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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先秦儒家思想中的人格观念?

 潘海露 2023-07-09 发布于江苏

杨黎

如何理解先秦儒家思想中的人格观念?

对人格的思考,究其竟,就是对人自身的思考。换句话说,人格问题的提出,只有在人身上才能找到解答。综观先秦时期的儒家哲学,基点就在于人,而对人格的阐发更是其思想学说的关键之处。所以,本文相关论述的研究立场,乃是将人格观念置于先秦儒家人学思想之中予以展开,首先以人(身、心)与人格的关系作为思考的逻辑起点,意在将人格的诸问题导引至关涉文化、伦理、美学、艺术的人生哲学中探其究竟。

人与其自身人格的关系,正是在于其个人角色举手投足之间的声色本性,或显或隐于人生大舞台之中,而形成了最为真实的个人。其复杂性体现于,一方面延伸至社会、文化、个人齐舞的舞台之中,这是人格的外展;另一方面则着力于主体行为、责任的担当,这是人格的内化。人格的外展,就是人通过体证、效行而外在展现的过程;人格的内化,就是人的内在品格对其身心气质的养化过程。

先秦儒家的思想世界之所以丰厚、纯粹,就在于其间有人,有家,有国,有天下,这个世界不仅是宇宙化育的,也是归属人生的。人生世界与物质世界之最大不同在于,它并不拘泥于时空节律的同一,而深深浸润于五味杂陈的和合之中。此一人生世界的现身,经由道德主体——人的参与,才绽出意义,呈现价值。有此识度,人方能创造出存在于人生世界中各种隐喻的文化,如语言、神话、信仰和艺术,由此积累的思想经验的一切体验,最终成就了此一人生世界。先秦儒家的生存哲学,即是对这种生存情状的守护,且细察入微,且存而不论,且威仪棣棣,且游于艺境。在这一张一弛的进退、帷幄中,先秦原始儒家构建了成人、成君子、成圣的人格理想。虽称为人格,却不是规矩之格;虽为理想,也不是玄空的范型之说;从生活细微处入手,而着眼于人生大处——这便是儒家人格最为显著的特质所在。

从这个意义上看,儒家对自我人格的体认是根源于身的,且只能在身的意义上,才能走向意义的世界。我们不能抛开人的在世之身去高谈人格理想,也不能舍弃生理之躯去阔论意义,人的存身与在世相济相生,不离不弃,是一切意义的缘起,原儒思想之深远之处,其实就切近于眼前,即人格的“身意”所在。身体的态度气象与自然、社会相互感应,成人的同时也在成就事功,这便是人格意义上的“身体力行”。在先秦儒家诸思想家的心目中,人的形体之身的自然性与德性之体的崇高性之间,无断然的隔阂,君子、仁者、圣人的威仪棣棣与温润如玉的气度,居仁由义与尽心事天的识度,都是建立在其内在的完成,而成就中正、和合的人格气象。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光”(《周易·文言传》)的大人、圣神之人格世界,在先秦儒家诸思想家的心目中并非是遥不可及的“无有之乡”,无论是威仪、君容、玉德的形体之身,抑或是道心之微的德性之大体,都无时无刻地在与自然、社会的往来交互中发生感应,成人成己的同时也在参与宇宙造化,这便是人格意义上的“身意”带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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