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定位 泉港石化科技众创园位于泉港区山腰街道,毗邻普安工业区。石化科技众创园是以打造集产、学、研、用为一体的福建石化新材料研发新高地为目标,致力于建设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科技园区。将以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大健康新材料等)为主攻方向,依托清源创新实验室、福大石化学院、福师大石化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扶持和培育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及富有创新能力的企业。 建设规模 泉港石化科技众创园总用地105亩,一期工程投入7600万元,二期项目拟投资6.64亿元,项目总投资7.4亿元。一期项目保留综合楼1栋、宿舍楼1栋(面积10682㎡),二期新建中试车间、生产车间、仓库、宿舍楼及配套建设道路等,新建面积127547.11㎡。目前众创园二期项目主体结构已全面封顶。 园区可供招商情况 园区可供招商的空间包含一期综合楼(7212㎡)、宿舍楼(3468㎡),二期已建成7-12#生产车间(49393㎡),6#仓库(5782㎡),1-5#中试车间预计23年底交付使用。 园区相关服务配套 三、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会议、应急逃生演练等活动。 招商优惠政策 一、《泉港区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1.对年度实际开票销售额达到不含税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开票销售额的5.5%按月给予奖励。 2.对年度实际开票销售额达到不含税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商贸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开票销售额的3.5%按月给予奖励。 二、《泉港区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泉港区域外上市公司将总部注册地迁至我区并承诺5年内不迁离的,区政府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2023-2024年泉港区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对当年度网络销售额比上年度增加,且首超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8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8万元、15万元、30万元。 四、《泉港区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1.对培育库内当年度新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纳入统计范畴,每家新纳统规上工业企业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重点支持企业使用我市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对年度云服务费用超过5万元的企业,按照服务费不高于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泉港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下企业给予扶持奖励30万元、规上企业给予扶持奖励40万元。 2.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发项目(不含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待项目经费下达后,分别按国家级30%、省级20%、市级10%给予配套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六、《泉港区企事业单位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规定》 1.当年度在我区纳税总额1亿元以上(含区域内的子公司纳税)的企业,其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个人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参照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规定,由区财政按其本人当年度在我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给予奖励。 2.当年度在我区纳税总额5000万元以上(含区域内的子公司纳税)的企业,其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个人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的,参照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规定,由区财政按其本人当年度在我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若有项目意向及了解园区其他相关内容 欢迎联系 山腰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 0595-68176109 ![]() 主编:吴林彬 责编:陈腾鹏 编辑:连琼红 来源: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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