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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之【债权凭证】

 姜勇律师 2023-07-06 发布于江苏

民间借贷案件之细枝末节——第七章——民间借贷之【债权凭证】

作者微信jylinxi。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共有七个条文涉及债权凭证,对举证责任分配、抗辩、法律关系认定、担保、本息的计算作出了规定。主要是: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对此,笔者通过案例分析,将【债权凭证】要点予以拆分,以此展现民间借贷之细枝末节。

一、【债权凭证】之【形式要件】

1、债权凭证存在多种形式,其内容可以反映之前或之后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929号——毕艳玲、毕兰兰民间借贷纠纷:《欠条》和《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进行结算后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双方对《欠条》项下通过银行转账形成的235.68万元借款本金无异议。

2、不符合证据形式的债权凭证无法作为认定借贷事实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651号——吴凤祥与长春英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依据常理,以书写借条、借据等方式而形成的债权凭证,在债务消灭时会被一并销毁或被债务人收回,故仅凭债权凭证的复印件无法证实债的存在与否。

二、【债权凭证】之【效力要件】

1、即使签订后续协议,原始债权凭证并未失效。在后协议解除,在前债权仍可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3957号——南安市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景红民间借贷纠纷:协议及主合同解除后,林金龙对泛华投资公司的债权仍存在,林金龙可依原债权凭证向泛华投资公司主张权利,双方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泛华投资公司应继续按照原借款合同向林金龙支付利息。

2、债权凭证部分内容无效,仍能证明债权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499号——崔国训、杨希霞民间借贷纠纷:该《欠条》和银行转账凭证的真实性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借款债权凭证,并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至于《欠条》上载明有关“只作双方结算的依据,诉讼或转让他人要账无效。双方无异议”的内容,因当事人提起诉讼,系行使法律赋予的诉权,并不以当事人约定为生效要件。

三、【债权凭证】之【证明要件】

1、单独的债权凭证不能证明借贷关系时,可以结合其他证据印证借贷事实。在债务人抗辩并作出合理说明时,并不单纯否定债权凭证的证明力。互相关联的债权凭证可以证明借贷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2160号——广西玉林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祖业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资金往来进行对账后形成的《结算协议书》等结算性凭证意思表示清楚、明确、真实,而宏业房地产公司、苏祖业作为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对出具《借据》《欠条》《结算协议书》等债权凭证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应有高于一般人的商业认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3101号——曹建荣、谢远忠民间借贷纠纷:但双方却又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该200万系“原借款转入”,曹建荣未对该约定作出合理说明,也未对200万元尚未实际发生作出合理说明,法院则可以直接依据双方的约定及其他证据认定借贷事实已发生。

2、债权凭证的内容与其他证据根本矛盾时,不能认定其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应继续对事实的成立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2529号——中宁县民生投资有限公司、李玉民间借贷纠纷:李玉、李奇、李会华与民生投资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向民生投资公司出具的借条上均载明借款金额为600万元,但民生投资公司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实际向李玉、李奇、李会华转账支付546万元,民生投资公司工作人员出具的《证明》并不足以证明民生投资公司向李玉、李奇、李会华支付了现金54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385号——徐代胜与杨兆金民间借贷纠纷:据此,原审法院基于徐代胜提交证据的状况以及杨兆金抗辩该款为利息的说明,要求徐代胜就350万元的款项来源、借款方式等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符合法律规定。

结语:

债权凭证是民间借贷案件的最根本性的证据和最关键的要素

至此,本系列文章先后分析了交易习惯、债务加入、鉴定意见、欺诈胁迫、合同无效、不当得利、债权凭证等相关内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高院的一些案例,对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及到的小部分内容作了些简要分析。

【债权凭证】章节完。本系列文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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