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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史》:书论著作的分类

 三个小布丁 2023-07-10 发布于河南
南朝齐梁之际,图籍始有四部分类之法。四部分类法就是将所有的图籍分为经、史、子、集四类。
在魏徵等编撰的《隋书·经籍志》里,书法一类的著述附于“小学门”,而小学归属“经”部,原因很简单,当时的书法,还没有与小学完全分开,书法在人们的意识深处,还与识字、写字分不开。

(清代图书的四部分类法)
唐朝时,张彦远辑录历代书论著作而成的《法书要录》,是中国书法史上第一部书法类的丛书,对于各种内容的书论篇章,编者也面临一个分类问题,但张氏大体按时代先后编次,未作分类。
后来朱氏的《墨池编》、陈思的《书苑菁华》等对书法类图籍也有分类,但分类方法各有优劣,并不十分合理。原因很简单,早期的关于书法的图籍往往内容杂糅,分类并不容易。
刘涛先生将两晋南朝三百余年间的书论著作,分为书体、书史、批评、技法、鉴定、著录、书论七大类。这种分类已较为合理妥帖,其分类详情如下:

1、书体类

汉朝已经出现了以“书体”为题的文章,三国两晋时期大为流行,篇章尤多,到了南朝,仍有不少篇什。
这类著述,大多以某种书体命名,如西晋成公绥的《隶书体》、杨泉《草书赋》、索靖《草书状》,东晋刘劭《飞白书势》王珉《行书状》,南朝鲍照《飞白书势铭》、萧子云《论飞白》等等,这类文章,把书体当作审美对象,立意于赞美书体的形态。有的篇章也涉及书法家,对书体的赞美也是对书法家创造力的肯定。

(萧子云画像)
南朝时,出一了综录古今各种书体的著述,如萧子良《古今篆隶文体》、萧子云《五十二体书》、阮孝绪《古今文字》等,惜均已失传。庾元威《论书》书中列有各种书体名目达百种(具体见338页),其实,这些名目奇异的书体,都是由篆、隶、草等字体衍生而来的杂体。
书体类的著述,作者有文学之士,更多书家。赞美书体形态一类,是审美欣赏的表达;而叙述杂体的源流、特征一类,虽然涉及字学,却与文字学家的立场犹有不同:文字学家讲究体体的规范,杂体“既非世要,悉所不取”;而文士、书家撰集古今杂体意在搜新猎奇。

2、书史类

我国古代历史著作的体例,自西汉司马迁作《史记》以来,一直以纪传体为主流,即以人物为中心(当然,《春秋》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资治通鉴》是第一部编年体通史)的历史。
这一时期的书法著述,具有此种性质者,有卫恒的《古来能书人录》、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刘绘《能书人名》。羊欣一篇尚传于世。
《采古来能书人名》记叙了六十九位书家,远采秦朝李斯,近录东晋晚期的王珉,囊括了六百年著名的书法人物,相当于一部简明的书法通史。

(《采古来能书人名》)
卫恒《四体书势》中的四篇序也是书史性质的著述。序文叙述“四体”的源流,记叙书法的传承和流派、书家的书事以及一时的书风,以书体为纲要叙述书法的发展历史,书法名家系于各体论列之中。
此外,虞龢杂记书事的《论书表》可以视作书史性质的著作,其中保存了许多东晋、南朝时期的珍贵书法史料。

3、批评类

就“广义的批评”而言,批评类的书法著作可以包括赞美书体的篇章,但是,汉晋时期蔚为风气的赞美书体的文章多具文学性质,又专于审美,故别为一类。这里归为批评类的文章,是指针对书家及风格的批评。
这样的书法批评,汉代已经出现,卫恒《四体书势·草书序》里有:“伯英自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但这只是零星的言论,并非批评的著述。
比较完整的书法批评著作,就古代文献的记载来看,出现于南朝时期,如:

(南朝的书法批评著作)
需要注意的是:书法批评终是主观的意见,有各种因素作用其中,如血缘亲情、书体流派、审美观念及时风的影响等等。即使在恩怨俱消的后世,评前人书法又不免隔膜,仍然存在评者的个人偏好。
相比之下,庾肩吾的《书品》自成体系,他借用“九品官人法”的方法来确定历代书家的等级,品藻人物书法的高下优劣。而他品评的标准是他自定的“天然”与“工夫”的结合,尤以“天然”为先(当然,庾肩吾也会有自己的认识偏差或个人喜好)。

4、技法类

人们写字,必先掌握书写的基技法,只有娴熟地掌握了技法,才可言“书艺”和“书道”,去追求“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无法之法”的境界。
南朝书论家品评书艺,尽管“天然”,也不能舍弃“工夫”,“工夫”就是指书家操纵技法的熟练程度。
书写的技法是人们在长期的书写实践中逐渐推敲、总结出来的而且行之有效的法式。每一种书体,都有它的技法规则,自是一个小系统。
技法何时条理化,并且整理成公认的法则,用文字记录下来,不得而知,可能汉晋时期已有而失传。今天所能见到的阐述书法技法的著名篇章,竟出自并非书家的梁武帝,就是他的《答陶弘景书》和《观锺繇书法十二意》。

(梁武帝画像)
梁武帝论述的技法,涉及执笔、用笔、笔势、笔力、笔画、字形、用墨、几乎包罗了书写技法的各个方面。可能他的根据楷书、行书、草书三种体势归纳技法的原则,却道出了书写技法的基本原理。
如果细读这两篇文章,会发现梁武帝真是个了不得的书法人才。

5、著录类

书法的著录,缘自于人们对书法的欣赏和收藏。收藏的风气,大约西汉晚期就有了,东汉犹然,两晋以来更为盛行。但著录法书藏品的著述,晚到南朝才出现。
刘宋泰始六年(470),虞龢受命整理“朝廷秘宝名书”,分类抄录了法书名目,有:《二王镇书定目》六卷、《羊欣书目》六卷、《锺张等书目》一卷。
这三部书是文献记载的最早的著录一类著作。
此外,王僧虔《答齐太祖论书启》也是著录性质的篇章;再有,虞龢杂记书事的《论书表》是书史性质的著作,较为详细地记载了宋朝内府法书藏品的数量、聚散及装背的情况。

6、鉴定类

鉴定是为了辨别作品的真伪。
伪造有时是为了害人,比如锺繇的儿子锺会就曾经以假书窃物,并且以假书害了邓艾。
但造假大多是为了牟利,因为名家的书法作品往往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而收藏家为了聚敛名家书迹,不惜偿以重金,这又更进一步刺激了趋利之徒的欲望,更刺激了造假;当然,也有一部分书法家造假是为了炫耀,夸耀己能。我们看,直到宋代,米芾还以能仿书为能事,我们看到的《中秋帖》其实并非王献之书作。

(传为王献之真迹的《中秋帖》实是米芾的临作)
于是有了讨论书法鉴定的篇章,最早讨论书法鉴定的篇章出现于梁朝,有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梁武帝《答陶弘景书》。两人鉴定的法书都是内府的藏品,用书信的方式交换各自的意见,陶弘景能书法,更精通鉴定,梁武帝以博学济鉴识。实际上,是他们在一问一答之间传递了较精确系统的鉴定知识。要知道,在那个时代,书家写字不钤印章,收藏者也不打收藏印,纸质的差异还不甚显著,他们的鉴定,主要依据书迹的时代特征,书家的个人风格。

7、书论类

这里所说的“书论”著作,特指触及到书法本体问题,对书法艺术特质予以理论概括的著述,这类著作只有南齐王僧虔撰写的《书赋》可以当之。
《书赋》的文字虽短,而容量甚大,已经触及到艺术理论的许多重要原理:
其一、阐述了艺术创作的规律——“情凭虚而测有,思沿想而图空。”其二、概括了书法规则与书家个性的关系——“迹乘规而骋势,志循检而怀放。”其三、总结了书法形态与风格类型的联系——“形绵靡而多态,气陵厉其如芒,故委貌也必妍,献体也贵壮。”其四、提出了书家追求的理想书写境界——“沉若云郁,轻若蝉扬;稠必昂萃,约实箕张;垂端整曲,裁邪制方”。
王僧虔提到了“心”这个概念,这是指创作主体的“用心”,而非生理器官的“心”,即他所说诉“情”和“思”,也就是庾肩吾《书品》所谓的“敏思藏于胸中,巧意发于毫铦”的“敏思”和“巧意”。
艺术创作的一切“动变”都源于“心”,是指艺术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可以指鉴赏力,把“心”引入书论,并且明确地把它置于重要的地位,当推王僧虔。
这里,刘涛先生还把汉、三国、两晋、南朝书学著述整理成了一份表格,分门别类,可以当作早期书学著述的资料,此不照录,请见349-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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