高有低。但他认为两者完全可以相互依存,两者并无冲突而言,而且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在这种理论的引领下,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两种有着类似价值的不同认识。因此,我们可以说,美学研究对象是感性认识的科学。

再次,美学是美的思维的艺术。逻辑学是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美的思维指的是达到感性认识的完善的思维,是一种想象的思维,即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形象思维。逻辑引导我们达到完善的概念,命题及相互联系的内在一致,美学所展示的完善是感性表象的明晰、生动、丰满和主题的和谐。美的思维不同于逻辑思维,二者虽以求真为目的,但审美的真不同于逻辑的真。美学的任务就是指导人们以美的方式进行思维。

最后,美学是与理性相类似的思维的艺术。鲍姆嘉通在《形而上学》第640节提到,“类似理性”包括下述内容:①认识事物的一致性的低级能力。②认识事物差异性的低级能力。③感官的记忆力。④创作能力。⑤判断力。⑥预感力。⑦命名力。这些与生俱来的审美能力其实就是感性认识,这些感性的认识又带有理性的色彩性质。鲍姆嘉通认为,美学中的审美活动作为一种感性的认识活动,虽然不似理性认识那样具有逻辑性,却也有自身的规则与方式,具有与理性类似的秩序和联系,因而可以用一种类似于理性的方式对其加以把握。

另外,鲍姆嘉通认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美的感受和艺术美的规律的科学,他对美学的定义是什么呢?在鲍姆嘉通的定义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他将美学视为感性认识的科学与艺术理论的结合,他的目标是通过前者来确立后者,尽管在他的论文中,这二者的关系并不总是那么清晰。”鲍姆嘉通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就是美,是研究感性认识的完善。

鲍姆嘉通在1735年时出版了论文《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1750年出版《美学》一书,1739年出版了《形而上学》。其中《美学》一书是对《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中提出的基本思想的详尽阐述和发挥。美的感受不能只抓住理论,而不去实践。美的感受是不能够脱离真实的生活而独立存在的。如果美学只是美学家的夸夸其谈或者是简简单单地纸上谈兵也就罢了,但是美的感受更多的是一种在实践中产生的美的哲学,是人的精神生活的一种寄托于物质的感受。精神生活无论怎样都是可以进行自我完善的。但是,美学作为一种艺术的哲学并不只是单单享受精神生活就可以完成的事情。美的感受是教你如何用美学的哲学去感受美的存在。在这里还要说明一点,鲍姆嘉通把“凭借感官认识到的美和对象”与“事物的美严格分清”。他说:“丑的事物,单就本身而言,可以用一种美的方式去想;较美的事物也可以用一种丑的方式去想”,也就是说通过艺术处理“对象和物质的美”或丑可以显得完善或者不完善。由此可知,鲍姆嘉通承认离开认识主体“对象和物质”本身可以是美的,但认为美学所研究的是凭感官认识到的美,这种美脱离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

美,只是一种视觉、听觉、知觉的感受。鲍姆嘉通认为人重要的是心灵所感受到的和谐之美,在鲍姆嘉通之前的莱布尼茨在他的原子论提出了“预定的和谐”这一概念简单地说就好像我们当今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中各个部件都是互相联系的,而且都有编好的程序,将这些程序和每个部件都组装好后,当计算机之间的各部分和零件之间都有了联系。用哲学的观点解释就是当局部和局部、整体和局部都相互融合之后,相互构成一个相对比较完整和谐的整体,而编制程序和制作计算机零件的却是人,是人操作了这一切。当一切就这样稳妥地在不断运行着的时候,这就是好的。

从美学的观点来看,这就是美的,因为这体现了他对美的看法——和谐、寓杂多于整一的原则。作为莱布尼茨继承者,沃尔夫不但将莱布尼茨的理性主义哲学进行了整理和加工而且还为美下了定义。他所下的美学定义是:“一种适宜于产生快感的性质,或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完善。”他特别注重“完善”这一概念,给美学所下的定义是:“一种适宜于产生快感的性质,或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完善”,“美在于一件事物的完善”,“只要那件事物易于凭她的完善来引起我们的快感”。

沃尔夫这样说基本上和莱布尼茨的说法是一致的,他认为完善应该是作为美的主体对象是一个非常完整而又和谐的整体,整个对象和各部分之间应该是相互协调的、和谐一致的。也就是,在看待美的过程中,主观方面所产生的快感和客观的事物之间相互产生作用下所产生的审美效果是美的前提和基础。鲍姆嘉通通过对莱布尼茨、对他的老师沃尔夫理性主义哲学的研究,通过对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人类的心理活动可以分成知、情、意三方面,之后鲍姆嘉通觉察到在整个哲学体系下,研究人类认知的有逻辑学、研究人的意志的有伦理学,并没有研究情感的这项心理活动的学科出现,当时情感被认为是“混乱的感性认知”。就这样经常被我们称为“埃斯特惕卡”——“感觉学”,即美学作为一门新的独立学科就此产生了。鲍姆嘉通也算对之前的理性代表莱布尼茨和沃尔夫有了交代。莱布尼茨认为“明确的认识”(理性认识)与“混乱的认识”(感性认识),通过美学地位的确立,理性认识便落入逻辑学的门下,感性认识也在美学中找到了自己家。

通过鲍姆嘉通对美学所下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到,美学在鲍姆嘉通眼里就是研究艺术和美的学说。但同时感性认识应属于哲学范畴之内的一种认识论,该定义中包含了莱布尼茨“混乱意识”和沃尔夫“美在于完善”两者的有机结合。鲍姆嘉通认为美学是“感官认识到的完善”。

“感性认识”在鲍姆嘉通之前的莱布尼茨和老师沃尔夫的哲学体系中具有独特的意义,在他们的理论中认为感性认识虽然是混乱的,却是明晰的。混乱指没有经过逻辑分析,明晰指呈现生动的图形。它可以是对外在世界的直观感受,例如你在树林里看到一棵树后,这棵树可能和你童年在家乡看到的一样,你是在记忆中回想起来的;还有人的各种情绪、情感等都是人们通过自然的想象、联想、幻想而幻化成自然界中找不到的事物。鲍姆嘉通认为,看见美的标准就是通过对感官认识所见到的事物的完善,如果通过感官认识看见的事物是不完善的,那么它就是丑的。也就是说,以上的两个例子是在告诉我们感性认识对美和丑的一种审辨力。

鲍姆嘉通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丑的事物,单就它本身来说,可以用一种美的方式去想,较美的事物也可以用一种丑的方式去想。”他的这一说法,需要我们明白凭借感官认识到的美和对象与物质的美是有区别的。感官认识应该是主观认识,而美和美的对象应该是客观存在的性质,鲍姆嘉通认为对象和物质作为客观性质存在的本身,它可以有美的存在。但美学所研究的对象是感官认识到的美,他在这里强调了主观认识对美的对象的重要性,认为美是不能脱离认识的主体的一种认识活动。

鲍姆嘉通在为美学所下的定义中说过“美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前面我们已经对美的感性认识做了深刻的剖析。那么针对完善我们又如何理解呢?“完善”一词是事物自身所拥有的一种属性,而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只是事物所要达到完善所需的方式而已。也就是说,在不同的领域我们要使用不同的方式来认识的一种认识论。比如关于对数学中的勾股定理的完善就是我们通过理性认识到了科学上的真,通过诗歌或者是对一个漂亮女孩的完善就是我们通过感性认识所认识到的美,从而研究美。我们都知道鲍姆嘉通的老师沃尔夫曾为美学下过这样的定义,他说:“一种适宜于产生快感的性质,或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完善,美在于一件事物的完善,只要那件事物易于凭它的完善来增强我们的快感。”之前我们也曾谈到沃尔夫一再强调完善。沃尔夫认为,“完善”指的是对象完整无缺,整体与部分之间要互相协调。他的得意弟子“美学之父”鲍姆嘉通继承了沃尔夫关于完善所具有的完整无缺,寓杂多于整一、寓同于异,整体与部分协调的意义。另一方面他又增加了自己的新元素,那就是审美对象的个别性和具体形象性。他曾说过:“个别事物其各个方面都是确定的,因此,特殊的或个别的表象更具有诗意。”也就是说事物越确定,其表象所包含的内容就越多。事实上,在一个混乱的表象中所聚集的东西越多,这个表象就越具有广延方面的清晰性,也就越富有诗意。因此,诗中呈现确定的事物越多,也就越具有诗意。在《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可以说明是用具体的语言代替抽象语言最好的例子。

初窥门的诗人们绝不去深入体察诗的这一奥秘,因而蔑视荷马。荷马在《伊利亚特》第二部分中描绘了“所有的长官、头领、战船司令以及所有的船队”。在第七部分中,他描述了所有阻挡赫克托尔人的来历。在《阿波罗颂》中他列举了这位神管辖的众多圣地。同样,在《爱奈特》中,凡读了第七章及后各章的人都有机会观察到同样的手法,如果你读了奥维德的《变形记》,同样会读到其中对那撕碎主人的狗的一一详细描述。我想,谁也不会认为,那些极难模仿的事情不经过一番努力和探讨就被成功地模仿。具体形象是达到生动明晰的手段之一,另外一种手段是使用情感的饱和形象。他说:情感越强烈,就越明晰生动,能激发情绪的观念或意象就赋予诗的性质。总之,完善要靠生动明晰,而生动明晰就要靠意象的内容表现具体,并且带有深厚的感情。这种意象才是所要求的寓杂多于整一的和谐整体,最完满的整一需调和最丰富的杂多。上文所说的完善的两个意义在鲍姆嘉通的思想中统一起来。这是对“寓杂多于整一”这个传统原则的新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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