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司法出现一些不正常现象,主要表现再以下几个方面:一、二审流于形式化。刑事案件二审多为书面审,开庭审理越来减少。民事案件二审改判率极低,甚至有些地方明确控制二审改判率;二、诉讼流程越来越长。案件从立案开始法院就以各种办法拖延时间。如常见的诉前调解,有些法院能以诉前调解为由压一年以上不正式立案。诉讼中常常要求原被告填写延长审理期限申请书等手段来延长审理期限;三、立案登记制名存实亡;四、再审立案越来越难;五、执行案件缺乏透明和监督,终本裁定过于随意;六、男性审判法官越来越少,现在开庭很少遇到男法官,法院骨干流失严重。 归根结底还是越来越追求司法“工具化”,而忽视了司法本身的价值、取向和规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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