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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干扰素后何时应该停药你知道吗?

 新用户8825scGG 2023-07-06 发布于北京

作者: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邵国辉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亦称功能性治愈),干扰素扮演了主要角色。根据患者个体化情况可选择干扰素单药,也可联合核苷(酸)类药物。目前两类药物联合,通过整合强效抑制病毒和恢复宿主免疫应答的效应,是现阶段最可能实现临床治愈的有前景的治疗策略。
那么应用干扰素后何时应该停药你知道吗?《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 2022版》告诉我们,以下几种情况应考虑停用干扰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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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干扰素副作用太大

有一定风险时要及时停药

1.骨髓抑制是干扰素常见副作用之一。指南指出:中性粒细胞计数≤0.75×109/L和/或血小板计数<50×109/L,应降低干扰素剂量;1~2周后复查, 如恢复则增加至原量。中性粒细胞计数≤0.5×109/L 和/ 或血小板计数<25×109/L,则应暂停使用干扰素。
2.其他严重副作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自身免疫病(出现自身抗体、少数出现甲状腺疾病、糖尿病、血小板计数减少、银屑病、白斑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精神异常(抑郁、妄想、 重度焦虑等),及其他少见不良反应(视网膜病变、间质性肺炎、听力下降、肾脏损伤、心血管并发症等),应立刻停止干扰素治疗,必要时至专科进一步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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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或24周

疗效评估达不到预期疗效可停药

1.HBeAg阳性CHB 患者应用Peg-IFN-α治疗。治疗24周时,若HBV DNA下降<2log10 IU/ml且HBsAg定量仍>2×10IU/ml,建议停用Peg-IFN-α 治疗,改为NAs治疗。
2.HBeAg阴性CHB患者应用Peg-IFN-α治疗。治疗12周时,若HBV DNA下降<2log10 IU/ml,或HBsAg定量下降<1log10 IU/ml,建议停用Peg-IFN-α 治疗,改为NAs治疗。
3.经治患者NAs联合干扰素治疗者,治疗24周后,若HBsAg仍≥200 IU/ml,可考虑停用Peg-IFN-α,继续NAs治疗。
指南建议以上3种类型的患者应用有效者疗程均为48周,可根据病情需要延长疗程,但不宜超过9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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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到HBsAg清除且巩固治疗后

可安全停药

来自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高志良教授团队和彭亮教授团队在Journal of viral hepatitis发表了关于基于聚乙二醇干扰素α(PEG IFNα)治疗获得HBsAg清除的持久性和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显示:HBsAg清除后巩固治疗1224周可以提升HBsAb水平,停药时HBsAb≥100 mIU/ml可显著降低HBsAg逆转率。因此HBsAg阴转后巩固治疗达到HBsAb≥100 mIU/ml安全停药是最好的结果。

(医学科普具有普适性,不作为诊疗意见,如有个性化需求,建议您就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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