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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赠送面积、豪华装修未列入询价范围,不可撤销拍卖

 姜勇律师 2023-07-06 发布于江苏
核心提示:网络询价报告以不动产登记信息为依据。
案例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京执监62号

案情:

1、执行过程中,海淀法院裁定对被执行人名下房屋予以拍卖。

2、2021年4月1日,该院委托网络询价平台对101号房屋进行网络询价。

3、2021年7月19日,该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房屋的公告,评估价为33325435.66元,起拍价为23327805元,拍卖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2时至2021年8月24日12时。

4、2021年8月24日,经二十余次竞价,最终房屋以26077805元成交。

5、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申诉,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认为:(1)海淀法院采取网络询价方式确定房屋处置参考价违反法律规定。(2)海淀法院未对房屋装修、占有使用、赠送面积等情况进行公示,严重损害了当事人利益。实际上房屋有豪华装修,在房屋权属证书之外还有赠送面积,位置为边房,有优越性,询价报告不能体现房屋价值。(3)法院拍卖未对房屋内部情况进行公示,遗漏租赁情况、豪华装修以及未登记面积情况。

裁判理由:

海淀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并未在拍卖开始前就公告事项向该院提出异议,且该院对拍卖标的物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的说明亦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裁定驳回其异议请求。

北京一中院认为,一、案涉房屋不具备定向询价条件,且申请执行人已明确向法院表示不同意进行议价,海淀法院决定采用网络询价的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并无不当。二、海淀法院在拍卖过程中对房屋情况进行照片展示并附有文字说明。被执行人所提赠送面积系附属于该房屋,法院在确定处置财产参考价以及拍卖过程中应以产权登记的信息为准,故海淀法院的拍卖行为不存在应予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的情形。裁定驳回其复议申请。

北京高院认为,在拍卖过程中,海淀法院通过照片展示、文字说明的形式对该房屋权属、面积、位置等基本现状进行了公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公示信息的规定。被执行人提出房屋赠送面积、豪华装修应列入评估、拍卖范围的主张,海淀法院在确定处置财产参考价以及拍卖过程中以产权登记的信息为准并无不当,故其此项主张于法无据。裁定驳回其申诉请求。

笔者分析:

网络询价报告一般以不动产的产权登记信息为依据,不会评估不动产的装饰装修、赠送面积、租赁情况,但并不影响执行法院的拍卖程序。被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线下评估,也可以请求执行法院进行现场勘验以确定不动产的实际状况。作为买受人,也应当现场了解拍卖物的真实情况,避免对执行法院的拍卖公告产生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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